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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猜的没错,我果然可以和往常一样自由进出家门,谁也没有得到达奚野把我禁足的消息。于是,我很放心地日日坚持去太子府找虐。
北堂烨那家伙是铁了心要折磨我,居然愣是让我扎了半个月的马步。每天在太阳底下曝晒的我只能用对北堂烨的腹诽来消磨时间,他刚开始还能在亭台上看着我,后来干脆叫了他身边的侍卫铭恩来代为监督,自己不知道躲哪个地方凉快去了。
“其实郡主您不必这么辛苦的,您要是不想练,小人敢打赌,太子爷肯定不会说什么的。”
我看都不想再看他,用力甩下快要流到眼睛的汗水,咬牙道:“你再劝我一百遍,一千遍都没有用,北堂烨那家伙就等着嘲笑我吧,让你这小子来当说客,攻城先攻心的计策用在老娘身上那就是水中捞月——白费心机。”
铭恩看着我,欲言又止,叹了口气,摇摇头,又抱着他那把破剑在阴凉处蹲着去了。
我是个倔脾气,凡是认定了的事从不反悔。虽然这些天的训练真他妈不是人干的,也曾经体力不支差点晕厥过去,人也晒黑了一大圈,搞得我都不敢再去宫门口堵我家阳阳了,本来就不大喜欢我,我这变成了黑姑娘,他不得更嫌弃我。
一想到李岳阳,我的心就难过起来,真不知道他嫌弃我的理由从哪里来,不然我早改了,不过好像也无从改起啊。我这么一个完美的女子,要家世有家世,要美貌有美貌,要身材有身材,要才学……嗯,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再说,我的九年义务教育学的也是蛮优秀的,只是好多貌似在这个破地方也没有用啊。
“累了就回去休息吧。”
也不知道北堂烨是什么时候走到我面前的,冷不丁来一句话,把正在陷入对李岳阳的幻想中的我吓了个半死,一不小心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正想骂娘,北堂烨却立马把我扶起来,眼神关切,“怎么样,摔疼了吧。”
我愣了一下,又用力把他推开,大声道:“北堂烨,你他妈的有精神分裂症吧,搞什么鬼,一会这样一会那样,哪个才是你啊!”
“对不起,我以为你会知难而退。”北堂烨似乎恢复了从前的好脾气和温柔,这时认错的态度犹如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子。
我看见他这模样,竟觉得有些可爱,想要笑,张嘴却大哭起来,心里的某处犹如开闸的洪水,顿时放飞起来。
北堂烨看着我,想要安慰一两句,却又欲言又止,神色间却似受着很大的痛苦。待我哭了好一阵,才递给我一块手帕擦擦鼻涕、眼泪、汗水。擦完我又弹了弹身上的灰尘,然后扔回给他,还是没给他一点好脸色。
北堂烨拿着脏手帕低声笑起来,声音动听的竟比得上百花楼的十娘子,我听了却很是生气,“笑笑笑,很好笑吗?”
北堂烨不说话,只微笑着瞧着我,不一会儿,我也“噗嗤”一声笑了,然后两个人半个月来的隔阂好像就在这笑声中烟消云散了。
我跟着北堂烨从校场出来,一路直奔老地方——城外的回波湖,经过“巷子深”酒坊的时候顺便买了两坛酒。两个人一坐一靠在水榭,偶尔灌一大口酒,任清爽的湖风吹乱一头长发,竟也是一副极美的一幅画。
“北堂烨,以后不准再这样欺负我!”我说。
“嗯。”
“以后要用心教我。”我说。
“嗯。”
“要教我真本事,不能总让我扎马步。”我又说。
“嗯。”
我们转过头,相视一笑。这就是我和北堂烨,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默契,很多时候不用说太多,大家都能明了,或许这便是古人所说的知音吧。我一直希望我们之间可以这样走下去,等我们都成了婚,有了孩子,有了孙子,还是要在一起喝酒,聊天,看风景。
酒喝过了,风景也看过了,接下来的日子里便多了一项——练武。这回北堂烨是认真教了,但我学得貌似有些吃力,幸好他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一直也没有骂过我,甚至连个嫌弃的眼神都没有,我心里暗道:“要是以前的老师们都有他这般耐心,我早上清华北大了,哪还至于读个不上不下的二本大学。”
老祖宗说过,“勤能补拙。”所以,我在每天从太子府的室内校场(北堂烨担心我给晒出毛病来,特意挑了间大房子做校场)回到王府后依然不歇息,着了魔似的,连吃饭也边吃边比划。
“姐姐,你的样子好帅啊!”虽然曾玲珑不大讨达奚野喜欢,也不讨我喜欢,不过她的儿子,既我同父异母的弟弟达奚允倒是备受一家人的喜爱。这小子才五岁就有将来要迷倒万千少女的趋势,嘴巴又甜,性格也乖巧。虽然经常被他母亲呵斥,但还是时常偷偷跑来我的院子跟我玩。
我习惯性地捏捏他婴儿肥的小圆脸,又朝他比划了两下,道:“很帅吧。”
达奚允如小鸡啄米一般连连点头,“嗯,阿姐是允儿心中最厉害的女人。”
我立马严肃地纠正他,“是女子。”
“嗯,是女子。”他奶声奶气地跟着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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