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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经过什么审讯,肺老三很快就坦白了。
五天前的凌晨,他在烟店抽完最后一根烟,想着没钱吃饭了,就跑到多又好超市的停车场。
因为经常有丢三落四的客户买了东西忘记拿。
肺老三好几次在超市停车场捡到过满满一大包的食物。
这一天他还是轻车熟路地翻过矮矮的路障,贼眉鼠眼四下打着转。
就着月光,他瞧见地上躺着一个孩子。
孩子浑身是血,脖子上挂着的一根金链子,在月光下发出凄冷的光芒。
他先用棍子试探着戳了戳这孩子,没有反应,他想到自己欠了烟店老板好多钱,后面再去抽也要资金……
于是顺手摘下链条。
摘的慌慌张张,一时,他手上都是孩子的血。
跟着他听到周围有人说话的声音,怕被人误以为自己是害死孩子的凶手,于是利用自己熟悉商店街地形的优势,把孩子悄悄背到了垃圾巷,准备扔掉。
刚要走,因为又看到孩子迷迷糊糊地张了张眼,他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往孩子头上拍去。
本来他以为这些事神不知鬼不觉,以为孩子会和垃圾堆一起烂掉臭掉。
却没料到孩子几天后干干净净地坐在商店街的长凳上,美美嚼着小酥肉。
三月的阳光虽不炙热,但他站在大太阳底下却是如同身在冰窟。
以为,撞鬼了。
之后的事沈亮他们都知道了。
肺老三认为自己被耍,羞愤不已,意欲再度行凶,还好沈亮他们及时赶到。
这些也得到了唐思茵的印证。
这一天晚上,沈亮不敢把孩子再放在所里。
一是因为肺老三暂时羁押在看守所,他不想让唐思茵和畜生共处一栋楼。
二是因为所长不让留。
三……也是他自己不放心,他看到唐思茵被肺老三欺负的画面,心都疼得快要炸裂了。
邵纪洋见沈亮在简单收拾唐思茵的物品,貌似要带回自己家,眼神奇怪极了。
看四下无人,悄声地问。
“少爷啊,你那暗毛病……好了?”
闻言,沈亮手一抖。
对,沈亮有个奇怪的毛病,平时是看不出来的,但他的私人领域一旦被陌生女人碰,手臂和背部就要发疹子。
这个领域包括:他的包、他的办公桌、他的口袋、还有他的家。
简单来说就是沈亮用来放东西的地方女人都不能近身。
邵纪洋一直怀疑沈亮小时候受过什么刺激,以至于长的一表人才,人模狗样的公子哥儿在女人接近他的领地时,就会像奥特曼缺氧那样滴度滴度闪报警灯。
大学里发生过数次。
女孩子给沈亮的包里面塞巧克力啊情书啊什么的。
沈亮一抖鸡皮疙瘩,指挥着邵纪洋把“异物”拿出来,顺便把包儿也处理了。
最后便宜的都是邵纪洋。
所以大学四年,沈亮只有幸摸过男人的手,名声在系里面不可谓不怪。
这会儿,邵纪洋的提醒令沈亮也担心了几秒。
可是他觉得应该没有问题,因为之前的接触都很顺利,而且唐思茵不是女人是小孩啊!
犹豫了一番,还是带回了家。
沈亮为了避免引起同事的怀疑,借了一栋建于80年代的老楼的两室一厅,只在周末时才回自己的豪宅大平层住。
平时他也不准管家上门来做饭洗衣,连代步车都是特意去买了台二手帕萨特,戏做足了全套。
是带唐思茵回大平层呢,还是80年代的二室一厅呢,沈亮稍微犹豫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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