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于微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5章 卖珍珠,人家吃糠我吃肉,随军过上好日子,相识于微末,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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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乐乐指的方向看去,沈七七果然在贝肉上看到个浑圆的凸起。

她连忙撸起袖子。

可惜,周凛直接将珍珠贝递给乐乐。

他说:“你就算不在床上躺着,也要找个地方坐着,这种活儿就交给我和乐乐来干。”

乐乐也和怕被抢了似的,拿到一旁去取珍珠。

对他们来说,沈七七可比珍珠还珍贵。

她边在贝肉上划一刀,边软软地道:“妈妈快坐好,我取的珍珠全都交给你,你负责保管。”

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沈七七……

之后,她眼馋地看着父女俩一人开贝壳,一人取珍珠,配合得天衣无缝,根本不给她动手的机会。

但她这个人,向来会自己找乐子。

那边父女俩忙得不亦乐乎,这边沈七七看着珍珠设计款式也兴致盎然。

野生的珍珠很多都是形状不规则的。

圆润的那些,随随便便穿个手串或者项链都好看。

不圆润的嘛,她原本想着可以磨成珍珠粉,用来护肤。

但是,看着看着,她觉得异形珠也很有特色,可以按照珠形设计出独一无二的首饰。

“乐乐,这个有两个小角角,像绵羊似的,给你做个小吊坠好不好?”

乐乐抬眼,见沈七七正捏着颗珍珠。

那颗珍珠跟一分钱硬币似的,圆圆扁扁的,却有两个角伸了出来,纯白的珠子上泛着彩色的光晕,远远看去,还真像是一只胖嘟嘟的七彩小羊。

乐乐之前就最喜欢这个,激动地点头:“好!”

“乐乐,这有一个又圆又大的,给你穿成手链,好不好?”

“好!”

“哎,这个水滴形的耶,做吊坠好看,可是做发夹也不错,你想做什么?”

“发夹,我要做个闪闪发光的发夹!”

……

在母女俩愉快的对话中,周凛干得越发起劲。

哪怕一半珍珠贝里没有珍珠,乐乐取珍珠的速度也远远赶不上他开贝壳的速度。

他悄悄地帮小丫头分担了一部分,才又去拎来一筐贝类。

哗啦啦……

贝类都被倒在大盆子里,沈七七敏锐地捕捉到有个粉色的东西一晃而逝。

她当即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周凛,刚才你有没有看到个粉色的东西?”

周凛见她呼吸都急促了,仿佛是看到了什么珍宝一样。

他二话不说就在珍珠贝堆里翻找。

没一会儿,他从中掏出一个奶黄色外壳、粉红内壁的螺来。

沈七七呼吸一滞,心里却狂喜。

这是女王凤凰海螺,也叫大凤螺,外壳华丽绝美,肉质鲜美。

最重要的是它产出的海螺珍珠,因稀有而价格高昂,堪称“珍珠界的劳斯莱斯”。

她曾经在国外的拍卖会上看到过,一颗品相完好的海螺珍珠足足卖到一克拉90万元的高价。

“你看看里面有没有珍珠。”

沈七七很努力在克制着:“没有也正常,这种螺本就不在我们这片海域生长,意外得到已经是很幸运的了。”

她很清楚能开出珍珠的机会很渺茫。

但是,就像是刮彩票一样,结果并不重要,她已经无限接近中奖了,自然会充满期待。

受沈七七感染,周凛难得地紧张,乐乐也围拢了过来。

开螺没有开贝类顺手,周凛费了些功夫才将螺肉取出,修长的手在螺肉上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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