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坏孩子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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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帝都飞机场,坐上出租车的余小白沿着星罗密布般的道路前行,绕了不知道几个街区,才来到华夏摇滚唯一的乌托邦——树村。
树村位于帝都的西北角,圆明园以北,曾被称为“京城摇滚村”“摇滚圣地”。
随着时代的发展,这里将要被开发,昔日的摇滚圣地到了他生命的最后阶段。
树村,将要消失了,顶峰时,这个神奇的地方有数千名摇滚乐手曾租住在这个村子,这里有太多摇滚乐手的回忆。
无数曾经在这里的生活过的摇滚乐手,自发组建了这场告别摇滚音乐节。
此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已经有许多人开始忙碌起来了,为即将开始的摇滚音乐节做好准备。
余小白轻车熟路地在巷子里穿行,很快就把所有热闹都遗留在了身后,找到了一处小屋。
推开屋门,里面立刻有一个身材高大青年男子立刻站了起来,发现来人是余小白,男子露出了一个兴奋的笑容,上前把余小白抱在怀里,重重在后背捶了几下,激动道:“小白,你终于来了?”
余小白脸色难看地从男子怀里挣脱出来,淡淡道:“王哥,我不搞基。”
眼前这个青年男子是余小白相交数年的老朋友,王炜。
王炜是一个标准的摇滚迷,痴迷摇滚乐,今年二十七岁,已经在摇滚这条路上走了十二年了。
是一个技术高超的贝斯手。
树村这个华夏曾经的摇滚圣地要消失了,王炜自然不会错过这场告别音乐节。
余小白也是在王炜的邀请下来这里的。
一年前余小白在KTV唱了一首自己写的摇滚歌曲,被王炜无意中听到,王炜就把余小白当做上帝。
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和余小白一起组建一支摇滚乐队,他相信,他们的乐队会在华夏掀起一场无与伦比的风暴。
王炜在摇滚圈混了这么久,太清楚余小白唱的那首歌的厉害之处了,他嗓音条件不好,不适合做主唱,余小白就是天生的主唱。
这时,里屋又出来了一个年轻男子,和余小白略显清秀,世家公子陌上如玉的英俊不一样,男子稍显粗犷一些,一头板寸头,深邃的五官仿佛刀砍斧凿出来的一般,多了一份男子汉的气质。
李阳,鼓手。
李阳和王炜比起来就显得稳重了很多,看着余小白,他微笑着点了点头,淡淡道:“小白来了,欢迎。”
“李哥好,我姐和胖哥没在这里吗?”
“我以为我是最后到的。”
不等李阳说话,屋外就传来一声洪亮的声音。
“小白,这里可是胖哥我的地盘,赶紧出来接着,胖哥出去给你买好吃的了,这就是今晚的晚饭。”
说话间,就见一个足有两百斤的胖子提着不少吃的东西走了进来。
光余小白看清楚的就有什么烤鸭,卤煮,炒肝,爆肚,肉饼......种类太多了,胖哥不愧是吃货,能一次弄来这么多帝都有名的小吃。
胖哥胡小天,键盘手,地道的帝都本地人。
这处小屋就是胖哥自己的地盘。
“胖哥,买这么多吃的,吃得完吗?太浪费了。”
胡小天放下手里提着的东西,快速来到余小白身边,和王炜一样,一把把余小白抱在了怀里,大声笑道:“胖哥我肚大能撑船,放心,你们吃剩下的都是胖哥的,不会浪费。”
“小白,胖哥想死你了,自从上次见面,咱们都快一年没见过了。”
“小白十八岁了吧!能喝酒了,等胖哥一会,胖哥出去在搞点好酒,今晚我们兄弟几个喝个痛快,好好高兴高兴。”
余小白无语,这人真是自来熟。
鼓手李阳,键盘手胡小天,这两人都是王炜介绍他认识的。
说起来,除了王炜他交往得比较深,李阳和胡小天,他并不是太熟悉。
今天是三人第二次见面,李阳表现得很正常,胡小天表现得太自来熟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社交牛逼症,长见识了。
听到胖哥今晚安排的局要喝酒,余小白一阵头大,昨晚才被李叔坑了一把,今天说什么都不能犯同样的错误。
他不讨厌酒,也喜欢喝酒,但喝酒伤身,可不是说说而已。
昨晚喝酒之后的身体反应让他知道这副身体对酒精有些抵触,不适合喝太多的酒。
连忙出声道:“胖哥,别,您可千万别提酒,我晚上要去我姐家,要是让我姐发现我喝酒,那就惨了。”
胖哥一听这话,脸色也有些不自然,喃喃道:“是啊,要是让雯姐知道是我让你喝酒,不废了胖哥才怪。”
“胖哥可不是那个女魔头的对手。”
“不喝酒,咱们不喝酒,小白,你可不能告诉雯姐胖哥要你喝酒。”
说完认真的看着余小白,生怕余小白在雯姐面前出卖他,一想起雯姐可能做出的事,胖哥就忍不住打了一个激灵。
一边的王炜忍不住笑了,大声道:“胖子,你就知道欺负小白,有本事去找雯姐喝酒,你要是敢找雯姐喝酒,我敬你是条汉子。”
李阳也忍不住稳重人设,差点笑出声,淡淡道:“好了,你们别闹了,小白来一趟不容易,刚下飞机,又坐了这么久的车,肯定累了。”
“让小白坐下先休息休息。”
几人这才安静了下来。
余小白口中的姐,就是这个团队中的吉他手余雯,和余小白一个姓,都姓余。
余雯也是小团队中余小白最熟悉的人,他平日见到余雯叫姐,不仅仅是因为余雯比他的年龄大,是因为余雯真的是他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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