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一章 火力不足(求收藏,推荐票),我的高维游戏机,威廉姆斯,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亚瑟听到林凡耀自告奋勇,意外的看了他一眼。

倒不是怀疑林凡耀的目的,而是担心他的能不能做到,毕竟几个星期前他连枪都不会。

不过恰好这时候巡逻的三个家伙,其中有个人想要撒尿,跟其他两人拉开了距离。

于是,亚瑟立马说道。

“落单的那个交给你,剩下的两个交给我和比尔,你先动手。”

林凡耀立马说了声没问题,然后从包里掏出一把飞刀。

在圣丹尼斯的时候,他从黑市商店抢了不少飞刀,后来也特意练习过飞刀技术。

飞刀的难度并不高,一般人很快就会成为初学者,但若是想要达到例无虚发的境界,就需要超强的天赋和日以累计的练习才行。

但是对林凡耀来说,有了死神之眼的他跟开挂一样。

刚学会使用飞刀,就可以做到百发百中,当然比不了小李飞刀那种变态水平。

但是一把飞刀指哪儿打哪儿是没问题。

这都是因为第2级死神之眼的效果,之前1级死神之眼的效果是让他能够击中目标。

但死神之眼技能升级后,变得更加强大了,现在能标记目标的具体位置。

之前想要击中敌人要害,基本上是随缘,但现在他可以自主选择想要攻击的要害位置。

比如现在他死神之眼一开,就很熟悉的感受到四周时间变缓慢了,大脑飞速运转后选定了敌人背心作为目标,然后就是讲飞刀扔出。

“唰”的一声,直接命中。

飞刀从敌人背部穿过刺入心脏,敌人无声无息的就倒地身亡。

亚瑟和比尔很是惊讶林凡耀的飞刀技术,倒是约翰之前没怎么打交道,反而没太在意。

最吃惊的就是比尔了,他算是范德林帮最了解林凡耀的人。

从一开始的手无缚鸡之力,到在凯恩胡营地的那出乎意料的一枪,再到如今炉火纯青的飞刀技术。

于是比尔突然发现,只是去了一趟圣丹尼斯后,林凡耀的实力发生了天翻地覆。

不知不觉中已经这么强了,可能都快跟他不相伯仲了。

亚瑟低声说了句漂亮,便没再多言语,前边还剩下两个巡逻敌人。

他们两是经过无数次战斗的老手,解决两个粗心大意的普通人,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同样是使用飞刀,亚瑟和比尔分别击中了大脑和脖子,比起林凡耀还是要技高一筹。

三个巡逻人员到地,阻拦他们潜入营地的障碍消除了。

约翰将基兰留在原地,并且警告他不要耍花招,然后跟着亚瑟三人朝营地摸过去。

可能是因为这个营地太过隐蔽,所以奥德里斯科尔帮的警戒有点松懈。

四人都已经悄悄进入了营地,也没有人发现他们。

“前边那个家伙交给我,你们各自找好掩体准备,开枪后不要停下,直到所有人倒下。”

看了一眼四周,林凡耀发现营地南侧边缘有两块大石头,角度正好对着木屋周边。

于是他弯着腰摸过去躲好,然后从背上取下了里奇菲尔德连发步枪。

仔细的检查了一遍武器。

发现没问题后,对着亚瑟做了个准备好了的手势。

比尔和约翰也各自找了个角度合适的位置,四个人将木屋的两面团团围住,互成犄角合围之势。

“奥德里斯科尔帮的混蛋们,出来受死。”

亚瑟大喊一声率先站起来,对着木屋边上右边的三个人连射三枪。

“砰,砰,砰。”三个家伙应声而倒。

林凡耀也瞄准了木屋左边的两人,2级死神之眼状态下的他,枪枪都瞄准的是敌人的脑袋。

里奇菲尔德连发步枪不愧是这个时代的最先进的步枪,加上林凡耀对其早已经熟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他小说小说相关阅读More+

诸天副本制造商

不要尬舞

万古争雄

红尘无殇

当野种遇上瘟神

哥歌

娇气炮灰,被恋爱脑病娇觊觎了

云朵甜橙

勤能补拙,从交公粮开始修仙

江梅杨

开局斩杀皇子,我召唤人屠白起

青衫取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