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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垂暮,冷风萧瑟,又到一年一度的庆丰佳节。华国西北边陲靠近幽林迷地小城毫无喜庆之意。该小城名为雾城,是因一年中半数以上时间有迷雾而得名。
冷清的青石大街出现一队人马,人数五人,马蹄声缓慢厚重。为首的是位骑着神骏白马,白衣如雪面貌绝美的女子,后面跟着四位骑着枣红马身着绯衣的随从。女子面若凝霜,眼射寒芒,让见者身若冰窟,不敢对视。
十年前华国发动对雪国的战争到现在并没有结束。华国生灵死伤无数,百业凋零。原本繁华的雾城变得破旧不堪。
战事未停,耕地荒芜,粮价上涨,原本一块绿晶可换上等稻米百斤,如今只能换得杂粮数斤,生活苦不堪言。
一路走来,不少屋檐下挂有白纱;偶尔有战马疾驰而过,行色匆匆;无人在街边寒暄闲聊;街边商店门可罗雀,只有打杂的小厮在打盹小憩;没有了官兵的巡视,也没有了一座城市该有的人气。
绝美女子微微叹了口气,抬头望了望渐黑的天空,口中轻声咛道:“烽火连战十数秋,盼儿白头,子不知父容,蹄尘骤停有书至,几人喜来几家愁。 金戈铁马何时休,人悲物朽,草絮代蚕桑,沃土荒芜器未修,望眼欲穿泪不流。”
女子哀伤忧郁的眼神落下停留在一家破落的酒店牌匾上。酒店,无名酒店,不是名字叫无名,是酒店本就没有名字,门前院外残破的牌匾上只留有酒店二字。
绝美女子在院外落马。马嘶叫声并未惊动店内的伙计,无人笑脸上来牵马迎接,而是仍旧店门紧闭。
放眼望去院内杂草丛生,杂物满地,若不是烟囱还有缕缕炊烟升起,恐叫人怀疑这家酒店是否还在营业。
外面冷清,可酒店内却摆着四桌酒筵。酒店不大,刚好放四张桌子,每桌都有人。但每桌人都人数不一,每一桌喝酒的人都很特别。
女子的到来没有破坏酒店里喧哗的气氛,该喝酒的在喝酒,该吃肉的在吃肉。喝完酒该吹牛的还是在吹牛。
酒是好酒,也是老酒,古城最好的就是这家老店的老酒。
头戴毡帽的中年掌柜没有走出柜台欢迎新到的客人,只顾着低头翻着账簿,手中的算盘拨弄得噼里啪啦作响。
跑堂的小二在桌前穿梭上菜,见到女子只是微微笑脸躬身:“您来了,里面请……”
最醒目的应该是角落那张桌子,一桌酒席,一个人,还是一个女人。准确的来说是一位妙龄少女。她身上衣服是红的,裤子和鞋是红色的,固定发髻的鬠笄也是红色的,就连放在桌上的那把宝剑的剑鞘还是红色的。
当然品酒的杯子也是红色的,看得出她非常喜欢红色,然而这身火红颜色与她若绢若锦,秀外慧中的容貌并不是很相配。
另一张桌子上是一位身穿灰衣的俊美青年男子。此人身材玉立,眉毛修长,秀眸惺忪,唇红齿白,两颊带笑。举杯的手更是晶莹如玉,手指伸出若如兰花。若不是酒水入口,能看见喉结的涌动,很容易让人怀疑是一位绝代佳人身着男装。
相邻是一小桌,桌上菜很少,就四碟寻常小菜,喝酒的是一位面容严峻的黑衣人,年岁不大,却又老道沉稳。他很少关心周围的事物。他来酒店是来喝酒的。菜很普通,他一口未动,桌上摆着三个酒壶,两壶已空。
他在喝酒,不如说是在机械式的往嘴里倒酒。桌上有把刀,一把黑漆漆的宽刃刀,就算他在喝酒,另一只手也没有忘记轻抚刀鞘。从他的穿着上可以肯定不是华国人,因为脚上的靴子是为了适应沙漠里的环境而特制的。
最后一桌才是酒店喧哗和吵闹的所在,满座,桌上杯来盏往,阿谀奉承,敬酒的,劝酒的好不热闹。摆出的各种菜肴颇为珍稀,酒宴铺张奢华,不是一般人可以享用。
主座上一豪迈男子,年过三询,身穿白色毛皮华服,价值不菲,只是说话间笑容呆滞,眼神无光,显得极不自然。
“来,王大哥,请满饮此杯,感谢多年来对我们生意上的照顾。”
“这王家啊,多亏有了王掌柜在这里坐阵,要不然这些年兵荒马乱的,他们到哪里去立足啊。”
“就是,我可听说王家要把主族迁到这小城来。王掌柜以后一定会水涨船高啊……来,来,我们一起陪王掌柜干了这杯。以后啊,好跟着发点小财。哈哈……”
绝色女子没有打扰其他宾客,而是缓步向这桌走来,在桌前一米的地方站立,直盯着主座上的男子不语。
有人过来,还是位绝色,让在座者收声观望,也有人看向主座上的男子。那男子不惊不恼,放下手中的酒杯,对绝色女子有礼的一笑:“既是偶遇,那便是有缘,姑娘要是找不到座,如不介意一起喝上一杯如何?”
有人让座,但女子并未坐下,她依旧面无表情的看着主座上的男子,良久后才缓缓张开嘴说道:“不必客气。……我不是来喝酒的,我来找人的。我姓江。江家的江。”
女子的无礼,让在座的左右短暂的沉寂后按捺不住,纷纷站起指责。“你来酒店不喝酒干什么?找人应该去都府。我家老大请你喝酒是看得起你,别不知好歹。我看你还是乖乖的坐下陪我们王掌柜喝上几杯再说事。”
“就是,我家老大可是王家的店面掌柜。在这座城里谁不知道王家?他要是跺跺脚这座城可是要抖上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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