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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芙之前跟在叶氏的身边,虽然偶尔也落笔,陪她画一些花鸟之类的,但在短时间内独立完成这么一幅多个人物的作品,还是头一次。

所以,她耗费了大量心神。

有时候吃着吃着饭,忽然想到什么,姜芙就马上丢了筷子,重新扑到画前。

等再想起来,饭菜早都冷了,就随便对付两口。

而晨耕说到做到,包揽了小院里全部的活计。

只是他年纪小,又有一点粗心,接连把林越的衣服给搓烂了两件。

姜芙听说了,觉得这样下去也不像样子。

于是,她抽空找到林越:“林公子,咱们不如再添个粗使婆子,像浆洗打扫之类的,都可以让她做。你白天去府学,身边不能离人,晨耕还小,再这么两头跑,恐怕他也吃不消。”

晨耕惭愧地低下了头。

林越看看他,对姜芙点头:“好,我去找人。”

“伯府后面的巷子里,有个脸上带疤的妇人,年轻的时候也在伯府里做事,后来嫁给马厩的刘二狗。听说世子做主,允她和刘二狗和离,林公子不妨去打听一下,将她雇来。”

姜芙还记得那个叫春杏的妇人。

或许,因为对方也坚决不肯做小的行为,深深地烙印在她的心中,令她久久难以忘怀。

林越并不多问姜芙为何认识这样一个妇人,他答应她,只要这个妇人愿意,就让她过来做事。

姜芙松了一口气。

她还真的怕林越好奇自己和春杏的关系。

林越的效率很高,隔天他下学之后就去了后巷,找到春杏。

翌日一早,春杏便出现在了小院,身上背着包袱。

姜芙打量着她,心中暗暗惊奇。

如今的春杏倒是和之前大相径庭,虽然依旧瘦弱得风一吹好像就能倒下似的,脸上的疤痕也依旧狰狞可怖,但整个人站在那里,透着一股坚韧。

看来,没了刘二狗那种渣男的折磨,她果然可以好好生活。

“以后我叫你春姑姑吧。”

姜芙上前,拉过春杏的手,柔和地说道。

这一拉,发现她的手指上全是裂口,粗糙得如同七八十岁的老妪,那是常年给人浆洗衣服导致的。

春杏谨慎地回答道:“奴婢给姜芙姑娘问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期不说话的缘故,她的声音嘶哑,口音也有一点奇怪。

“林公子为人宽和,晨耕人小鬼大,你留在这里,只需要好好做事,尽心伺候主子即可。”

姜芙点到为止:“林公子是读书人,将来要是高中,一定能做个好官。”

意思就是,别看他现在寄居在伯府,但早晚会自立门户。

而且,以后也不会和伯府牵扯过多、过深。

春杏眼睛一亮,明显是听懂了。

姜芙觉得她果然也是一个聪明人,不枉自己冒险,拉扯她一把。

有了春杏,大家的生活质量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她不仅任劳任怨,偶尔说出的三言两语也隐约透出几分见识,甚至熟知礼仪,也很擅长煮茶。

只不过,林越这里没什么好茶供她发挥就是了。

姜芙私下里把自己偷偷听来的话告诉林越:“怪不得我听那些街坊说,春姑姑年轻的时候是近身伺候主子的,那时候伯府还鼎盛,她自然见过好东西。”

林越之前也打听过春杏的来历。

他感慨道:“真是巧妇伴拙夫,赖汉娶花枝,据说那刘二狗……”

关于刘二狗的事情,下人们知道得不多,只知道他得罪了主子,受了重罚,没等被人牙子领走就咽了气。

但姜芙却比谁都清楚。

这其中还有她的手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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