蜃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六十七章 回忆,地府刑侦顾问,蜃龙,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面对莫非的提问,李妍彤却只是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示意莫非继续说下去。
当然莫非也并不建议,因为以他对李妍彤的了解,对方这样的表现相当于就是默认,所以一笑之后,又开始讲述。
“根据你被孤儿院收养的年龄,童家惨案发生的年份,以及腥红第一次作案的时间,三者进行比较。可以推断出,你在被某个强盗团伙成员从童家惨案救出后,与他一起生活了近两年。之后,你第一次以腥红的身份杀害了一名强盗团伙成员。不过,也是从这里开始,我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想不通,而且同时出现了两个可能性。”
“哪两个?我可以回答你,至少到目前为止,你的猜测基本正确。”
李妍彤终于开口了,只不过她的脸色依然带着那一抹玩味的笑容,似乎莫非话中的主角并不是她,而是一个与她毫不相关的人一般。
“第一种可能,你所杀害的第一名受害者,或者说第一名强盗团伙成员,就是当年救你的人。”
莫非也没有打哑谜,直接回答,还紧接着分析。
“这种可能性的根据是,你之后流落街头,被孤儿院收养。毕竟,如果不是当时救出并收养你的人出了意外,你不至于也不需要,不可能小小年纪流落街头。但如果这样,也就表示到目前为止,你所杀的,除了吴探员以外的其余九人,再加上血色山庄已经过世的上一任主人,一共也仅仅十人。还有一名当年的强盗下落不明,你的复仇并未完成。”
“嗯,这确实说得通,而且我可从来没说过我的复仇已经完成,只是现在的情况,应该也由不得我继续了吧。”
李妍彤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还帮着莫非,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分许。看的莫非无语至极,却又无可奈何,只好继续说下去。
“至于第二种情况,相对比较合理,其实你的复仇已经完成。至于并未遭你毒手的两名原强盗团伙成员,其一是当年救你的人,其二是在三年前已经过世的前任血色山庄主人,也即是救下石天赐的人。而且如果是这种情况,也能解释的通当年年仅六七岁的你,如何犯下第一件案子。想必是救你的人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协助你,或者根本就是他动的手。可如果是这样,那就无法解释你之后为什么会流落街头。”
莫非一口气说完后,望着李妍彤问。
“所以,我希望你能自己来说明,究竟真相如何?”
“好吧,那就由我来说明吧。其实你这两个猜测都是错误的,或者更准确的说,都只对了一半。”
李妍彤伸了个懒腰,从沙发上坐直起来,并随手给自己倒了杯茶后,开始娓娓讲述起来。
“当年救我的那名强盗,我也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反正,那时候她让我喊他甲叔…”
甲叔是个老光棍,当年就已经四十多岁,而且由于年轻时候当过佣兵,身上落下不上的旧伤,甚至连腿都瘸了一条。他会成为强盗,也是因为以他的年龄和身体,已经当不了佣兵了。可他一辈子都是在干这个,出了端抢打仗以外,根本不会别的。最后为了糊口,只好加入了强盗团伙。
而且,李妍彤从甲叔口中知道,当时袭击童家的十一人强盗团伙,大多都是和甲叔一样的出身和处境。不过,也是这次的童家惨案,让早已习惯腥风血雨的甲叔,深深陷入了罪恶感之中,即便临到最后,他于心不忍的救下李妍彤,也无法消除内心的任何一丝罪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