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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米特兰有一句俚语。

叫做“敢跳摇摆舞?吃警官一斧!”

如果你的记性够好,应该还记得摇摆舞这种穷人的娱乐活动。

在亚米特兰,跳摇摆舞是罪过,要上鞭刑。

如果放到战争年代,比如现在征兵出战的紧张时期,亚米特兰境内会编出军人警察,为军民整顿风纪,保持战时意识形态的绝对纯净。

任何娱乐有关的——比如平民喜欢的摇摆舞、臼米节、麦酒会和春冬两祭。都会受到军人警察的盘查。

宪兵队会闯进平民的起居室,搜查与活动相关的证据,用斧头砍断罪犯的一根尾指,使他伤残,将伤残的罪犯以残废为理由,清出优质劳动力的群体。紧接着,将他列为劣质劳动力,押到集中营进行体力活动,比如为战争修筑铁路与防御工事。

要问这些平民犯了什么罪?

为什么跳舞也能成为罪名?

原因在之前就说过了。

亚米特兰是属于贵族老爷的国家。

在贵族阶级的利益面前,在少部分人眼里,这些贱民的娱乐活动是粗俗的,低贱而难登大雅之堂的。

而且整个西大陆上最简单的娱乐活动就是摇摆舞。

不论敌人、友人、工人、农民都会跳这种舞蹈。

它是另一种语言,列侬或米特兰人都会说的肢体语言,是另一种交流方式。

如果一个贱民有闲余的功夫去娱乐,那么代表这个贱民还不够忙碌,工作还不够多,剩余价值还未压榨干净,需要更狠厉的鞭子来抽打他。

有功夫酿酒跳舞祭祀天神,这已经是贵族眼中的“奢侈浪费”。

贱民的“奢侈浪费”,是贵族眼里的“盗窃”行为。

所以不难想象,在战争年代,在宪兵队眼中,连跳舞也会变成犯罪行为。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原谅我用这种叙事方式来向你阐述这个故事。

它的运镜可能复杂了些,需要调动一些脑细胞去理解,去思考。

但生命在于运动,大脑运动也算其中一环。

我想在这个信息和物质全靠推送的年代,你已经被各种栏目和广告喂得够饱了。

来到室外,来到心理舒适区之外。

来试试自己的能耐吧。

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

……

在亚米特兰的国都,漫山遍野盛开野樱花的地方。

它就叫樱花城。

在一间酒吧门前,贴着这么一张招牌。

——它就叫“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宪兵队的军官们招摇过市,牵着凶恶的警犬张扬地路过菜场集市,手中抱着抢来的酒肉和番茄。

和列侬的宪兵队差不多,在亚米特兰,这种军人警察手中握着特权。

他们能决定军人的风评与生死,更能决定一个普通人的人生该如何度过。

他们本来是清查****和军容军纪的执法者,但手中握着重权,让他们利欲熏心。

他们是贵族的党羽,是爵爷的亲信,视人命如草芥的究极恶棍。

至于为什么要说“究极”。

因为我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词。

就和你看见的一样,在这个开化先进的国度首都,在街上满是电灯的文明之火,头顶不时有一两架木制飞机掠过低空,在做巡航试飞的年代。

这群军队里的渣滓爪牙带着斧头和爱犬,在大街上合法合理地抢劫。

如果有人来阻拦他们,那么这个人就是罪犯。

如果有人来辱骂他们,那么这个人得挨斧子。

如果有人敢说三道四,那么这个人要关紧闭。

“这个人”会出现吗?!

这个人就这么出现了。

在酒吧大门前,宪兵队的队员三三两两扎堆抱团,从酒架上拿走自己喜爱的饮品。

他们不付钱,更不会赊账。

一切都是合理的,因为没人敢来阻拦他们。

他们身后跟着五六个菜农,菜农带着孩子,可怜巴巴地追问着菜品食材的账单,央求着,想讨回一点辛苦费。

没有人去理会这些贱民。

唯独有个姑娘站了出来。

这个姑娘从酒吧里来。

她的名字叫奥黛丽,奥黛丽·奥罗兹。

她朝着这些走狗大声喝骂,一头粗粝扎手的金色卷毛跟着那激动的神情而变得飘飘然。

“你们这些畜生!难道没有半点善心了!只会抱起团来欺负穷人!打仗轮不到你们!工作生产也用不着你们!真是一群人渣!把东西还给他们!还给菜农!”

宪兵队的队员们还喝着酒呢。

听了这番辱骂,突然手里的酒就不香了。

他们没有答话,保持良好的军纪,让领导先开口。

宪兵队长来到奥黛丽面前,打量着姑娘身上的衣着和装饰品,想从谈吐与仪容看出姑娘的出身,摸清姑娘的底细。

——看上去是个穷人。

宪兵队长是个壮汉,体格健壮,在这个姑娘面前,他得底下头,佝下腰来交谈。

他对姑娘说:“你像个罪犯。”

奥黛丽叉着腰,一双杏目蹬圆了,气嘟嘟地骂道。

“你才是罪犯!光天化日抢劫的罪犯!”

宪兵队长:“怎么没人报案呢?怎么没人来抓我?”

奥黛丽怒不可遏,一口气憋在胸口,悲愤难平。

宪兵队长恶狠狠地说:“你就是罪犯,我来抓你,所以你是!”

奥黛丽:“你敢!?”

“谁给她的勇气!?”宪兵队长大笑,朝身边的兵员问:“是谁?谁让她跑出来的?难道她不知道我们的身份?我们的军衔?”

兵员举杯相碰,大口喝酒捧腹欢笑。

宪兵队长又说:“哦!我想起来了!是奥黛丽·奥罗兹的情人!是那个军校出身的大尉,是她的丈夫让她如此胆大妄为!”

“你!”奥黛丽咬牙切齿:“你不许提他!你没有资格提起他!”

宪兵队长低下头,几乎要亲上奥黛丽的额头。

“奥罗兹去哪儿了?能保护你的人到哪儿去了?他去了异国他乡!~他跑到列侬姑娘的怀里了。他是情报员,他是见不得光的间谍……”

奥黛丽威胁道:“要是他回来,他会把你的脑袋给剁下来!”

提到奥罗兹时,宪兵队长变得收敛了点。

奥黛丽大笑:“你们就是这样!只会对手无寸铁的人民发凶犯狠!”

“那就干我们的本职工作吧?兄弟们!”宪兵队长招呼着队员:“这位军籍慰安妇想要一个名分,想从情人变成奥罗兹大尉的妻子,我们来给她筹办点嫁妆!”

奥黛丽慌了。

“你们要干什么?!”

宪兵队长说:“按你说的,我们要把手里的东西都还给菜农,还给你呀!”

兵员手里的番茄和酒肉如雨点一样,朝着奥黛丽的脑袋打过去!

一时半会,奥黛丽被这些飞来的烂番茄和酒瓶肉骨头打得发憷,她浑身气得发抖,想往门里避,可是宪兵队长一脚踢在她的肚子上,让她浑身瘫软动弹不得。

跟在宪兵队身后的农民敢怒不敢言。

酒吧大门拉开一条缝,就在这时,从门中探出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将奥黛丽拉了回去。

宪兵队长轻声冷哼,面露不屑。

可是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在一刹那,变得脸色苍白,浑身的冷汗都冒了出来。

好几个兵员眼神惶恐,盯着队长的脸。

“队长!队长!你的脸……”

“天哪,你中了魔术!”

“我们快走!快点走!有魔术师在这儿!”

“我要死了吗?我要死了?”宪兵队长一改之前的凶狠模样,手里的狗子跟着呜咽悲鸣,只会嘤嘤嘤,没了刚才主人那副嚣张跋扈的气焰。

而队长透过酒吧窗户的反光去看自己的脸。

脸上用笔法劲道的钢笔写着“臭虫”二字。

痛觉的源头就来自这支钢笔。

到底是什么时候……

不知是什么时候……

一支钢笔戳进了宪兵队长的肉舌,将舌尖扎了个对穿。

此时此刻,宪兵队长像个没吃过苦的软弱娘们儿,抱着脸颊哭唧唧地往街尾跑。身后的兵员一个个见了丧神,紧紧跟着队长逃命一样的离开了。

酒吧里。

修斯·普莱斯先生将奥黛丽拉回沙发上。

他和奥黛丽小姐千叮万嘱:“你不该这么做,奥黛丽,你不该和宪兵队作对,你的情人保护不了你。”

谈到奥罗兹时,奥黛丽的神情激动,连肚子上的伤都管不了啦。

“我不需要他来保护!我是他的妻子!不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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