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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弦咬着牙。

妈蛋!

他早该想到的。

郑春和,一开始,就是因为白乔楠,才出现在别墅外的。

白乔楠,对于郑春和来说,一定有特殊的意义。

否则他不会在第一天,发现自己后。

第二天,却仍然出现在别墅外……

作为一名老兵,并且躲避鬼差追捕这么多年。

他本不应该,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林弦深吸一口气。

又把这口气缓缓吐出。

“白乔楠,是你的妹妹吗?”

郑春和,点了点头。

他的眼瞳的位置,是两个黑框框的洞,但林弦却觉得,他看着白乔楠时,一定饱含深情。

这份情感,不是恋人的情欲。

是属于亲人之间的生死相依……

你陪了我多少年,花开花落,一路起起跌跌!

“她之前……她上一世的名字,叫郑景明!”

“我俩当年,其实不叫这个名字,我叫郑二狗,她叫郑二丫。解放后,镇上来了一个大学生,他觉得我俩的名字,太过随便了,所以给我俩改了名字,郑二狗改成了郑春和,郑二丫改成了郑景明……春和景明!那位大学生说,生命是一万次的春和景明!”

林弦不自觉的点了点头。

“说得真好!你什么时候找到投胎转世的妹妹的……”

郑春和,黑洞洞的眼眶,仍旧“盯”着白乔楠。

“十四年前吧!大概……”

郑春和说到这里,从自己的怀里,摩挲出一枚铜铃。

他提着铜铃,轻轻晃了晃。

叮叮当当。

林弦记得这个铜铃。

他入住别墅的第一晚。

就是因为听到了铜铃声,才下的楼。

郑春和抬起另一只手,摩挲了几下手里的这只铜铃。

“我是在妹妹的坟头,发现的这枚铜铃。”

“铜铃应该是给她挖坟的好心人,埋葬她时,从她身上掉下来的。铜铃的阴气很重,沾染了妹妹死时的怨气,还有部分魂魄的气息……这枚铜铃,是她小时候,我逗她的小玩意,娘亲走的时候,她还在襁褓里,饿的时候,便嚎啕大哭,我为了让她不哭,就从家里找出了这个小玩意儿逗她,很神奇的,每一次,铜铃一摇,她就不哭了……我没想到,这个小玩具,她竟然一直带着,直到她死!”

“靠着铜铃的指引,我在东北找到了她。”

“她出生在东北的一个小城市。很神奇,她出生的医院,距离鸭路江大桥不远……我们当年,就是从那里离开的祖国。”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八岁了……这一世,她没有哥哥,也没有其他的兄弟姊妹,但是有爹娘。”

“那是一个不算太富裕,但还算健康的家庭,父亲是开大货车的,母亲在城市里,经营着一家小饭店……因为父母工作都忙,她时常被送到姥姥(外婆),姥爷(外公)家!她童年的大多数时候,都是跟着两个老人生活。”

“她的姥姥,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家,对她算是溺爱,会变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姥爷,年轻时,是个木匠,会给她做小板凳,小木马……这都是上一世,她和我在一起时,我没办法给她的。”

“我那时,不敢离她太近,因为她年龄尚小,我又是个鬼魂,距离她近了,阴气侵扰,会让她生病的,所以我只敢远远的看着……”

“她上初中时,生得漂亮,性格又好,我本以为她会结交到很多朋友,结果没想到,却遭到了学校里,一个校霸女生的嫉妒,学校外,还有黄毛小混混,想要纠缠她……”

林弦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唾沫。

他此时,竟然替那个校霸女生,还有那个黄毛,捏了一把汗。

你们招惹谁不好,你们非招惹她。

“嗯……你对校霸还有黄毛动手了?”

郑春和,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略微,吓唬了一下!”

“没过多久,校霸就转学了,黄毛,也消失了。”

“再后来,她上了高中,沉迷追星,学业耽搁了一阵儿,不过幸好,迷途知返,高二的时候,开始发力,高三开始奋发图强……大学,考到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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