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只兔子糖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2章 好像比起枇杷自己,青年才是那个更熟悉这副身躯的人。,白月光的白月光,捡只兔子糖,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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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许不记得了,但我爱你这件事情永远不会改变。”
兰云止说着,竟是拿起枇杷的手,凑近少年的手背放在唇边轻吻了一下。
他的神情极为虔诚,浓密的睫毛在眼睑下方投落扇形的影子,配上那张清冷无暇的面孔。
不知道的还以为在进行什么神圣的祈祷仪式。
一吻结束,兰云止没有立刻抬起头,而是用那双极为清澈的好看眸子自下而上仰视着枇杷,目光里有着少年读不懂的深深眷恋。
“好了。好好休息一下吧,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你也该累了。”
兰云止说着,将少年的手轻轻放了回去。
然后当真站起身来,像是要离开。
“兰……兰云止。”
枇杷开口叫住对方。
他还是第一次当着本人的面完整地叫兰云止的名字,因此多少有些别扭。
倒是青年本人,像是对这个名字适应良好。
一下子转过了头,脸上的惊喜之情不似作伪。
也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兰云止又恢复了淡淡微笑的表情。
“还有事么?”他柔声询问,无论是语气还是表情都更接近记忆中的兰公子。
枇杷彻底迷惑了。
原本他以为兰云止的反常,是因为换了个芯子的缘故。
虽然看着还是兰云止的皮囊,但里头的人其实已经换成了别人,而且几乎已经肯定了那个夺舍之人的身份,应该就是那个叫做黎念的少年。
这种事情,乍一听太过离奇。
但自己都已经透过梦见窥见过前世今生了,借尸还魂好像也就不是特别难以想象了。
如果枇杷想得不错,那一年兰公子去西郊扫墓,确实已经在雪崩中遇难身亡。原本的兰公子死后魂魄离体,然后就被眼前之人钻了空子,鸠占鹊巢。
可是,如果是纯粹的灵魂调换。
……那么为何,枇杷还能时不时地在对方身上看到,原来那个兰公子的影子?
乱。太乱了。
简直比一团乱麻还一团乱麻。
那边兰云止还在询问地看着少年。
枇杷心不在焉地笑了笑:“没什么,就是从再见开始,你好像都没有叫过我的名字。”
顿了顿,又假装不经意地问道:“总不能是忘了吧?”
说完这一句,枇杷不自觉地盯住了兰云止的面孔,吞咽了一下口水。
——他感到有些紧张。
虽然没有直接说出心里的怀疑,但对方也有可能借题发挥,直接就不装了。
果然,在枇杷问出这句话后,面前的这个兰云止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陷入了一种耐人寻味的沉默。
时间一点点流逝……
枇杷的心也一点点在往下沉……
终于,兰云止开口了,语气却比预想中来得轻松许多。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忘了谁都不可能忘了你呀,和你有关的事情我可是全部都一件不落的记着呢。你不爱吃甜但是也说不上讨厌,你睡觉的时候一定要背靠着墙壁的那边侧躺着,你写字是右撇子但习惯用左手拿筷子……”
兰云止不紧不慢地将关于枇杷的种种一一道来。
从饮食的偏好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终于在兰云止提起少年胸口处的痣时,枇杷蓦地开口叫住对方。
“行,我知道了,你、你确实记得很清楚。所以,不需要再往下说了……”
“好,你说不需要,那就不需要。”
兰云止笑着附和。
这次,没有枇杷的挽留,他走得很干脆。
直到确认兰云止真的已经不在屋子里,而房间里也没有别的人的时候。
枇杷这才扯开外衣,又将贴身的衣物往下拉了拉,果然在兰云止所说的位置看见了一颗小小的黑痣,就芝麻大一点儿,极其不显眼。
若非是经过提醒,枇杷自己甚至从来都没有注意到过。
而对方却一下说出了痣的准确位置。
就好像……
就好像比起枇杷自己,青年才是那个更熟悉这副身躯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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