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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是残魂,平安时代大妖彭侯(《搜神记》和《今昔百鬼拾遗》均有记载)的残魂……”

“彭侯?”林玨愣了一下,“还真有这种妖怪?”

“也不算妖怪啦,用主人你们人类的话来讲,算是近亲变异的狼狗。”青牙试图解释它的来历,“所以才长了五条尾巴。”

“人类?狼狗?你还懂得不少咧!”林玨冷笑起来。

青牙一听,心头慌得一逼,连忙继续解释道:“不不不,我懂得不多主人,我很笨的,要不是当初我吞了这、这个魂金,我也不会产生灵智。”

“魂金?”

“就、就是我现在这副身体,我吞它的时候,它的形态类似流动的金水,后来我渐渐生出灵智,再后来我接触的信众多了,也就懂得越来越多人类的知识,于是就给当初的金水起了个名儿,叫【魂金】!”

“你倒是很会取名啊!”林玨皮笑肉不笑地赞了青牙一句,“不过看你现在的模样,这魂金当初应该很大一坨吧?”

“也没多大,就刚才主人打碎佛首,头一次看到我那么(拳头)大。”青牙继续竹筒倒豆子,“我现在的样子不过是魂金可以膨大或缩小变化外观的特性所造成的。”

“噢?那魂金本身有多重?”

“不知道,我目前这种状态还没称过重量……”

“那你变回拳头大小,我掂量掂量。”林玨发号施令道。

青牙忙变成了暗金色的石头模样,林玨吸摄到手中掂了几下,发现有大概百公斤的重量:“唔……这么看来,魂金的密度比黄金还大好几倍。”

“主人,我能变回来了么?”青牙透过心灵感应问。

“不忙,我再试试你别的能力。”说着,林玨直接把拳头大的魂金收进了储物鳞片。

不得不说,如果隔几天把魂金放出来青牙已经嗝屁了,林玨也不会痛心损失,反正魂金既然能让所谓的变异狼狗产生灵智,那就应该能让其它动物也生出相应的灵智。

收妥魂金的林玨直接折向了偏院,很快来到了被填埋的地下室上方。

通过精神力场的探查,林玨很清楚,地下室至少被埋了几百年也没人动过,所以里面被埋的东西基本上都腐朽了,这样一来,林玨的开挖自然比较简单粗暴,甚至丝毫没顾忌那两具遗骸。

结果十分钟不到,他就凭借一双铁拳把原来的地下室所在砸成了一个大坑。随即找见那两具已被挤压得不成人形的骸骨,挪到一边埋了,然后在之前遗憾躺尸的地方斜向下四十五度开挖。

两分钟后,一条人工暗道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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