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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秋,31岁的周亦卿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逃去了新港。

因为太紧迫,没来得及带上太太和还在襁褓中的大儿子周震霆,那时梁老板——也就是周亦卿的父亲已经去世。

原本打算到新港投靠远亲,不想远亲很早就移民去了英国,投亲的算盘落空,周亦卿只得另做打算。

他准备做回老本行,做船行的经理,也正好新港本身就是渔港,最不缺的就是船业公司。

本以为凭借自己丰厚的行业经验,找份工作肯定不是难事。

但是事与愿违,有好几个因素制约了他——

一因为出走仓皇,什么证件都没带,说自己是燕京大学的博士,根本没人相信;

二出走没带衣服,逃亡一直到现在找工作,身上都还是那件脏兮兮破烂不堪的衣服,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乞丐,他却要找一份体面的经理工作,因而被人嘲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三他的外地口音,是最致命的,使他在找工作过程中备受歧视和冷落。

周亦卿为了改观现状,他干脆自报家门,说自己是国开实业老板的儿子——

要知道,那时候的国开实业可以说享誉华人圈,无人不知梁老板的大名。

可是眼前这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男子,根本没人会把他和大名鼎鼎的梁老板联系在一起。

他这不说还好,这一说,连和他一起吃住的难兄难友们,也都开始疏远他,觉得他精神有问题。

只有一个叫卓子的小难兄弟,没有抛弃他,最终迫于生存需要,这个养尊处优的周家大少爷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听从了卓子的建议。

先是改了名叫“周青”,转身就和卓子一起进了博伦船业当起了搬运工。

起初那个姓崔的经理并不想要周亦卿,看他长得瘦巴巴的,根本就不像个干力气活儿的人。

还是卓子再三帮忙说好话和保证承诺,那崔经理才算勉强同意,说给他三个月试用期,如果不能达到工作要求,就得走人。

周亦卿满口答应下来!

码头搬运工的工作很累,但对于好不容易找到填饱肚子的工作的周亦卿,再苦再累,他也甘之如饴。

幸好早年在父亲的船业公司也是从苦力活干起,强健的体魄早就练出来了。

不仅干苦力活风风火火不输壮力,还是个眼明手快的聪明小伙儿,这让那个崔经理越发喜欢他。

后来发现周亦卿还会英语,又懂财会,便索性将他调到办公室为己所用,给他打起了下手。

一段时间后,崔经理开始带着周亦卿出席商务活动。

在一次商务活动中,长相俊朗且一口流利英语的周亦卿,很快就被一个富商女儿注意到,人称章小姐。

那时章小姐才20岁,风华正茂,对周亦卿可谓一见倾心。

于是通过崔经理的关系,就有了经常和周亦卿接触的机会。

起初周亦卿一心扑在工作上,只为了能尽早在新港立足,以早日衣锦还乡寻找自己失落民间的太太和儿子,所以并无心儿女情长。

但是,周亦卿越不搭理章小姐,反而让章小姐更对他痴心留恋。

为了讨他欢心,章小姐通过崔经理了解到了周亦卿的事业心,便说服父亲收购当时已经难以为继的博伦船业,然后让周亦卿坐上副总经理的位置。

章父知道是女儿相中了人,就特别留意他,还着人去调查这个“周青”,他要全面了解这个“周青”以后,才能做最终的定夺,因此并没有立即答应女儿的请求。

调查的结果,却让章父大吃一惊,他竟然是大名鼎鼎的梁老板流落民间的儿子周亦卿,这下彻底打消了章父的疑虑。

毕竟自己就这一个掌上明珠,能有这样一个名门世家的归宿,也不辱门楣。

于是,章父正式提拔周亦卿做了博伦船业的总经理——比章小姐预期更好的结果,这让章小姐十分开心。

事业的顺风顺水,周亦卿也就放下了对章小姐的芥蒂,因为多年苦寻太太和儿子无果,就觉得没有什么希望了,最终答应了章父,与章小姐成婚。

成婚第二年,章小姐就为周亦卿生下一个儿子,名叫周寰宇。

1960年冬天,章父去世,周亦卿遵照章父遗嘱,继承了章老板的家业,成为章氏集团的董事长。

此时的周亦卿,家庭婚姻和事业都顺风顺水,直到1961年春天的一天,打破了周亦卿的宁静幸福生活。

那就是他的大儿子周震霆,一身褴褛犹如初到新港时的周亦卿,突然出现在周家别墅大门外。

乍然见到周亦卿却是胆战心惊,显得极其恐惧和害怕,但周亦卿并没有留意,只是相别15年,多少难言的悲欢离合,父子俩一见面就抱头痛哭。

章小姐见状,便自觉地领了儿子离开,好让父子俩叙旧,这一叙旧,更是让周亦卿痛悔交加。

据周震霆的回忆述说,他的母亲,也就是周亦卿的大太太林宛如,原来也是民国高官的女儿。

祖上也是才人辈出,其爷爷和父亲都是进士及第,出身名门,林宛如作为林家的唯一女儿,被视作掌上明珠备受宠爱。

但她并没有恃宠而骄,而是知书达礼品貌端庄,但这个曾经光彩耀人的身份和出生,却成了她在的原罪——

只要能跟他相好,就可以搭救他们母子,却被母亲严词拒绝,不料晚上,那个人就撬门而入,强占了母亲。

周震霆说,母亲哭了一夜,本想上吊自杀,直到我跑过去抱着她的腿,哭着请求她不要离开。母亲终究放不下我,抱着我失声痛哭。

为了摆脱那个禽兽干部的骚扰,最后不得不背井离乡,东躲西藏,过着风餐露宿、饱一顿饥几顿的生活,后来赶上饥荒,又被迫到处乞讨过活。

后来逃荒逃到岭南的一个小镇,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安定下来。

可是好景不长,镇上的一个恶霸,看到母亲的美貌,也起了强占之心,有了上次的教训,母亲就在枕边放上了菜刀。

不料,那个恶霸却在光天化日下,将母亲强行拖走,再等到母亲回来,就是衣不蔽体蓬头垢面,满身血污。

但是,她再也没有眼泪,也没有说话,只是对着墙壁发呆,只有看到我的时候,眼睛里才有一点光。

恶霸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母亲想过逃离,可是才带着儿子逃跑,就被恶霸抓了回去。

直到有一天,我回到家,看到母亲倒在血泊之中,奄奄一息的母亲看到我回来,十分惊恐。

她撑着最后一口气,告诉我,让我赶快逃,你爸爸娶了新太太,新太太的爸爸派人来杀我们!

杀手只看到母亲,就问我在哪里。母亲骗他们说,她的儿子在饥荒中早就死了。

两个杀手半信半疑,母亲知道自己活不了,便请求杀手告知原因,也好让她瞑目死去。

而且母亲当时还怀了两个月的身孕,母亲把她的遭遇告诉了杀手。

他知道了母亲的悲惨遭遇,还被恶霸抢占怀孕,也心生同情,便在动手前,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母亲。

母亲这才知道父亲娶了二太太章小姐,章父为了给女儿扫除障碍,便派了杀手来寻他们母子,经过一年的时间,他们终于找到了岭南。

母亲到此时,才心灰意冷,又加上怀了恶霸的孽种。

为了让杀手放弃追杀儿子的念头,母亲还特意说,儿子早就死了,要不是还念着周亦卿,她可能早就追随儿子去了,现在知道他已经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她也就死心了。

母亲请求杀手赶快动手,杀手为了尽快交差,就杀害了母亲。

母亲担心我回来被杀手发现,强撑着最后一口气等着我回来,就是为了给我发出示警。

母亲告诉我,要我一路向南,我们离新港只隔了一个海湾,如果搭不到船,就游过去,游到对岸,去新港找周亦卿,找你的父亲,找到父亲,你就安全了。

我很害怕,要母亲跟我一起走,她摇摇头,说她走不了,就算能走,自己的身子也脏了,没脸回来再见父亲,她知道自己也活不了多久,极力推我走。

我看到地上都是母亲的血,我很害怕,想去拉母亲的手,想背她去看医生,可是她却推我赶紧走,那个杀手肯定还会返回来。

说完,母亲就咽了气。

我害怕极了,母亲被他们杀害了,我只能丢下妈妈逃跑。

我听了妈妈的话,一路向南,到了码头却看到有人在那里打听我。

我怕被抓到,不敢去坐船,只能等到晚上下水,我游了一晚上才到新港,我不敢白天游,怕被他们发现。

到了新港,我顾不上饥饿和冷,只能逢人就打听周亦卿周老板,最后打听到这里,我前脚到,那个杀手也赶到。

我不敢贸然敲门,只有等你出现,才敢跑出来和你相认。

周亦卿听完儿子的讲述,心痛欲绝,竟不知道自己明媒正娶宠爱有加的妻子遭受了这么多非人的折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竭尽全力保全自己的儿子。

第二天,周亦卿就带着周震霆偷偷去了和新港一湾之隔的GG市,就是为了寻找妻子的遗体,好在两个杀手为了追杀周震霆,还没来得及处理林宛如的尸体。

周亦卿看到阔别15年的爱人,跪在她面前痛哭失声。15年前离开时,她还是一个温婉淑仪的大家闺秀。

15年后她竟形销骨瘦,昔日怀中美人成了黄土故人,天人永隔,怎能不叫人潸然泪下!

周亦卿将林宛如的遗体火化后,带着骨灰回了新港,并为她在家中设立了专门的祠堂,每逢重要节日,他就会带着周震霆去祭奠。

而章父派人追杀林宛如母子一事,他也只按下不表。

只是开始着意大儿子的学业,虽然这么多年他没有上过一天学,可是出身书香世家的林宛如,在逃难流离的日子里,也没有放松对儿子的教育,这让周震霆还是有较好的国学基础。

但这还不够,周亦卿为了加快补课的进度,特意给他请了私教,好让他在一年内完成三年高中课程,然后送他去英国读书,誓要将他培养成人才,以慰林宛如的在天之灵。

但是,周亦卿没有追究章父追杀母亲一事,这让周震霆十分不解和愤恨。

可是他一无所有,唯一在新港立足的依靠就是父亲,所以他不敢对抗父亲,只能默默听从父亲的安排。

只是,仇恨的种子却悄悄种在了他的心里,从小受尽欺辱,看着母亲屡遭凌辱,最后惨死在自己面前,这让他的身心遭受了巨大创伤。

后来父亲虽然接回了母亲的骨灰,却对杀妻仇人的二房恩宠不减反增,看到父亲和二房及儿子才是一家人,自己更像个外人,这让他更加憎恨二房和她的儿子。

为了给母亲报仇,他开始刻苦学习,以期得到父亲的赏识和重用。

他的努力,的确得到了周亦卿的关注。

也许是出于对妻儿的愧疚,对聪明懂事又能干的周震霆越来越喜欢。

同时,也在周震霆的身上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因此对周震霆越来越看重和照顾,甚至超过了对二房和二儿子。

如果说周亦卿对子孙辈有爱的话,那就是他把唯一的爱都给了周震霆,以至于对二儿子都不那么重视。

周亦卿对二儿子周寰宇的不重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追求志向和周亦卿背道而驰。

他从小就淡泊明志,厌倦了家族在商业上的勾心斗角。

他发誓这辈子绝不子承父业,绝不和商业挂钩。

大哥周震霆的回来,却是让他松了一口气,至少周亦卿不再那么关注他了。

而且看到父亲开始重点培养大哥,他更是如释重负,还乐得其所。

于是,他开始倾心研究和学习中西方文学,后来上新港大学,第一次反抗父亲,读了自己喜欢的英语文学专业。

后来读研又不顾父亲的龙颜震怒,去了内地攻读了中文专业,从此就踏上了中国古典文学和哲学的研究之路,彻底远离了家族的倾轧和斗争。

可是章小姐怎么会甘心,觉得周亦卿能东山再起,都是靠着自己和自己的家族,周家的事业必须要有自己儿子的一席之地。

就这样这对恩爱的夫妻开始出现裂痕,龃龉也越来越多,后来就演变成冲突。

和章小姐越来越嚣张跋扈的态度不同的是,周震霆知道这是自己见缝插针的机会。

于是明里越发顺从和尊重父亲,暗里却不断刺激二房,挑起她和父亲的矛盾。

章小姐也越来越将周震霆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屡屡在周亦卿面前说他的坏话。

但周震霆的聪明乖巧懂事听话,周亦卿都看在眼里,章小姐的作梗反而激发了周亦卿对周震霆更多的培养和维护。

章小姐的跋扈,让周亦卿愈加怀念林宛如的温婉端庄和通情达理,愈加对妻子愧疚。

他的这份怀念和愧疚,最终都转化为对周震霆的爱和重用。

就在章小姐和周亦卿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周亦卿认识了钟小姐。

一切都源于1970年的那场新港小姐选美比赛。

作为决赛颁奖嘉宾的周亦卿对获得亚军的Bessie一见倾心,她有个好听的中文名钟毓。

这个钟小姐当时才20岁,还是一名大学生,而周亦卿当时已经54岁。

颁奖典礼当天,初次见到清纯美丽动人的Bessie,他就一见钟情,不能自拔。

那时Bessie还在伦敦帝国理工大学读大三,其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个地地道道的新港人。

是的,Bessie是个美丽不可方物的中英混血女生。

不仅家世出身好,她本人也没有辜负这样的家庭背景。

在这次选美中,她也是艳惊四座,多才多艺,可谓才貌双绝。

虽然只得了亚军,但却让周亦卿沦陷了。

选美比赛后,周亦卿就展开了对Bessie的疯狂追求。

起初,Bessie对这个大自己三十多岁的老男人并没有放在眼里。

虽然,她知道,这个老男人是新港鼎鼎有名的商界名流。

可是在周亦卿温柔又铁血的攻势下,再加上他绅士优雅的言谈举止,虽然已经是年过半百,却挡不住他超尘脱俗的智慧和成熟男性的特有魅力,最终Bessie还是沦陷了。

后来当得知了他的家世背景和传奇经历后,就跨越年龄藩篱,彻底爱上了他。

周亦卿也没有辜负她的厚爱,为她在新港购置了一处豪宅,将她金屋藏娇。

两人度过了一个缠绵的暑假,最终这段老少恋被Bessie妈妈知道。

她的妈妈勃然大怒,坚决反对女儿和这种老奸巨猾的老男人交往。

但Bessie非常有主见,也表现出了要和周亦卿在一起的决心。

她妈妈没有办法,只能借着开学,将Bessie送回英国继续读书。

Bessie走后,钟妈妈就特意找了周亦卿谈话,希望他能主动离开女儿,还说你身边不缺莺歌燕舞,引诱一个大学生很不道德。

周亦卿和Bessie态度一样,断然拒绝。

他既谦和又坚决地表达了自己喜欢Bessie的心,也讲述了两人在一起,她女儿发自内心的快乐和幸福。

天下母亲不都是为了女儿的幸福奔走吗?如果为了世俗年龄鸿沟的偏见,就剥夺了女儿选择爱的自由,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和快乐吗?!

钟妈妈被说得哑口无言,而且在实际接触了周亦卿后,也被这个老男人的魅力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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