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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亮与他孙女孙晓丹对刘傻子说,在埃及神话中,作为奥西里斯之遗腹子的荷鲁斯,乃人间的国王,他被描绘为一个由其母亲伊西丝女神哺乳的婴儿,或坐在伊西丝膝上的男孩。伊西丝女神也成为爱情和忠贞之妻的象征,她怀抱着荷鲁斯的形象,就像哺乳圣母的形象相似,更往往被认为是后来基督教中圣母马利亚怀抱圣婴耶稣之形象的原形。
华夏旅游协会会长陈耀说,波斯宗教的末世论和最后审判说,对基督教有过影响。基督教早期流行的 “千禧年”之说,即可找出某种渊源关系,而波斯宗教中有关救主扫希安特的传说,也对形成基督教的救主耶稣观念产生一定影响。
刘傻子教授说: “这里所谈及古埃及宗教神话 ,大体为公元前二十五世纪至公元四世纪, 在埃及各地曾流行的宗教观念和神话。埃及宗教起源于氏族图腾崇拜,各地的保护神,多为动物形象,其后发展成天体与动物崇拜结合起来,从而,使日、月、光明诸神具较高地位。”
夏青教授说,埃及宗教与巴比伦不同之处,在于它信仰神对死者的审判和死人复活,相信死者灵魂要进入阴间接受审判, 并将有来世的生活,这些观念曾为基督教的末日审判与地狱之说,提供了素材。
峨眉山掌门王新说,关于死后审判的详情载于《生命书》,而在《死者书》 中也常有这种冥国审判的插图,它描绘墓地神安努毕斯牵连受审者进入奥西里斯的审判法庭,被判为义人之魂。由奥西里斯及其子荷鲁斯迎入死后王国,享受冥世福乐,被判为不义者,则连人带心都被等候在旁的恶兽吃掉。
夏青教授说,这类景象反映了埃及人对来世、死后生活、地狱与处罚、善恶报应的认识,基督教中的来世生活、末日审判、天堂地狱、灵魂得救等宗教观念在此已见端倪。
程萍博士说:“古代波斯流行的宗教,为琐罗亚斯德教,该教主张善恶二元论,认为世界一切光明与黑暗、善与恶、幸福与痛苦的斗争,都可归结为光明的神与黑暗的神的斗争。”
刘媛媛编辑说,人有自由选择的意志,斗争的结果为光明的神得胜利。随之,根据死人生前的言行进行审判,通过“裁判之桥”而决定 ,受害者上天堂或下地狱。
于张喜文史作家说,波斯宗教记载主要见于其圣书《阿维斯陀》,古经除了记述伊朗的宗教神话、赞歌、礼仪、戒律外,还包括其民族起源、历史、民间传说、英雄史诗等内容。
刘傻子教授说,波斯宗教中对天使、魔鬼的描述, 以及其末世观念和末日审判等之说,无疑都对当时的犹太教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后更为基督教所继承。
夏青教授说,至于波斯宗教发展第三阶段的摩尼教,对基督教更有直接的影响,罗马帝国后期的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在皈依基督教前就一度信奉摩尼教。基督教中有关 魔鬼或蛇的论说,在某种程度上亦取材自波斯宗教的魔鬼论。
青城山掌门邱山说吗,据说,魔鬼乃黑暗之神阿格拉曼尼所造,称“黑暗之子”,魔鬼以阿格拉曼尼为首领,下属六个大魔头,统率各路鬼群。总之,波斯宗教的世界末日、最后审判、死后复活、救主降临等观念皆大大影响基督教教义,而波斯宗教的魔鬼论,则在基督教中演化成人的原罪、尘世邪恶的说教。
莎白公主说,而根据圣严法师的分析,犹太人魔鬼的观念,是受到古波斯袄教的启发,袄教主张光明 之神与黑暗之神不断在斗争,这种观念后来演变成为上帝与魔鬼的斗争,而基督教的魔鬼撒旦,其名则取自古埃及的恶神沙特。
夏青教授说 ,基督教的受难、复活之说 ,也有古巴比伦传说的痕迹。基督教中的 “受难”观念,亦受到古巴比伦中的宗教风俗影响。在古巴比伦有一种风俗,每年选一已定罪的犯人,使他穿上国王御袍,坐在宝座上,行乐五天后便将他剥去衣服,加以鞭苔, 然后木框贯体处死。
刘傻子教授说,这种情况,使人想起彼拉多兵士给耶稣穿上紫袍,当作犹太国王,然后拉到十字架,这种作为被杀牺牲,在古代社会是十分普遍的。
陶景山院长说,古代社会领袖享有社会权力及与其承担责任紧密相连,具有“受难”意义的是,远古这种活人被杀祭神,在 古代往往是社会地位最高的人,如酋长、巫师。随着阶级社会及统治者权势的增大,这种风俗遂出现戏剧性转变,即找一位替代者看作国王,然后将之牺牲处死。这样,国王 享受着一个巫师长的各种权力,而不需负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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