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11章天下第一邪士,大国师管朕超凶的,金紫,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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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时辰之后,顾容天等人到达燕国的京都蓟城的北城郊外。

时值正午,两骑三人都是又累又饿又渴,翻身下马,找了片树荫坐下休息。

实在不想再啃干粮,莫桀就去打野味。

因为临近城门,也没有什么大的野味,就连最寻常的野兔都不见踪影。为了填饱肚子,莫桀就射了几日飞禽。

好在旷野里有稀疏的树林栖息着许多野禽,而且北方苦寒之地的野禽大多数体型比较健硕。不多一会儿,他就射下了十几只。

“喂,过来帮忙收拾收拾!”莫桀毫不客气地支使着凌珑。

凌珑极不情愿,撇嘴:“要干活大家都得干活,凭什么只喊我!”

她认为莫桀这是在欺软怕硬。

尽管莫桀从不承认他是顾容天的跟班,但一般这种费力的脏活累活都是他在做,从没让顾容天沾过手。

“容哥不会做这些事情!”莫桀理直气壮。

凌珑看了眼顾容天,倒是能够理解。如此风华绝代的美男子,怎能让他熏到人间的烟火气。

看来莫桀也颇为怜香惜玉,但她可不能这么轻易就任由他驱使。

“难道我就会吗?”凌珑伸出她的纤纤十指,说:“瞧我的玉手,根本不适合做粗活!”

于是,莫桀把收拾好的飞禽用兽皮包起来,去附近寻找小河或者小溪清洗。

“臭丫头,懒死你!等我弄好了你别吃啊!我只做我跟容哥两人的份!”莫桀毫不客气地撂下这句话就走了。

“哼,”凌珑皱了皱挺俏的鼻子,冲着他的背影咕哝了一句:“还说你不是他的跟班!”

谁知道莫桀竟然听见了,停下脚步转过身对她捏了捏拳头。“一根骨头都不会给你吃!”

呃,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午餐估计要泡汤了。

*

莫桀走后,凌珑和顾容天坐在树荫下喝了些水。

塞外正午的阳光毒辣辣的,晃得人眼晕。凌珑的眼睛眨也不眨地觑着近在咫尺的男子,感觉有种失真的恍惚。

他太精致了!每一根线条都完美到无可挑剔,就像顶级艺术大师的巅峰之作。举手投足间,都极显优雅从容。

明亮的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照在他的脸上身上,令她担心他会像冰雕那样随时融化在阳光里。

他太完美了,只是肤色有些异常的苍白。甚至被阳光照到的地方,他的肌肤呈现一种半透明状态,仿佛能够被光线穿透般。

“顾容天!”凌珑轻轻地唤道。

男子抬首,幽邃的眸光觑向她,似在询问她何意。

“你……”凌珑差点儿就问出关于他身体的状况,但话到嘴里又失去了吐露的勇气。于是,她临时改变了话题。“能跟我说说,那老鼠洞里的肉虫子吗?”

顾容天曾说过,那条肉虫子名叫风蝠,是一个名叫风九幽的人生的儿子,而且还是第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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