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六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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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三章
让一个从小不爱学习,初中也是勉强念完的,已经工作了六七年的人重新考虑将来的职业规划,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哪怕余卫国再喜欢看小说呢,他也从来没想过自己去从事这一行。
他打心底里认为写作是那种高学历有文化的人才能搞得起的玩意儿。
首先他认识的字儿也就常用字,稍微不常见的字,他就不知道念什么了。
连字都认不全,怎么好意思去写书呢?
要是用了错字,让人看了那不是平白惹人笑话吗?
再说了,他看了这么些年的悬疑故事了,对这类故事有点了解,知道这类小说更注重故事的逻辑性。
就说破案这事儿,你一个证据写的不对,敏锐的读者就能发现,然后给你骂死。
作为一个喜欢看破案小说的读者,余卫国自己也干过觉得书里的一些地方写的不对就写信到出版社给作者提意见的事儿。
要是他自己来写,他觉得整篇故事十万字,估计有五万都是破绽,都是漏洞。
到时候光读者来信就能把他淹没。
这种情形光是想想就太让人窒息了,要是变成真的他觉得他得被人骂到自杀。
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作为读者看书的时候看的可爽可高兴,跟人讨论的时候那叫一个指点江山激昂文字,可让他自己写的话,对不起,脑子一片空白,别说剧情了,连第一句话该怎么写都搞不清楚。
这是没有写作经验的问题,也是社会阅历太浅的问题。
可是跟自己超级喜欢的作者见面这个事儿就像是吊在毛驴面前的萝卜一样引诱着他。
他幽怨的看了下赵志红,把赵志红看的毛骨悚然,忍不住搓了搓手臂:“这个,你要是不想的话,那就别了,这种还是要看个人的。不然你就等我认识了李大善人再说吧。”
“唉——”
这一声长叹,不知道的还以为赵志红是什么负心人呢。
搞的赵志红都不自在起来。
余卫国丧里丧气道:“我,我再考虑一下吧。”
他就一个初中毕业语文考试日常在六十分打转,写作文第一句话永远是“我有一个……”,就他这样的,他能写出来个啥?
赵志红说她也是从初中开始写的。
可是赵志红和他那根本不是一回事。
赵志红从小就学习成绩很好。
或者说,赵家兄妹八个,成绩最差也是在班级的中上游,排名在班上没落下过二十,到正儿八经考试的时候还会往前冲一冲。
他的成绩是班里六十个人常年在后面二十名里徘徊。
就他这样的,咋跟人赵志红比?
豆浆和豆腐都是黄豆做的,豆浆能提的起来吗?
余卫国越想越觉得没戏。
这个赵志红就没法安慰了,只能让他考虑好了再来找自己,她可以教他写作入门。
毕竟她写的和李大善人写的虽然不是同一种题材,但写作,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共通的。
吃饭的时候,明明原国华手艺非常不错,做的非常棒,也是余卫国念叨了许久的,偏偏一屋子人,就余卫国一个人神思不属食不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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