小古董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三十六章 扬刀(3),锦衣卫创始人,小古董儿,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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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又过了两个时辰,陆远派出的人终于回来了。这是两个身子精壮、眼睛里透着精明的小伙子。否则,他们也没法子去做这“斥候”的工作。
“打听到了什么?”陆远问。
“东南,离此不过十里,镇子外驻扎着一营人,是张士诚部的人。吕珍的运粮队就在此处中转。”两人此行收获不小。
吕珍千里奔驰,粮草带的也不多。而且为预防徐达等人偷袭营寨,烧毁他的军粮,为此吕珍身边带的粮食素来不多,不过能维持一两日而已。余下的,全靠着后方转运。
为防运粮时出现意外,沿途会在各个重要节点布置兵力,作为策应,以应对不测。
“一个营寨。里边多少人?”
“应该几百人。具体不太清楚,我们不敢离着太近。”看这样子,那里不过是一处中转,兵力应该不多。以王小十身边这些人,拿下这处营寨不成问题。可怕的就是,一但交上手,必然会闹出大动静。到时候牵一发而动全身,引来太多的敌人就不容易脱身了。
陆远将这些都告诉给王小十,令其久久不语,不知是否是下不定决心。
“花云,告诉弟兄们,傍晚行动。”
花云道:“我们的粮食都没了。等到晚饭时,弟兄们肚子都饿瘪了,哪里有力气杀敌?”
“你去告诉弟兄们。张士诚的人,已经给我们备下了饭菜。我们晚间就去吃。谁要是不愿意饿肚子,就给我扬起刀来,狠狠的宰了这群狗日的东西!”
“你瞧好吧!”
挨饿的滋味的确是很难熬。不过心底有了期盼,这种难熬的感觉就好了多。
熬着熬着,熬到了太阳西斜,熬到了日光变为了橙红色。
“时间差不多了!”
众人上马,抽刀出鞘。
“弟兄们,想要吃肉的跟我走!”王小十一马当先。
这也就是在今日,若是换做他刚刚参加义军之时,哪里有这样的骑术。王小十一手挥刀,一手勒着马缰绳。他可还深深记得,练习骑马时把腿上的肉都磨破了。
“小十。”花云与他并行。“太阳还没落山,我们光天化日的去袭营,是不是太危险了?”花云不是胆小,这是谨慎。他独自在太平领军一年多,多少养成了些谨慎的性子,不再似最初那般的只顾着一时痛快。
“放心。敌营在东,而我们自西而来。阳光正在西边,直刺他们的眼。所谓‘灯下黑’!等他们发现了我们,不等做出反应,我们早就挥刀冲杀过去了!”
这点记忆,还是在王小十小时候。夏日将近,可阳光仍旧毒辣。日落之前,光芒最盛。这橙黄色的光芒,让人往往辨不清事物。
一行人无所顾忌的冲杀过去。营地里饭菜飘香,营门的守卫被阳光刺的眯起眼睛,只顾用鼻子“品尝”饭菜的香味。当他们听见马蹄声,却看不清西边的小小“黑点”。当这些“黑点”在他们面前放大,长刀已经“扬”了起来。
“杀进去!”带队人是花云。他已经冲进了营门,弯刀之下已经有了斩获。
王小十却在外围。不是他不进去,而是外围更为重要。杀了营中的人容易,若想不让消息传递出去就需要费些心思了。最简单的,就是将营寨里的人清理干净。
“花云,你带几十人守在外围,防止敌人逃出。”起初,王小十是这么安排的。可花云不干。
“还是由我带人冲进去,留下五十人给你,清剿逃窜的贼兵。”花云当先拍马而走。王小十拧不过他,只好答应。
他带着人两两分散开来,巡视在营寨之外。而营寨里,一时间陷入了地狱。
花云就骑在马上。他不知从哪里夺过了一杆长枪,借着战马的奔腾之力,在营寨里如入无人之地,杀的正值兴起。单是死在他枪下的人,只怕就有数十人之多。
这是一个足以傲视全军的战绩。纵然勇猛如常遇春这般,也从未在一战之中亲手击杀如此之多的人。毕竟,两军交战不似这般的偷袭,两相并没有可比性。
杀戮持续了一个时辰。这一个时辰对于花云来说,不过像是一盏茶的功夫。可对于这些敌军来说,却像是过了一辈子。也的确是过了一辈子。
是否有人逃脱,花云不知道。不过在他目之所及,从未有活着的敌兵逃离自己的枪下。这一战,“打的痛快呀!”
“去,告诉王将军,寨子里都清剿完了,让他带兄弟们来吃饭!哈哈……”
王小十来了。他看到花云满身是血,却咧着嘴笑,同时又在忙着吃肉。“小十快来。我让人杀了几头牛!”
“这营寨里居然还有牛?”牛不稀奇,可牛肉却不是随便就能够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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