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十三章 她没有来,捡到大佬以后,予初,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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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水县的冬天没有雪,山里很冷,一到夜晚,风能‘呜呜’的吹一整夜,等早上起来了,园子里的花就倒了一大片,季漾就在冷风中,叼着没有点燃的烟,哆嗦着去挨个扶。

近来山里来了个小少年,十四五岁的年纪,穿着可以说是非常时髦了,他染着一头黄毛,大冬天的,里头只穿个短袖体恤,外面是加了绒的铆钉皮衣,下面穿牛仔裤,鞋是有铆钉的皮靴,他的衣服从来不扣,脖子上永远挂着骷髅链子。

他说他叫伍二,伍是以前跟的一个大哥的姓,二么,是因为他依稀记得自己还有个哥哥。

季漾现在住的地方,是青山管理部分配的工作人员居住地,年前她转道过来应聘了个职位——在幽谷外的服务点守车,工资不高,胜在清闲。

伍二进了门,用非常诡异的姿势走过来,装腔作调的喊她:“呀!这不是漾姐吗?怎么屈尊降贵做这杂事了?”

季漾冷哼一声,她心情不大美妙,或许是冷的,也或许是看着他就不爽快,她拍拍手站起来,二话不说,拽着人就走。

“哎!你干什么呀?”

季漾力气大,拽着这么一个小少年就跟玩儿似的,半点不费力,伍二不防她有这么一下子,体恤被那力道扯来卡住脖子,勒得他忒难受,偏偏他怎么挣扎都没有用,他又气又急,脸都白了。

季漾叼着烟笑,含含混混的说:“不干什么,就揍揍你。”

半大的孩子,不老实,揍一顿就听话了。

她将他拖进杂物间,没什么所谓的想。

*

当第一缕春风吹进山里来的时候,伍二已经成了季漾的狗腿子,‘漾姐’这个称呼,再也不含讽刺的意味,而是实打实的尊称了。

春天来了,气温渐渐升高,季漾脱下厚实的棉衣,换成单薄的春衫,捂了一整个冬天的脚踝重新见了天日,在她右脚踝处,一只红色蝴蝶探出头来,欢喜的跟春日打了个招呼。

春日里花开得更好,每日一大早,她就下去幽谷,摘一朵上来插.进办公桌上的玻璃瓶里,这么一朵新鲜的,含着浓郁甜味的花,足够她一整日精神抖擞。

她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伍二就坐在一边地上撑着下巴看她,他好奇的盯着她脚踝的蝴蝶看,小声的问她:“漾姐,你不像是会生活在这里的人,可我听雷老板说,你已经在这里半年了?”

季漾手痒痒了,她丢了笔,从抽屉里拿了烟盒出来,取了一支夹在指尖,她也不抽,只动着灵活的手指,慢慢把玩。

“不像?”

她挑眉,涂着石榴红色的嘴唇不大明显的勾起,她的眼神很淡,是那种万事不放心头的淡,是没有烟火气的冷淡,跟她相处久了,伍二总感觉她很冷漠。

现在也是。

伍二抖了抖,却很肯定的说:“不像!”

季漾点燃了烟,缓缓吸了一口,飘渺的烟雾中,她的眉眼开始鲜活,伍二看见她笑了,这是个颇具人情味的笑,伍二看得出来,她很开心。

她说:“曾经有一个人很喜欢,她总说,等她磨灭所有热情,就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定居下来,我跟她分别后,又走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人,最后我来了这里,我们以前来过这里,我就想着,我在这里停留一会儿,她如果来,我就跟她走。”

她的眉眼渐渐模糊在烟雾之中,看不清楚了,她笑了一声,说:“她还没有来。”

伍二看不懂她的神情,他有点好奇的问:“是你男朋友吗?”

她的表情太少见了,除了曾喜欢过的人,他实在想不出来,是怎样的感情才能让她这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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