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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家里沈遇之已经来过一次,如今对这股恶臭的味道也算熟悉,只是比起当初,血腥味愈发浓厚了一些。

推开门,一只金毛的尸体出现在屋子正中央,一旁还摆着一张与吴胜腹中一模一样的卡片,只不过上面的字变了。

【漏网之鱼,猪狗不如。

——兔子】

仍旧是有一个兔子的图案,卡片上的兔子笑嘻嘻,像是在嘲笑警方的无能。

漏网之鱼是什么意思?是指杀了吴胜后,也要将这个从犯杀死吗?

但屋子里只有一具狗的尸体,哪有傻子?

沈遇之的视线凝在那具金毛的尸体上,当初来到傻子屋里,傻子就已经虐杀了这只狗,而现在的金毛身上却看不出血迹,甚至一双眼睛格外明亮,只是一动不动。

眼睛?

沈遇之蹲下,将手电筒的灯打开,直直照着那双眼睛。

一双黝黑而惊惧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沈遇之,这哪里是什么狗眼睛,分明就是人的眼睛!

当初吴胜尸体上消失的眼球有了下落。

那这具金毛犬的狗皮中藏着什么东西,就不言而喻了。

沈遇之隔着尸体还有一米的距离,就能嗅到浓浓的腥臭味,夹杂着血腥味。

“凶手已经将傻子分尸,一点一点塞到狗皮里,在屋子里,我们还找到了很多具收藏起来的狗皮以及琥珀胆碱,傻子平常杀了不少狗。”

傻子一个人,无父无母,邻居又不敢靠近他,为什么能活下来,或许就是靠着吃狗肉。

用装有琥珀胆碱的毒针将小区里的狗毒晕,再用袋子装到自己家里一点点感受虐杀的快感,最后将狗肉吃掉。

“这个兔子,有些许羊头判官的风格,又不太一样。”

韩城点点头。

羊头判官给自己的定位是“除恶扬善”,但现在“兔子”的作案手法更倾向于表演型,“作秀”的因素更多,并不是完全模仿羊头判官。

比起吴胜那拙劣的模仿,如今这忽然出现的兔子要缜密许多,不仅会利用枪击案让傻子被惊吓到借机逃离,更是拿捏准了韩城三人的行动时间。

就好像......一直在盯着他们。

沈遇之眸子微眯,猛地起身朝窗帘边走去,灰色窗帘只拉开了一小截,他走过去看向窗外,感受到镜片的折射,朝着对面楼层的天台看去,果然看到了一架望远镜和一个模糊的人影!

是兔子!

沈遇之留下一句“找到了”,便飞快转身朝着楼下走去。

这里是居民楼,窗外都有防盗窗,沈遇之可不能“故技重施”,像往常那样直接跳下去。

“什么找到了?”

乔颂恩还没反应过来,一旁的韩城面色一变,也急匆匆跟着沈遇之的身影跑下去。

表演型人格的犯罪,通常会将犯罪现场布置为像展览馆里的艺术品,卡片便是对艺术品的介绍。

这种人犯罪,更喜欢不停欣赏自己的作品,也很期待警方看到这“艺术品”时的感受。

第一次吴胜的案件,是有人打了匿名电话,电话对面也是机械合成的声音,而第二次犯罪,就是刻意引导警察回到傻子家里发现尸体。

但沈遇之还是觉得有些许奇怪,这两起案件似乎都办得有些匆匆忙忙,并没有达到完美意义上的“艺术品”标准。

这个犯人似乎别有用意。

沈遇之的速度很快,韩城险些就跟不上,跨越一栋楼的距离再加上爬楼,竟然只花了短短两分钟。

空无一人的楼道,沈遇之止步,看着忽然出现的身影。

“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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