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清晨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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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桑想到自己能够出去看看是十分迫不及待得,突然想起什么,赶紧跑回屋,将自己得包袱翻了下,但是失望的发现,钱和票真的一点都不剩了,这估计也是为什么她会这么急得把自己嫁掉的原因吧!
身上一干二净,一穷二白,没办法只能跟着王福宝走了,这让她多少有点不好意思,看王福宝样子也是啃老的。王福宝走前还在厨房找了一个背篓,沈桑看着这个递到她眼前的年代购物袋,一脸疑惑。
“拿着啊,干嘛,还想要我给你背啊,你自己看看,哪些是我要买的。”说着还将刚刚沈桑列给他的纸条展开来,还在她眼前抖了抖。
好吧,论耍赖论歪理,沈桑还真的争论不过他。只得接过来,默默的背上,背篓不重,背着还挺轻松的,但是对于王福宝这个男人,沈桑想他一直在刷新她的认知。
这种男人从某方面来说,估计也就她和这个时代提前收了他,要是搁在现代估计一辈子找不到老婆。
沈桑下放的地方应该是青北省北宁市光明县王家村生产队,她本来以为村子里面距离镇上很近呢,没想到根本就不是,或者说是距离是很短,但是路真的不好走,因为他们两个太过墨迹,自然就错过了村子里唯一的牛车,要走着去了。
王福宝同志自然是不想去的,但是没办法,沈桑找到了治服他的招。
没法子,两人只能徒步过去了。
此刻沈桑也怀疑是不是不该来,走了一个多小时了远远还没看见前面有人烟的样子,不是说就是镇上嘛?一个村镇能离得有多远啊?
而且他们走的路既不是水泥路也不是柏油马路,就是坑坑洼洼的泥土路,还是被人走出来的道,未经过是施工开发,走起来十分费力,费脚,时间长了,沈桑感觉背上原本轻轻松松的竹背篓也好似有千斤重,两边的肩膀都被勒疼了。
王福宝看了看身边的人越走越慢,越走越慢,好似在拖着脚步往前迈,就觉得这个人就应该涨涨教训,说了不要来吧,话说,他自己也觉得够累了。
这不纯粹就是傻子干的事情嘛!要知道他们这个镇子就建在县城边上,就距离村子老远了,以前过来一趟,除非是坐牛车,就是打死他也不会愿意走过来的。
当然也别指望着王福宝能够良心发现,知道这么累的是他媳妇,沈桑还没有累倒,他倒是找了个略显干净的草地坐下了,“不行了,实在是不行了,咱们歇会吧!太累了。”
沈桑实在是无语,这一个大男人怎么体质虚成这样,一定是干活干少了。不过自己也累的够呛,只得道:“行吧,那就歇一会。”
他们本来就起的晚,再加上走了这么久了,清晨的太阳已经高高升起,但是现在应该是秋天,天气不怎么热也不冷,风清气爽,在这边一片蓝天下,沈桑这一刻感觉心灵是从未有过的安静。
这一边天空,这一片景色是她以前渴求不得的悠闲与宁静,以前每天面对的都是城市里面的喧嚣与嘈杂,从不得片刻的安宁,这一刻,她很感激这个生于这个年代的沈桑。
不过,看了下眼前的这个大背篓,早上出门有多兴奋,现在就有多气馁,要是有台车就好了,正想着呢,远处就传来一阵铃铛声:“叮叮叮…”
沈桑朝远处看去,正是一辆年代自行车,这个自行车在这个年代可是个稀罕物件,这都代表着身份地位的象征,还别说这王家村里面还真没有哪家有自行车的。
就是王家在这村里面算得上过的不错的了,但是也没见着,如果有辆自行车,也不至于走这么远的路啊!
瞧着沈桑那羡慕的眼神,王福宝道:“喂,别看了,眼珠子都要掉了。就是一辆自行车嘛,至于嘛!少见多怪。”
“什么叫就是一辆自行车,你有吗?你要有的话,咱辆至于还在这里磨叽嘛?”自行车什么的沈桑倒是不至于,她又不是没见过,不过两人眼前这情况,要是有一辆自行车就好了。
两人正争论着,这自行车就到了眼前,一位送信的邮递员,穿着一套很有年代特色的绿军装,背着一个绿色邮件袋,看着从两人身边飞驰而过的绿色身影,两人同时羡慕不已。
“镇上马上就要到了,咱们快走吧,不就是自行车嘛,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王福宝说着就站了起来,打算一鼓作气走到镇上去,实在是太累了。
“唉,你就这么走了,不打算帮下忙,我还是不是你媳妇了。”沈桑眼看着王福宝越走越远,真的是无奈极了,要命了,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啊!而且还是她老公。
沈桑只得艰难的跟上,还算王福宝有良心,等了她一会,沈桑直接瘫倒在他身上,双手扒拉着他半边胳膊,耍赖道:“我不管,你得背一段,我实在是走不动了。”这个时候,沈桑也顾不得什么矜持不矜持了,再说了,这也是自个儿的合法老公 。
这一出,彻底让王福宝整个人呆着了,毕竟他还是个纯情小处男,跟个女孩子都没有接触的,平常在村里,王大少爷都自视甚高,觉得凡夫俗子都是配不上他,殊不知因为他太懒是出了名的,也没有女孩看的上他,这个年代多数人家还是比较务实的,俗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明显的他就不是个合格的结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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