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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依旧从市图书馆出来,依旧穿街走巷,依旧来到那个路口,依旧在等绿灯。
每个星期,我都会去图书馆,而这天我破天荒地借了一本诗歌集——《拜伦诗选》。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借这本书,在图书馆书架上看到它时,已经只剩下一本了,支离破碎的封面似乎表明,这本书被很多人翻阅过,翻阅过后,它依然孤零零地支在书架上。
从小时候起,我就喜欢泡图书馆,我总觉得图书馆里是有生命的,自己和书之间是有某种联系的,我似乎能感觉到书在呼吸。所以,当我看到残破而孤零零的《拜伦诗选》时,我心生怜悯。
“也许你也没有被读者爱过吧。”我自言自语,伸手抽出这本残破的诗选。
不经意地翻阅,却看到了那句熟悉的诗句“我没有爱过这个世界”。看到这个句子,仿佛见到了多年的老友,临走的时候,我借阅了它。
也许,这样的表述是极其荒诞的。而可笑的是,人总会做许多自己原本认为荒诞的事情。
站在路口,等待红绿灯是一件极其枯燥的事情。忽然有人拍了我的肩一下,我怔了一下,我会下意识感觉拍我肩的会是她——那个陌生的“小飞囡”。
我扭过头,果不其然,就是那个“小飞囡”。这一天,她把头发扎了起来,尽管还是烟熏妆,可是面对我时,却少了那分凌厉,身穿一件紧身T恤衫,紧身牛仔裤。看起来,比那一天穿的那一身连衣裙,简单清爽。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那她的T恤衫中间,印了一个大大的英文“FUCK”。
我把书迅速塞到了单背包里,没让她看见。她依然露出没心没肺的笑容:“你好啊!”
我不知所措,有点猝不及防。
“我发现你的生活好规律,每个周末都能在这里遇到你,跟我的‘好朋友’一样规律。”
“‘好朋友’一样规律,你想说什么?”。
“你是想问我‘好朋友’是谁吧?”
“我是没见过这样的语法。”
“‘好朋友’就是‘大姨妈’的意思。”
她这么一说,让我的脸火辣辣的,不好意思地把头低下去了。
而她却又是一阵大笑,仿佛是嘲笑。
等到了绿灯,我们一起过了马路。
“陪我去看电影吧。”
“我不去,我还有事。”
“去嘛,我请你。”
“什么电影?”
“《甜蜜蜜》,黎明和张曼玉演的,很老的片子了。”
我想起了她在校园内对我的“羞辱”,我摇了摇头,说:“不了,我要回家了。”
《甜蜜蜜》这部电影老实说我没有看过,因为从小到大,我对这些电影并不热衷,我只对书本感兴趣。
加上她在学校对我的冷漠,让我的自尊心迅速膨胀,更不愿意和她为伍。
“那好吧。不过,这次是电影院怀念经典的活动,下次就没机会了。”说这个话的时候,她的音量越来越小——她一定很失望吧。
她转过头望着马路上穿梭的车流,没有再说话。
那天,我最终没有和她去看电影,而她往右走,因为电影院在右边,而我则往左走,因为我的家在左边。
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是这样子,在学校里,她一如既往地做个“小飞囡”,也一如既往地“不认识我”。
而我每个星期天的下午,总会在那个路口斑马线处,准时见到她。她也一如既往地爽朗地跟我打招呼。
也就在那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她都会和我聊上几句。
一开始,我对她十分的抗拒。尽管她总想跟我说上几句,可是我也总是冷冷地回应,然后匆匆就回家去。
对她的态度有了改变,似乎是2月的那个下午,寒冬还没有完全从城市撤离。岭南的冬天并不算太冷,因为花儿都还在盛放——我们只需要穿一件针织毛衣,就能感到无限的温暖。
我们还是在那个路口“不期而遇”。
这天路口多了一个卖橘子的小贩,那是一个5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背着一个沾上污迹的帆布斜挎包,坐在一个自带的折叠小凳,面前摆着一个小箩筐,上面盖着一块木板,木板上堆着一个个金灿灿的橘子。
“走鬼啦!”忽然有人喊起。
一群小贩端着自己的家当,惊慌失措,撒腿就跑。
这个买橘子的妇人,似乎动作要慢一些,惶恐万分地捧起自己的橘子。慌乱中,却洒落一地。城管已经赶到,一把抓住了妇人。
城管说:“跟我们走一趟。”
卖橘妇人没有回应,站在那里,紧紧抱着自己的箩筐,任凭城管拉扯,她也一动不动。
周围的行人,有的并不关心这一幕,继续匆匆而过;有的好事者则驻足停留,准备看一场街头表演。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小飞囡”首先弯下了腰,一个一个地捡拾起落地的橘子,然后一个一个地放进了卖橘妇人的箩筐里。
整个过程,没有人帮忙,没有人说话,城管也没有打人,也没有制止她的举动,妇人面无表情,也没有向她道谢。当然,她也没有向妇人索要谢意的意思。
我忽然觉得,人群中,那个俯身捡拾橘子的她,特别的孤单。
我也俯下身去,帮忙捡起橘子。弯腰间,我们目光交接,会心一笑。
待橘子捡完后,我们一起过了马路。
我开始觉得,她有一种特别。后来,她找我说话,我会开始慢慢地回应几句,再到后来,我们会像朋友一样边走边聊天。一个陌生人,如果每一个固定时间都会见到,也会成为朋友熟人。我们也许就是这样的朋友——尽管我们彼此还是不知道大家的姓名,不过那似乎也不是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情。做朋友,也不一定非要知道彼此的名字。
尽管每一次分开后,我都依然反复地在心里默念“她是个坏女孩”。这种默念,不过是想自欺欺人地给自己一个疏远她的理由。但却从未奏效,默念并不能打消我对她的好奇,也难以阻挡我跟她说话。
“你看过《第一次亲密接触》吗?”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她突然问我。
“没有。”我摇摇头后回答,她没有再说话。
然而,如此不经意的一个问题,却让我第二个星期,去新华书店买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我也第一次知道,我们那个时候风靡华人圈的台湾当红作家——“痞子蔡”。
那是中国人第一次熟知的网络作家吧。
看到作者的名字,我并没有什么好感——怎么会有人自称“痞子”呢?难道这是一本小混混爱看的书?《第一次亲密接触》这样的书名字眼,也会让我想当然地把之与黄色小说联系到一起。不过,既然新华书店能够买到,就自然不是黄色书刊,大抵也可以归类为言情小说。
而对于这样的书,我是不会看的,因为省中的校规里明文规定“不得看言情、武侠及黄色书刊”,你看,言情小说、武侠是和黄色书刊属于一个档次的,所以金庸老头、琼瑶阿姨跟拍“岛国片”的导演是一个层次的“文艺工作者”。
我去过校长的办公室,校长的办公室里有一副字,不知道是谁写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我不明白一个岭南大都市的重点中学的校长,为什么会有这么封建反动的审美观。
而进入省中,你就会明白,校长心中的书只是教科书和教辅书。
所以,无论我把《第一次亲密接触》归为什么书,这都会是一本“禁书”。而我第一次听到“痞子蔡”的名字时,浮现眼前的人物就是琼瑶阿姨和金庸老头。
看完《第一次亲密接触》,我只花了一个晚上的功夫。
可见早期的网络作家,是十足的骗子——一句话不过八九个字,就独立一段,五万字的中篇小说,却排了200多页。
不过,也许是因为那是一个情感不够丰富的年代——稀松平常的情节,都能赚取人们的热泪。
那时候的我们,真的是太纯了。
比起后来肆虐神州的韩剧“白血病”,《第一次亲密接触》真的只能算是入门级。
但这就是我看的第一部言情小说,有一点酸酸的,又有一点淡淡的忧伤。俨然,这与我的死板与了无生趣的品德格格不入。
“我看了《第一次亲密接触》了。”第三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对她说。
“噢。”她接着就沉默了,低着头望着地上。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沉默了……但是我还是观察她——她脸上一副平静,会有一丝转瞬即逝的忧伤。
“看完有什么感受?”过了几分钟后的沉默后,她突然问。
“有点感动吧。不过也就是几个小时的感动而已,很快就知道这应该是假的,现实中也许并没有那么多感动和浪漫。就像作者写得那样‘浪漫通常都带点不真实’,所以……”
她点点头,似乎并没有让我说下去的意思。
“今天,我有点事,要早点走。”她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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