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新任官员的三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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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常情,若是看某人顺眼,无论其何所为,都会冠以优秀之名。
而李继和看待齐凌,又岂止是顺眼?
若非窦蓉与齐凌形影不离,且二人曾共度患难。李继和或许会将孙女或外孙女一一审视,挑出一位合适的,直接许配给齐凌为妻!
如今,让齐凌成为孙女婿或外孙女婿已是不可能。
以李家的地位,即使是庶出的孙女,也不可能屈尊为他人妾室。因此,老人便着力于维系李、齐两家族的"世交"关系……
在他看来,以齐凌的修为与智谋,位列仙班,登朝拜相只是时间问题,或许不逊于寇准的成就。而朝廷虽对他李家敬重有加,但镇戎军的未来统帅,恐怕再难出自李氏一族。
于是,趁着自身尚有威望,手中握有实权,他决定暗中助力齐凌一把。同时,也让李昭亮、昭逊两兄弟与齐凌缔结深厚交情,共享资源,互相扶持。
待到自己年迈不能再领兵征战,或被天子冷落,辞官归隐之时,李昭亮兄弟俩即使不亲自领军,有齐凌照拂或是暗中襄助,也能确保他们在四品要职上的稳固地位。
接下来数日,在他的悉心关照下,齐凌事事顺利,迅速从挂名参军跃升为实权的提刑判官。临时营帐、日常用度、幕僚属下,都在短时间内配置齐全。等到寇准处理完庆州事务,转赴长安时,新的永兴军路提刑司已初具规模,机构完备。
寇准自青年时代起便以实干闻名,如今已过不惑之年,更重视实际成效,不再计较琐碎之事。明知永兴军路提刑司得益于李继和的助力,他并未介怀,反而对提刑司能迅速组建感到欣慰。
在他看来,若非李继和,提刑司的职位可能落入他人之手,毕竟李继和是当今天子的舅父,就算有些糊涂,亦不会损害大宋的江山社稷。况且,李继和信赖之人,或是军功显赫的老兵,或是李家嫡系子弟,皆与红莲邪教无涉。
而在永兴军路当前的形势下,寇准不敢确信其他官员及其荐举的亲友,过去是否真的与红莲教毫无瓜葛。至于齐凌特意请调进提刑司的几位低级官吏,寇准则未予过多关注。
任何欲有所作为的官员,都需有一群可靠的助手。就像他,无论是王曙还是折惟忠,都是他不可或缺的臂膀。
齐凌初掌重职,不仅接受了李继和推荐的官员,还不忘提拔自己的旧部。这既显示他未因晋升而忘本,也表明他确实打算在提刑判官任上有所作为,而非像某些士人般,将政务推给下属,自己空谈高论。
半个月后,寇准终重返长安,继续镇守,解决红莲教余孽遗留的问题。朝廷的正式旨意也随之到达永兴军路...
齐凌因首度识破红莲邪教盗售灵粮之阴谋,毅然挺身而出,施展剖腹取矢、血脉转移等仙法妙术,挽救众多修士生命,贡献丹方助军伐魔,智计辅佐李继和攻克安化仙域,平定叛逆修士,诸多功绩被赐予六阶散修承值郎之职。
具体职衔,须待仙吏部考核后予以安排。
在此之前,他侍于政事堂参知寇准左右,暂代六阶提点幽冥狱司判官之职。
幽冥狱司大体如寇准所言,受天庭诏令,自转运司分立。
唯提点狱司之主官,名为提点幽冥狱事,非寇准初提及的提刑监察使。
然寇准离京一月有余,圣旨却在其自庆州回返长安之日方才降临。时日相差甚远,加之天帝在职称上微调,实属常理。
这恰恰印证了李继和曾言,寇准深受天帝信赖,权柄之重常人难以揣测。
幽冥狱司固有修士十八位,主官及其下属阶位虽低于转运司,却能直呈奏章于天庭中枢,足见天庭对此新设部门之重视。
是以一时之间,无数双目光聚焦于永兴军路幽冥狱司衙门。自汴梁至长安,数百名修士皆欲调入此衙,一展神通。
然而,一番深入打听与运作后,众人无不受到冷水泼头。
永兴军路幽冥狱司在圣旨下达之日即着手处理公务。
除提点狱事正副职外,其余人员已齐备。
寇准坐镇永兴军路,专司幽冥狱司自转运司分离之事,如此要职,何需他人染指?
即使有需,又有哪位修士胆敢托关系将书信送至寇准面前,求其安置?
于是,幽冥狱司之运行,悉遵寇准当初之言。齐凌以临时六阶判官之职,全面主持幽冥狱司事务。
大事小事,皆由他直接决断。唯有实在无法定夺或触及禁忌者,方会呈报至寇准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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