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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居然有小溪?”诺诺惊奇的说道,身为水系魔法师,她对水元素的亲和要比其他人更高,也更喜欢这种具有水的环境。

“血溪,别喝,别碰,尽可能的远离。喝了可能拉肚子,长时间触碰的话也可能腐蚀手。”文鸳解释道。

这片分岔路口前的空地要比之前见过的都要大,也都要高。几棵三米左右的灰色树木长在其中,发散出火红的叶子给人一股破败的生机感,就仿佛是在这勉强长成的一样。

“乌木啊,好东西。用来做盔甲或者武器都不错。”文鸳评价道。

几棵红色的灌木在小溪边轻轻摇晃。文鸳蹲下来拨弄了一下这些灌木,发现里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只有几只红蚂蚁在灌木下爬行。这地方的一切都是红的,红色已经成了保护色,变得稀数平常可见了。

“队长!小溪里有鱼!”

小艾的声音从那边传来道,文鸳抬头看见这群家伙全都围在小溪边似乎在看些什么。自己也凑过去一看,好家伙,一只毒金鱼正在小溪里游荡,时不时呲牙想要跃出水面,又被诺诺用法杖一头敲下,看起来颇为滑稽。

“靠,警戒的人呢?芬格尔,今晚上吃狗肉火锅!”文鸳生气的瞪了一眼芬格尔说道。

“老板!这是种族歧视!”芬格尔委屈的抗议道。

“歧视个屁!盗贼干的不合格,小心回头工会给你降级了。”文鸳又瞪了芬格尔一眼说道。

“队长,芬格尔是道格族,道格族都有耳听八方的能力,其实看不看没关系,有点风吹草动他就能听到的。”朱莉忍不住解释道。

“还有这事?哦对,确实有来着,我给忘了这茬了。”

文鸳这才想起了确实还有这事,比蒙各族的特色又杂又乱,有时候他忘记一两个也是实属正常。比如道格族,文鸳的记忆里对他们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对亡灵有特攻,另外就是一则谚语:沃尔夫族走遍天下吃肉,道格族走遍天下吃...

“今晚上给你加餐,整顿骨头汤喝。”文鸳也打量起这条毒金鱼说道。

“老板你真好!”芬格尔差点就做出了汤姆吻大表哥脚趾的那个动作,道格族认定主人就会极其忠诚,舔靴子都是正常的。当然,前提是主人得比自己强才行,不能更弱。

毒金鱼只是俗称,这东西准确的名字应该是血红食人鲤,在谱系上,这东西是丛林食人鲳的趋同进化体,都是属于原本无害的生物在环境渲染下变得具有极大的侵略性,而且很容易对比自己体型大的生物发起攻击。

你要说能吃吧,其实也能。不过这东西俗称都叫毒金鱼了,还是别碰比较好。鱼身上的眼睛和面怪一样变得具有脓状,看起来怪恶心的。而且腮那里还长了一个同样的包。总结就是一句话,如果你口味比较猎奇,你来这是来对地方了。

“要不要在这休整一会?看这边的环境好像还好一点,最起码空气没有那么浑浊了。”诺诺问道。

“乌木有净化空气的作用,更何况这里还有溪水,多少也是能降低一点这地方的浑浊的。”文鸳点头道。在这休息一下也无妨,两个多小时的不断行走和战斗,多少也是时候休整一下了。

这片小环境算是好的了,有灌木、有溪水、有乌木,还有几个小土堆和一些荆棘以及眼球草。几棵毒蘑菇稀稀拉拉的在乌木下长着,近距离闻一闻还有甜丝丝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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