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偏离的罪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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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
广西一发廊女老板在浴室中不幸遇害。
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一枚带咬痕的烟头,让他们在48小时内成功破案。
2014年7月11日深夜。
广西省桂林市灵川县公安局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
“警察同志,我这里死人了,你快来!”
灵川警方在接到报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按照报警人提供的信息赶到了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位于灵川县城内的一家小发廊,并且发廊的卷帘门是紧紧关着的。
警方在报警人的带领下,从发廊后门进入了案发现场。
进门左手第一间房屋便是一间简陋的按摩房,紧接着便是浴室,而受害人此时正躺在地上。
报警人正是受害者的男朋友老李。
从他口中得知,受害者名为王凤英、38岁。
是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县人。
她还是一位单亲妈妈。
当初王凤英为了抚养女儿,便在灵川县城内开了一家小发廊自力更生。
根据老李交代,当晚7点多老李和王凤英母女在发廊吃过晚饭后,他便带着王凤英的女儿回到住处。
而王凤英则习惯留在发廊内,看看还有没有生意,到了晚上9点才会回家。
可当晚到了11点左右,老李见王凤英迟迟没有回家便到发廊查看情况。
谁知在发廊浴室内看到了倒地不起的女友。
这时便有了开头报警的一幕。
很快,警方在被害人王凤英的脖子处看到了明显的掐痕。
而且被害人随身携带的钱财和银行卡消失不见。
由此,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
通过对案发现场的勘察,警方并未发现有价值的指纹和脚印。
但距离被害人不足两米的地方,一枚烟头吸引了警方的目光。
这枚烟头上没有灰尘,是在发廊内的灶台下发现的。
根据老李交代,当晚7点多三人吃过晚饭后,他是清理了灶台,打扫过地面才离开的。
由此,警方初步判断这枚带咬痕的烟头是作案嫌疑人留下的。
正常人吸烟一般不会刻意地去咬烟头。
所以警方判断凶手在作案时,内心处于挣扎阶段,下意识咬牙一狠心,才留下了这个痕迹。
而且这枚烟头是一种红双喜的香烟,这再次加大了警方的注意。
根据案发现场的红双喜香烟,灵川警方初步判断凶手是外地人!
这是为何?
原来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灵川县大部分人不习惯抽红双喜,一般抽真龙烟居多。
由于在案发现场搜集到的信息较少,所以警方决定以 “一枚带有咬痕的红双喜烟头” 为突破口展开调查。
警方为了尽快破案,第二天一大早便到警局附近的商店购买红双喜。
商店老板告诉民警,当地红双喜有16元、11元、10元、6元共四种红双喜。
虽然都是红双喜,但每种烟的烟头并不相同。
警方通过对比发现6元的香烟和案发现场那根一模一样。
再加上受害者王凤英随身携带的几十元钱也被凶手拿走,警方判断凶手的生活层次应该不高。
正当警方调查杀害王凤英的真凶时,灵川县又发生了两起案件。
这让警方不得不分散力量调查另外两起案件。
令人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两起案件给了警方意外的收获。
2014年7月12日中午12点20分。
也就是发廊女老板王凤英遇害的第二天中午。
灵川县警方接到了一名出租车女司机林女士的报案,声称自己被人持枪抢劫强奸了。
当天中午林女士在火车站拉了一名男子前往灵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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