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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鲁没有离开那栋大楼。
他被安排去的那个房间,条件还真不错。
虽然没有床,但也是按照日本人的风俗铺设的榻榻米。
竹枕头,被褥,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木格子推拉门的壁橱里。
淋浴间,卫生间一应俱全。
甚至还有烟灰缸,和一盒未拆封的红色万宝路。
初鲁琢磨着,这可能是哪个警员的宿舍,被临时安排成看管自己的地方。
让初鲁想不明白的是,小崛川为什么要将自己控制在这里?
想要控制住自己,在外面随便找个什么地方,不是更方便吗?
你小崛川既然了解我是个什么性格,难道你就不害怕我在这里弄出点什么其他的事?
就算你小崛川的能耐再大,你的关系网再厉害,也不可能把这样一个地方,所有的人全部都买通吧?
刚才小崛川说,是合理合法的拘置自己三天三夜。
初鲁在家里待着无聊时,从笔记本电脑上看了很多的法律知识。
这就更让初鲁想不通了。
他想不通的是,有哪条法律,能让小崛川做到不需要任何理由,合理合法的,在这种地方将自己看管起来。
很快,初鲁的疑惑得到了答案。
将他送到这个屋子的其中一个人,很快又返了回来。
这个人带来一张纸和一支碳素笔,要求初鲁签字。
初鲁仔细看了一下那张纸,大吃一惊!
那是一张拘传证。
上面写的大体意思是,初鲁是作为诱导川胜井男自杀的嫌疑人,而被拘传至此。
初鲁看着那张纸,愣了半天的神。
站在一边等着的人,相当的不耐烦。
他直接问初鲁,你要不要签字?
这怎么可能签字?
没等初鲁再犹豫,那人一把将纸从初鲁手中夺了回去,当着初鲁的面,在纸上注明,嫌疑人拒绝签字,然后,在初鲁面前随便晃了晃那张纸,转身开门离去。
这就是小崛川说的合理合法!
初鲁可算是明白了什么叫“罗织”,什么叫“莫须有”。
人家又没有说,确定你干了什么。
人家只是说你有嫌疑。
人家要调查你。
你就必须得配合。
这的的确确是合理合法。
一点毛病没有。
吃惊过后,恼火过后,经过仔细琢磨,初鲁的心反而略微安定了一些。
家里有监控录像,孩子的托管机构有监控录像,喝酒的小酒馆也有监控录像。
自己每天的活动轨迹,可以说是无缝记录了下来。
自己已经有几个月时间,别说见,就是电话都没有和川胜通一个。
我就不相信,你有什么办法把我和川胜的自杀,在毫无证据的前提下,就能牵强附会的联系在一起!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
行的正,走的端,怕个什么?
我倒要看看,三天后,你小崛川能把我怎么样!
让初鲁想不到的是,压根儿就没等到三天后。
小崛川的计划,或者说莫须有的栽赃陷害手段到底是什么,初鲁根本没机会领略。
因为,第二天的中午,他就被带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初鲁很熟悉。
初鲁以前还在那里面待过几天。
不过,上次是因为他不遵守人家的规矩,而被送到那里去的。
这次,则是没有任何理由的,直接被弄了进去。
没错,这里,就是那个让人站不直,躺不下的水泥盒子。
刚被弄到盒子的头一天,初鲁还以为这是小崛川为了给他施加心理压力,而故意给他搞个故地重游。
初鲁还琢磨着,小崛川无非也就这两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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