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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七日,弘毅的哥哥明涛在村里完成了婚事。云龙为给儿子办婚事可不少发愁。要是在村里办,得请师傅,得在院子里起灶,得租帐篷,租板凳,租碗筷,院子还不一定装得下,大多时候帐篷直接搭在大路上了,而且又得请左亲右邻前来帮忙和面、蒸馒头包子、洗锅洗碗,婚事当天经常活动的亲戚全来到家里,还得安排住宿,临到事毕,闹腾过了,家里一团糟,得自个儿收拾。
前些年,大家图热闹,甭介意添乱,在家里过婚事。慢慢地,大家图省事了,要把婚礼承包给镇上餐馆。这样一来,少了不少礼数——前人流传下的规程繁复又粗鲁,年轻一代不愿继承,不过后者往往搞得没有气氛,大家的心思全放在吃上了,餐厅闹哄哄的,拿着劣质话筒的主事人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响亮,好了,男女双方开始交换彩礼了,接下来,女方家长要说几句话,说得不错,女方家长呈上红包三千元整,男方家长要说几句话,男方家长准备了五千现金,是的,席间女方的闺蜜要送祝福,大家小点声,老同学还是从外地赶过来的,不容易啊,还有几位娘家人要送祝福,接下来,新婚男女去给列位亲朋好友敬酒。执事口齿不清,鲜有人保持礼节性的关注——一方面基本听不清,新人走起礼仪来几乎像走过场,不含庄严;一方面因为酒席上全然乱了套,孩子们闹腾,长辈们闲侃,老友相见不停寒暄。礼事一过,餐馆一片狼藉。为难新郎是历来的传统,新郎为了接到新娘,为了把接到的新娘送入洞房,到处碰见捣乱的亲戚,大家都伸手要红包,扣门的新郎碰上执拗的亲戚那才叫一出好戏。
不过,明涛的婚事省事多了。妻子的老家在河南,路途迢迢,只来了局指可数的几个亲戚。老丈人却伤心极了,他总觉得明涛使坏骗走了自家千金。富有的老丈人送走了女儿,连同大部分家产都送给了女婿。五十岁的老人,背井离乡打拼多年,在女儿出嫁时终于卸下了硬汉的伪装,一下子把心中的沧桑显露无遗。云龙让亲家找个老伴。自从他丢失了女儿这块珍宝,他一下子一贫如洗了。他告诉女儿自己不想再奋斗了。他已经迈过了奋斗的终点。
包工头给女婿买了房,确保女儿能过上幸福生活。但据说他还留下大笔财产。包工头打算回老家。他为女儿做了很多,以至于村里人对他敬佩有加,可当大家看到面前的老父亲肥头大耳,肚腩涌起,国字脸,嘴唇厚得出奇,下巴和粗大的脖子连在了一起,胖乎乎的小短手,留一头断寸的模样时,他们收回了心中所有怜悯和尊敬——这正是大家心目中喝人血的蚊子的写照。
不管有婚事,丧事,只要有宴席吃,村里人都挺高兴。喝酒是少不了的,这是宴席上的主菜。云龙在村里威望很高,大家都来捧场。腾辉喝得烂醉如泥,硬缠着老鸟、风旗和镇明和自己划拳,大家全捉弄他,“哥俩好”变成了“爷俩好”——大家伙儿在辈分上也捉弄他——“八马跑”腾辉还没喝完,大家伙儿起哄让他喝。平日里精明的腾辉一下子变成了糊涂蛋,谁敬的酒全不拒绝,喝了差不多五六斤。村长自然正襟危坐,接过几个人敬酒后自顾自地吃了起来。见到为民被冷落了,云龙支开身来陪他喝了两盅。趁着酒意,猪娃、狗蛋一伙儿哄笑着骂了村长一通,也算把平日里的不满发泄了出去。云龙暗自吩咐,大家不情愿地和村长说了几句客套话,大家伙儿碰了几盅。席间全是划拳的声音,吃菜不多,酒却是拆了一瓶又一瓶。富平、美生被婆娘拧着耳朵捉回去了。
老秦头给云龙敬了一杯酒。“我看这婚事够得劲,明涛这娃胆大,命好,你二老可以省下一份心了,”老秦头难得恭维别人,不过他对云龙颇为敬重,“姑娘我看,也是个实诚娃儿。她爹是个厉害人,这家伙看得人心虚。听说她爹要回河南?嗯,那也好,不碍人家小两口过活”
“老哥你说得对得很,”云龙拍着老秦头的胳膊,突然想起他媳妇跟陆建峰跑了快一年了,他却跟个没事人一样照旧在家种地,“当爹的任务算是完成了。现在该是当爷了。”
云龙脸露得意的神色,不过马上收敛了下来,说道,“咱这庄稼汉忙活一辈子,在村里盖一院砖瓦房都算是有钱的。明涛这娃儿算是福大,碰上个好媳妇。”
“明涛住在金门城,估计平日里也回不来啦,地里活忙的时候估计回来一下,算是金门城人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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