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阿嫂终于肯为家人着想了
鲤鱼丸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十四章 阿嫂终于肯为家人着想了,农门恶媳回京后,成团宠了,鲤鱼丸,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
到了粮铺,沈青禾买了五斤糙米,用了五十文钱。
林七月微微皱眉,原主的记忆中,小姑子每隔十天半个月的才会来一次镇上,兑换绣品后会买一些粮食回家。
也就是说,这五斤糙米起码要分十天来吃。
一家五口人,一天只有半斤米,就算是煮粥,也只能吃个半饱吧?
何况家里还有一个病人在。
两个小孩子也正是长身子的时候。
林七月招呼店里的伙计:“给我们再来十斤白米,十斤白面。”
沈青禾吃了一惊,赶紧阻止:“阿嫂,我手里没有钱了……”
有钱的话,她也想买多一点粮食,让大家吃饱一点。
林七月将头上的银簪子取下来:“拿这个兑换。”
沈青禾更吃惊了:“阿嫂,这是你的最后一支银簪子!”
这支银簪子,是阿嫂嫁过来的时候,他们林家给的嫁妆,平时阿嫂宝贝得很,今天怎么舍得拿出来?
林七月看了小姑子一眼:“都要吃不饱了,还留它做什么?你头上不也是只别了一支木簪子吗?”
原主的记忆中,小姑子之前是有银簪子银手镯,还有金耳环的,家里没钱的时候,这些东西都拿去兑换银子了。
不仅是小姑子的金银首饰,就是家中婆母的,也全部兑换了。
至于原主的金银首饰,是她自己兑换花完了,没有一文钱是花在家里的。
原主自私自利的性子,真是一言难尽。
听了林七月的话,沈青禾眼里蓄满了泪。
那是欢喜的泪。
老天有眼,阿嫂终于肯为家人着想了!
银簪子兑换了二两银子,也就是两千文钱。
买白米和白面用了三百文钱,林七月将剩下的钱收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