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疯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三十章:坦诚,凤歌啸九天,半疯人,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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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他越来越清明的眸子,我暗暗失落,把酝酿好的话悉数吞回肚子里。拿起梳妆台上的梳子,我道:“我来帮你梳头吧”
他微微颔首,在我刚才坐的凳子上坐下。
不得不说,他的发质真的很好,丝柔滑顺,鸦青可鉴人影,一见之下,心也跟着柔软顺畅起来,触感绵绵,爱不释手。
“还是我自己来吧。”见我总绾不起一个发髻,他轻笑着摇头,那好看的双手挽着半头青丝,也没看清是怎么绕的,一个好看的发髻就成了。
“帮我挑支簪子。”
我尴尬地回神,在梳妆台旁的长案上一溜排看过去,金的银的玉的铜的木的,几乎要看花眼,最后还是挑了支款式最简单的,素雅又不失贵气的白玉菩提簪递给他。
“你做什么?”见他突然撸起我的袖子,我下意识要缩回。
“别动,给你上祛疤药。”握住我手腕的手力度稍大,另一只手上不知何时多了枚一指宽长,打磨光滑的木片。只见他用木片在镜前的朱红色小圆盅上沾了乳白色药膏,小心翼翼地涂抹在我手臂上。这圆盅刚才在游泳池就看见他拿,没想到是为我准备的。
眸光落在自己的手臂,我再次把手猛然一抽,急急放下袖子,遮挡那些难看的疤痕,眼神躲闪,生怕从他脸上看出一丁点的嫌弃。
北堂胤噱了一声,“现在知道难看了?一个姑娘家,怎么一点不知道爱惜自己,这天底下也就只有你这般心大,喝醉了还敢夜宿郊外。”
我嘟着嘴争辩,“我也不想啊,还不是你那好皇叔。”
说完我就后悔了。
北堂胤果然沉了脸,“还敢提他,你是什么男人都可以一起喝酒吗?如此不知矜持,人家还以为你有心勾引呢。”
我嘿嘿一笑,“只要你不误会我就好。”
“你怎知我不会?”话这样说,却牵起我的手,再次撸起袖子上药,动作稍稍有些粗鲁,无声地表达他的不满。
“因为你了解我啊。”不然他早发飙了。
北堂胤绷着薄唇,没有接话,默不作声地帮我细细涂着药膏,左臂,右臂,之后又不容反抗地将我反转,拉开后背的衣裳,那里也有两道,估计是刚才戏水时被他看见。
回想刚才,脸后知后觉地一热,莫不是都被他看光了吧,就算胸前还有肚兜,可被水湿透,该显的地方估计也都显出来了,他还一本正经的模样,真是外表纯洁内里闷骚的男人!
我自在神游,没察觉他早已帮我整理好衣服,不发一言地打开窗,面向窗外雾气淼淼的湖面。
我跟着走到他身旁,眼前的景色美到玄幻,可我无心欣赏,心里莫名,不知他又怎么了。
正要问,他却先开口,“若我真的了解你,便不需要费尽周折去查你。”
他没有看我,继续道:“达奚慕歌,出生于草原皇廷,周岁时母亲和娅公主护城无望,跳下城楼殉国。半年后,父亲达奚野向瀛帝献上降书,举族迁往鸢京,开始了长达十六年的降臣生活。在达奚野及族人的精心呵护下,达奚慕歌慢慢成长为一个容貌昳丽,活泼好动,略显刁蛮的姑娘。十七岁那年,她与质于鸢京的烨太子,既我的八弟在京郊赛马,不慎从马背摔下,昏迷半月,醒来后,看似无异,实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我心虚地往后挪了挪,偷偷看他的脸,如那外面的湖水,平静,雾霭迷蒙,完全看不清到底是什么情绪。那双狭长的眼眸幽深,眸光一直投向远方,亦难明深意。
这样的他淡漠,疏离,冷峻,甚至隐隐让我感觉到一丝难掩的逼迫,气势凛然。心,微微抽紧,宕出难过。
他似没有发现我的变化,声线平平,每句话听来都只是陈述句。“达奚慕歌喜欢养宠物,十岁养狗,十一岁养猫,十二岁养獒,十三岁养了几十条蛇……”
我浑身一颤,同时感觉到某人的眸光在我身上瞟过,可一抬头,他依旧看着窗外,让我以为刚才那一眼只是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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