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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姑不敢下厨献丑,便索性去了一趟白鹤楼,置办了一只烧鸡,一盘炖鱼,以及凉碟青菜,花了五百文,将银子递给掌柜。
掌柜颇为诧异,没想到眼前这个穷酸草妇居然能拿出银子,还以为是偷得,一番质问下才得知,小贤先生居然暂住在红姑家。
红姑心里怕极了,毕竟这酒楼掌柜有权有势,随便咳嗽一声,红姑就得跟着感冒好几天。
见红姑拘谨扭捏,掌柜的笑而不语,从柜台下方拿出剪子,从银锭上剪下一角,放进戥子里称了下。
由于常年经手银子,剪刀下的极准,不多不少正好是价值五百文的银子。
将剩下的银子还给红姑,拿起蜡块自桌子上来回划拉了两下,把剪银掉落的银渣沾起来,一并交给红姑。
临了,还让后厨多做了两个菜,一并送上。
“红姑,你跟小贤先生是什么关系?”掌柜的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见掌柜慈眉善目,红姑不免受宠若惊,连忙回答:“我与小贤先生不曾认识,倒是与小贤先生的随从相熟。”
随从?掌柜的马上联想起那个武艺惊人的大汉。
掌柜眼睛一眯:“那大汉是你姘头?”
红姑咬了咬嘴唇,脸颊闪过一抹红霞,只管点了点头,毕竟乱世当道,若能抱上大腿,她一个妇道人家也能活的长远。
掌柜的没有再细问,抄起花生米,扔向门口打盹的店小二:“小杂种,又特娘的神游,还不送送红姑!”
红姑心头阵阵慌乱,她在城里无依无靠,只守着亡夫留下的宅院,随随便便个人,也能欺负到她头上。
而如今,白鹤楼掌柜竟然对她如此有礼。
红姑又怕又喜,更加肯定小贤先生不是一般人。
回到宅子,红姑搬了张小桌,放在院子中间,摆上饭菜,点上油灯,便在旁端茶倒水伺候着。
叶贤撕下一个鸡腿递给红姑,随口问了一句:“这家里就你一个人?”
红姑双手接过鸡腿,不由自主地吞着口水:“回先生的话,夫家早亡,又无子女,便一人守着门户。”
早在进门的时候,叶贤就注意到,院墙上有不少大脚印,再加上红姑没有讨生活的手艺和营生,能够“活”这么久,八成是靠“偷汉子”。
而且哈哈之所以结识红姑,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契机。
叶贤看透不点透,毕竟一个穷苦妇人,想要在这乱世活口,实在是太难了。
况且当今时代,人文风气较为开放,至少跟明清时代的封建大相径庭,女子改嫁休夫都是常有的事,未亡人为了活命而出卖身体,也能理解了。
越是汉人掌权的朝代,男女地位越是平等。
“你本名叫什么?”
“回先生的话,未亡人林程氏。”
林为夫姓,程为本姓,程姑?
叫起来有点拗口,还是继续叫红姑吧。
“置办饭菜剩的银子,你便留着吧,就当是你这小院的租金。以后少不了往你这小院运送货物,暂做中转,这样,我每月给你三两银子。除了租金,连带着我弟兄们的吃喝住宿,皆算在内。”
已经有两三年没尝过荤腥味的红姑,得了个鸡腿,已经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以后每月有三两银子进项?简直像是凭空被馅饼砸中,还是肉馅饼!
红姑感觉脑袋晕乎乎的,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对着叶贤便是一阵磕头:“先生,您真乃大善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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