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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绕着跑道骑了两圈热身,方芳便来了。
她穿着飘逸的白色带蕾丝花边的裙子,长发披在脑后,被风微微撩起,额头覆着一层薄汗,脸上挂着怯生生的、讨好的微笑,“秦玉,你可以教我骑车吗?我学会骑车,以后就不用再麻烦你载我了,梧桐也不会因为你总是载我去上课而生你的气了。”
好大一股茶味,腻歪死个人。
自从两个多月前她家搬到巷子里,她总会极其精准的出现在我和秦玉的面前,仿佛刻意计算过时间、在我们两人身上安装了雷达一样。
她会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向秦玉求助,顺便让人知道她凄惨的身世和无力,将秦玉夸成从天而降的神明,似乎只要拯救她,秦玉便可积累足够的功德羽化成仙。
男人嘛,天生的英雄情怀,对于弱小和故作弱小的东西,会产生本能的怜惜和顾念。
一次两次是偶然,次数多了,饶是我再迟钝,也嗅出来点不同--她的茶里茶气似乎只是为我量身定做,目标却是我身边长手长脚、帅气沉稳、成绩优异的秦玉。
秦玉从小长得玉雪可爱,这几年大了不仅个子抽高,五官出落的更加帅气迷人,在学校里拥有超高的回头率,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未来男朋友。
方芳对高大帅气的秦玉有好感我能理解,毕竟少女情怀总是春。
不能理解的是,方芳你喜欢就去追,成功与否各凭本事。何必总是拿出那副弱不禁风、全天下人都在欺负你的死样子,顺便踩我一脚呢?
我梧桐从小散养长大,那些年为了保护小鸡崽一样的秦玉不受欺负,几乎是打遍全校无敌手,从没怕过谁。
只是奶奶总扯着我的耳朵告诉我女孩子大了要有点女孩子的样儿,不能还老是上房爬树打人掐架,我便把内心的好战因子强行的压制住了。
我不是怂,只是懒得和她一般见识。
到头来,好像我的不予计较倒成了软弱可欺的外在表现,让她搞事情搞得越发风生水起。
叔可忍,但婶坚决不忍。
“打住,你们俩的事别扯上我。愿意载你是秦玉的选择,与我无关,我不生这用不着的气。提醒你一下,我和你不熟,不要动不动就提起我。人的忍耐是有限的,别惹我。”
惹急了小心我大逼斗抽的满地找牙。
话虽如此,可秦玉与我三岁相识、又在同一屋檐下生活八年,曾经属于我的一切变成别人的,我突然变成选择题的答案之一,等人选择。若是说完全不在意,如何可能?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真正当机立断做到断舍离、半分遗憾和悲伤都不会有的,举世能有几人做得到?
更何况,在我那单纯到发傻的少女世界之中,秦玉无疑是最浓墨重彩的存在。
那本被牢牢藏起的日记本中,记录了我的一切过往,每一页里都有他。
秦玉不赞同的瞥了我一眼,开口就是熟悉的责备,“梧桐,方芳说的也有道理,你又何必如此犀利的说话气我?大家都是同学理当互相帮助,宽容一些不好吗?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突然的,我就对秦玉这种不经思考的指责腻烦了,不想再听他多说一句话。
类似的事情发生不是一次两次,秦玉对方芳的维护也不只一回两回,早特么腻了!
我烦躁的摆手不让他继续向下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留着他自己受用吧,我用不着谁来说教。
“秦玉你记得我说过吧,二选一的时候别选我。我梧桐这辈子活着是给人做唯一的,不是做谁的备胎的。行了你教她骑车吧,我回家帮奶奶烙饼去。不回来吃饭发个消息,少做点,免得浪费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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