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女儿也要听吸血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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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讲述的是两个中学生贝拉与爱德华之间的浪漫爱情故事,
贝拉搬到小镇福克斯与父亲同住后,结识了神秘英俊男同学爱德华,他拥有迷人的外表和超强的阅读他人思想的异能,是卡伦家族的吸血鬼。但是他却不能感知贝拉的思想,反而被贝拉深深地吸引住了。作为吸血鬼,他想吸她的血,可为了爱又在拼命压抑自己的吸血欲望
其实,这就是一部以若隐若现哥特式风格作为背景,一个人与吸血鬼的奇特恋爱。
一部披着奇幻色校园爱情故事!
虽然方明华只看过一遍原著,又看过改编成的电影,但对于他在没穿越之前看了那么吸血鬼故事还有各种狗血的校园爱情小说电影而言,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一定非要和原著一模一样,自己也做不到,大致相同,细节自己来写。
还有就是《暮光之城》小说的文笔比较差。不过方明华看的的是中译本,有的人说因为翻译太差,基本上就是直译,原著还是不错的。
这一点方明华觉得要注意,一本非常浪漫爱情小说,文笔不好怎么行?
至于翻译,方明华相信,作为拥有比较文学博士头衔的李丽,有翻译过这么多书,绝对会翻译好的。
慢慢写吧。
90年代第一个年份过去。
在这一年,国内最大的事件就是成功举办了第十一届亚运会,极大提高了民族自豪感。
在文学领域,小说界显得波澜不惊,除了年初方明华写的长篇小说《天行者》掀起一股热潮之后,其余的波澜不惊。
中生代作家陈中时、贾平娃、冯骥才等一个個闭门谢客各自埋头创作,青年作家们,余桦、莫岩、迟子建等人在燕师大的校园里还在埋头读书学习,文坛上先锋小说已经式微,新写实小说占据统治地位。
但以往冷冷清清的散文界却突然变得活跃起来,年中,方明华的一部《文明的碎片》,横空出世,开创了“文化散文”,大气磅礴,且与传统散文有着明显的区别,独创了散文之风。
到了年末,那个坐在轮椅上的年轻人以一篇散文《我与地坛》再次刷新了人们对他的认知。
充满哲思又极为人性化。
作家韩少工曾经这么评价:“我以为1990年的作品即使只有他一篇《我与地坛》,也完全可以说是丰年。”
沉寂已久的散文界开始活跃起来。
那个申城戏剧学院的院长经过几番恳请,终于辞去自己的院长职务开始周游各地,系统考察中国文化的重要遗址。
他不想做徐霞客写出《徐霞客游记》,想做方明华,写出文化散文。
此时的方明华正在书房里码字。
今天是元旦节,本来要带两个孩子出去动物园看大熊猫的,无奈外面风雪交加,估计大熊猫也怕冷,于是一家四口就躲在家里。
女儿一个人在二楼的琴房里练钢琴。
一闪一闪亮晶晶
满天都是小星星
挂在天上放光明
莫扎特的《小星星》。
儿子则是趴在茶几边上很认真写字。
其实一个三岁多的孩子是不需要练习写字的,但乐乐似乎对这玩意很感兴趣,方明华就随他了。
狗豆苗围着小主人乱转,小猫豆芽则是躺在墙边暖气片下打瞌睡。
方明华在二楼的书房里写作,媳妇宋棠棠就坐在他身边看打印出来的章节内容。
“明华,你写的这个吸血鬼故事和那本《夜访吸血鬼》风格不太一样啊?”宋棠棠边看内容边说道。
《夜访吸血鬼》是美国作家安妮·赖斯在七十年代年的长篇小说,为“吸血鬼编年史”系列中的第一部。
这本书在国内还没有中译本,不过宋棠棠去年去了美国,买了一本英文原著,看的入了迷,还不时讲给方明华听。
听了媳妇的话,方明华停下打字转过头笑着说道:“当然不一样,《夜访吸血鬼》是一本恐怖小说,而这本《暮光之城》是写校园生活的,披着吸血鬼的皮,以感情为主,否则怎么能叫爱情小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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