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只兔子糖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67章 如果只有这张脸是值得喜欢的,那就喜欢这张脸吧。,白月光的白月光,捡只兔子糖,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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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一年前的重逢开始,枇杷就很少用这样专注的目光看沈韵的这张脸了。
沈韵却一直记得对方看着自己的目光,穿透那一年冬至纷扬的初雪,遥遥地落在自己身上。
然后就是隔天积雪的庭院之中,沈韵又一次地感受到同样的目光。
循着视线看去,他就看见了被表弟抱在怀中的那个孩子。
明明他们并没有见过,却总觉得那张脸、包括那个眼神,都有着说不出的似曾相识。
——他们见过吗?
沈韵绝佳的记忆力马上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然而那个孩子的眼睛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讯息,让沈韵不得不暗自留了个心眼。
那时候的沈韵刚刚接触现在的职务,沈大人独子的名头让他顺利在众多的竞争者当中毫无悬念地留到最后,却无法保证他是否能在同事中脱颖而出,做出属于自己的一番事业。
有拜倒于沈家门庭的溜须拍马之徒,就少不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所谓清流之辈。
吹捧也好,鄙夷也罢,都不是沈韵在意的,他只是一头扎进公务之中,没日没夜地追查案件,因为他迫切地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走访、巡查、抓捕、审讯……沈韵以极其不可思议的强执行力超负荷运转着,在新人的最终考核中获得了卓然的成绩,最终被分派到了专门处理侦办大案要案的部门。
考核结束的那个晚上,正好是那一年的元宵佳节。
经历了几个月的相处与彼此追逐,不见得建立了多么深厚的同僚情谊,却也让许多叫嚣着关系户滚出本司的家伙闭上了嘴。
沈韵一个人走在街上,就没有留下参加庆祝考核结束组织的联谊酒会,也没有打算回家同父亲分享自己努力已久的成果。
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
不知不觉间,沈韵竟是走到了初次遇见那道目光的地方。
此时的街道张灯结彩,人群喧哗涌动,与那天白雪纷扬的静谧长街如同两个世界的风景。
沈韵并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来。
也许只是凑巧。
但是当看见在人群中艰难前行的熟悉身影时,沈韵好像突然就有些明白过来。
沈韵一路远远地跟着那道身影。
在拥挤的人群中进行跟踪不算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对于沈韵来说,更像是家常便饭。
沈韵看着在人堆里茫然张望、艰难前行的孩童,突然意识到对方其实是在找人。
——找谁呢?
无非就是自己那个缺心眼的表弟。
虽然没有刻意调查,沈韵还是陆陆续续地获得了一些关于那孩子的讯息。
像是对方并非本地人,在去年夏天之前,也没有来到过这个地方。
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做枇杷。
直到不久之前,还一直跟在兰云止的身边,不过那时好像就已经和黎宵走得很近了。
腿上有旧疾,额角有后天落下的疤痕,推测后者的成因可能也与黎宵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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