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重庆奉节杀人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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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柳俊必须缉捕到位!
鉴于柳俊已成惊弓之鸟。
加之刘罡已落网,今晚如果不能将其抓获的话,很可能将外逃。
这无疑将使我们下步的案侦工作非常被动。”
看到侦查员们布满血丝的双眼,段容志真不忍心再下达这样的死命令。
然而,心慈不掌兵,战机不可失!
根据刘罡的交代,柳俊极大可能在万州天城区一带活动。
那么,他具体又藏在什么地方呢?
柳目前可能已知道自己的事情败露。
因为刘罡被捉后他几次打电话与其联系,民警都没让刘接,估计他已知道刘“进来”了。
作为做事计划周密,且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的柳俊来讲,亲戚朋友家他肯定是不敢去。
而宾馆、饭店和正规旅馆因为管理规范,他也不敢贸然涉足。
如果他今晚还在万州的话,最可能的落脚地就只能是管理不规范的私人旅社和闲置的工地空房。
有了这个基本的判断后。
傍晚,段容志驾车在天城区转了一大圈,在摸清了私人旅社的大体分布位置后,他向万州区和天城区刑警同行紧急求援。
从当天晚上10点多钟开始,近30人的清查行动在天城区悄然展开。
11时30分。
当清查小组一行来到天城区万安桥附近一家名叫宏泰的私人旅馆时,民警们在一间房内将躲藏于此的柳俊及其女友谭某抓获。
经过审讯,柳俊、刘罡对“3·10”、“8·3”等系列案件供认不讳。
柳俊、刘罡是高中的同学。
2004年3月初。
二人密谋抢劫以前的同学曾某的母亲史光瑜。
随后,柳多次打电话与史光瑜联系,谎称其有邮包。
并将于3月10日送到家中,让其在家里等候。
其间,柳、刘二人还多次打电话到多家银行咨询电话转账业务,并到外贸公司宿舍外进行踩点和窥探。
3月10日12时许。
由刘罡在县外贸公司宿舍楼下放哨。
柳俊携带匕首、绳索、手套,并提一袋水果,敲门进入史光瑜家。
进屋后,柳即持刀威逼史交出现金和存折。
在劫得4000余元现金,史的工资卡、存折和借条后,柳俊将史杀死在家中。
然后将劫得的其中1000元现金又放回史的手袋,并清理了犯罪现场。
柳逃离现场后,与刘平分了抢得的赃款。
因害怕取款时被银行监控器摄下取款过程,进而暴露身份。
二人将劫得的存折以及作案时穿的衣、裤、鞋、手套等重要物证烧毁,并将作案工具抛于江中。
几个月后。
柳俊、刘罡见公安机关的侦查并未触动他们。
认为事情已过,遂又开始寻觅更为理想的作案目标。
为解决到银行取款的问题。
柳、刘二人开始着手物色一名与他们毫无关系的人,专门负责到银行取款。
很快,他俩看中了刚出狱的刘振保。
2004年7月。
柳俊、刘罡邀刘共同密谋采取绑架的方式抢劫杀害刘中平。
在获悉刘中平的手机号码和住址等情况后,三人多次到刘中平家附近踩点。
7月24日下午2时。
刘罡驾驶借得的灰白色“长安之星”面包车,与柳俊、刘振保一道前往刘中平家附近。
以送邮包为名,将刘中平骗至竹枝路某号借得的一间屋内。
威逼刘中平交出了保险柜钥匙并说出了保险柜密码后,柳俊即去刘中平家打开保险柜。
当着刘的家人的面劫走了柜内的存折5张及身份证等物。
柳俊返回竹枝路借住房内,逼迫刘中平说出了银行的取款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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