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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李逵心大,这种越来越接近敌人的时候,他还能有心情跟达尔克聊天。
“俺说兄弟,你是哪人来着?”李逵笑呵呵的问道。
达尔克瞥了一眼他那还滴着血的斧头,没好气的回答:“帕尔斯,差不多正好位于你们和西方之间。”
“西方是哪?党项人的地盘?”李逵对世界地理毫无概念,他知道党项,还是参军之后偶然从一些前西军官兵那里听到的。
在李逵的印象中,党项人应该就是世界的最西方了。
“党项在我国的东方,我说的西方比我国还要更西方。”
跟这大文盲解释地理问题,真的听饶舌的,何况达尔克的汉语水平并不高。
“在党项的西边的西边?那么远啊?”
李逵惊讶道:
“那你为啥跑到俺们这边来了?在家乡犯事了?”
“胡说些什么?我的家族是世代贵族,我伯父是万骑长,呃,相当于金军的勃极烈。”
达尔克解释道:
“我来东方,只是为了磨炼自己的武艺,我一直认为走的更远,看的更多,才能学到更多。”
“等下次回国,我就要去骑兵队服役了,提前磨练好自己对我是有好处的。”
实际上,有一点达尔克没有直说——帕尔斯也是个有野心的国家,他们进军西域后,经常与党项人爆发战争,作为帕尔斯军事贵族,达尔克来东方也可以算是一次参谋旅行。
能提前了解将来的敌人是一件好事。
这一点,李逵这种莽汉是理解不了的,他只是对这个曾经并肩作战的年轻外国人观感不错罢了。
对他来说,能并肩作战的就是兄弟。
于是,李逵解下腰间的葫芦递给达尔克:“尝尝吧。”
“是什么?”
“好酒!”李逵得意的说道:“说是工厂里给医疗队当药用的,俺好不容易在搞来一点,你是好兄弟,给你尝尝。”
“在战斗中喝酒?”达尔克皱皱眉头,总觉得这不太好啊。
不过,帕尔斯也有位喜欢在战场上饮酒的将军,这样似乎显得比较豪爽。
他伸手接过酒葫芦,略微品了一口:
好厉害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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