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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七)
2005年的7月,是93届企管学校的学子们毕业十周年的日子。
中国人普遍有怀旧情结,在形式上有周年特别是逢十纪念的传统。但是为前途为生存各奔东西的学子们,经历着中国改革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和压力,十年弹指一挥间,竟没有一个人为此站出来振臂一呼!
沉默的背后,个中原由不一而足。
一些人当然是少数同学,毕业一出校门就“如鱼得水”,十年间在广阔而自由的社会大环境下“如鱼得水”,“疯狂”地占领着各自领域“制高点”的同时,不忘“攫取”着几乎可以等同“成功”的“资本”,这当然包括名和利的原始积累。
但大多数学子们还是十年如一日地活在自己的平凡日子里甚至穷于生计的彷徨中;而“先天不足”的家庭关系网在社会多变的幌子下,日渐暴露出它在适应能力的巨大劣势。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对于他们而言,不啻是一场难以捉摸的幻术而已。
同学中混得好的,当然需要一个类似于同学会这样的平台来展示一下自己的“十年磨一剑”的“丰功伟绩”;而校方也热衷于将已经毕业十年的他们的变化特别是砾砾的“丰收成果”收集起来,作为在校学生的“鞭策”和日后踏入社会的有益“借鉴”。
混得一般甚至不好的同学,大多对财富、权势充满着“羡慕、妒忌、恨”。十年来,除了楼上楼下的邻居、生意上离不了的伙伴、工作上少不了的同事,他们会花许多精力去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包裹起来,这跟古代的“掩耳盗铃”的传说实在是有异曲同工之效啊!因为他们相信:眼不见为净!只要自己不去看那些混得好的同学,就可以闭起眼睛地认为自己过得还不错!当然,为了达到这个”不可告人目的“,即便真有混得好的同学过来“窜访”甚至“特意”打听自己的,或自己隐约在哪偶遇过这类同学中的谁混的比自己强的,也毫无例外地“心甘情愿”地放弃进一步与之接触的机会。
这种聚会搞不起来,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同学们联系方式的缺失或变更!
大多同学因为毕业前匆忙地留下的联系方式,十年之间早随着时间的变化、成家立业新址的变更、通讯手段的更新换代,而“面目全非”了。当然还有一部分同学留下的东西彻头彻尾就是假的,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完全是虚荣心在作祟。因为那个时候,家里有一部固定电话,那是一件很牛逼的事!而且基本上只有城里的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家才配的上!所以有一部分原本农村乡下来的同学,为了自己并不存在的面子,将家庭地址写成一个有市有区有街道甚至有门牌号其实并不存在的城里的地址来!
强勇自认为这十年混得不算太好,但还是努力地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当然这跟在校时仅凭一支生花的妙笔就红透全校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对十年的同学聚会自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同时也对没有人站出来挑头组织也给予了深深的理解。
十年了,同学间虽然没有什么联系,甚至大多不知道对方在哪在干什么。而同学们也都不再是当年的一介单纯书生了,可能大部分已经成家立业,但肯定还会有一部分仍单着,天南地北、想法各异,生活目标也不尽同。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但凡混得好的同学肯定是巴不得马上就把大家伙聚拢来好好聚一聚了;当然,大多数混得不好的并不想有同学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就算有人找上门来也有可能只吃到“闭门羹”了。
正在强勇出神地回首往事不断感慨的时候,自己掌管的行政部直属保安队黄队长连门都不敲一下就直接闯进了自己办公室。
黄队长是一名训练有素的退伍军人,平时做事总是有理有节的,对自己也是“恭敬有加”的,这会儿怎么这么神色慌张?
强勇正准备发问,一向口齿伶俐的保安黄队长却结巴了起来:
“强。。。强。。。总,死。。。死。。。人了。”
死人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呢?要知道前几天咱爱慕公司的官司才刚刚脱身,黄队长这是不想让自己消停又亲自给自己送来个更大的“刺激”?
能把这么一个三大五粗的保安队黄队长吓成这熊样,看来他所言不虚。
强勇心头不由一紧,正准备起身要让黄队长带路去看看什么情况再作处理时,黄队长自己却憋不住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原来这老家伙是来给自己“演戏”的。
强勇一看这个平时老实巴交的家伙居然拿自己开涮,不由得嗔怪连连:
“去去去,你个老黄,还嫌这段时间不够热闹啊?尽给我添堵!”
“强强强总,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在领导面前试试自己的演技而已。但死人的事却是千真万确的,昨晚上的事!只不过,当时我没敢过来打搅你而已。可能中午,最迟下午,死者的家属就会找上门来的。”黄队长马上收敛了不太真实的笑容,一本正经地说道。
“真的啊?你个老黄!死人这么大的事,你咋不早说呢?!怎么死的?是工伤吗?现在人在哪?报警了吗?”强勇看到这次黄队长不再像之前开玩笑的样子,马上连连发问。
当然,强勇也观察到了黄队长说这“人命关天”的事的时候居然一脸的轻松。这事很有可能就是他亲自处理的,而且公司可能还没有什么责任。但死一个人对于一个公司而言,那肯定不是小事啊!一般情况下,摊上这样的事,公司怎么可能一点责任都没有呢?
黄队长不敢有所隐瞒,巴达巴达就在强勇面前还原了昨晚“惊心动魄”的一幕。
原来,死者正是几天前跟爱慕公司对簿公堂“凯旋而归”的王勇。
王勇为什么会“遭人毒手”呢?倒不是有人为是爱慕公司“打抱不平”而“替天行道”的。其实,一切缘于他一直以来嗜赌如命的个性。而给他“致命一击”的就是这段时间以来跟他“形影不离”的赌友张方,也是他木工部的同事。
话说张方自己虽然长相平平,上天却有好生之得给了他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而他这个老婆也一直跟在他的身边,除了上班,但包括赌博在内。
这让虽然已婚但老婆远在数百公里之外的宜宾某地从未现身的王勇十分地羡慕甚至“垂涎”。他曾明里暗里“试探”过几次张方的老婆,这个漂亮的女人似乎并没有那么反感自己,这说明自己还是有可能撩到手的,只是缺少单独下手的机会而已。
很快,绝佳的机会就来了。
因为接下来王勇的赌运却十分之好,所以一来二去地就“大杀四方”,短短的个把星期一不小心赢了十几万;而正好走着霉运的张方一输再输,光王勇一个人头上前前后后就输掉了四、五万之多。这可是自己大半年打工都不一定能赚回来的哟。
张方知道自己无论如何怎么也赢不了王勇的,自己一个月辛辛苦苦地还要养活家里的几个小孩,所以等王勇一催还钱的事就打起了自己老婆的主意。
而张方的老婆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原本就在张方的眼皮底下跟王勇“眉来眼去”的,只是近不了身而已,这回老公一挑明,就“半推半就”地跟王勇滚到了一起。
但让张方始料不及的是,自从老婆在自己的“授意”下跟王勇滚了一回床单,就对自己再也提不起兴趣了。
直觉告诉自己:老婆这是在跟王勇“假戏真做”了。
而随着王勇“赢得”了与爱慕公司的官司后,马上就搬出爱慕公司另行租房入住了。
没有了厂方的管理和约束,让王勇的行踪更加“肆无忌惮”,所以一有空他与张方的老婆就借机频频地“苟合”一起。
尽管张方已经明确告诉自己的老婆不要再去“纠缠”王勇了,欠王勇的钱也因此“一笔勾销”了,但王勇却不以为然。而要命的是,自己的老婆却有意无意地站在王勇的一边。
所以,张方跟王勇的“无名之火”迅速升温并开始燃烧,再加上自己的老婆还是同王勇“藕断丝连”的,张方一想起来心里就憋屈得很!
要说打架,自己肯定不是人高马大的王勇对手,但总不能就这样被他王勇“欺负”啊!
张方想来想去,终于想出了一个“闪击”制胜的办法。
也就是昨天晚上吧,张方趁着自己不加班的空当,打电话客客气气地把王勇请了过来,两个人在爱慕公司大门外不远的一间餐馆里“和好”了。
张方点了菜后,就一个劲地赔礼道歉,并恳请着王勇“高抬贵手”放自己一马。
王勇知道这可能是个“鸿门宴”,但仗着自己比张方“高大威猛”也没有放在心上。对于张方的“甜言蜜语”根本就不为所动。
张方可能是看到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就开始动了杀机。
张方一只手端着酒杯走到王勇的面前,一副要敬酒的样子,另一手却不经意地放在口袋里。其时正捏着一把锋利无比的水果刀。
王勇还以为是张方客气,忙起身站了起来。
谁知,张方酒没敬上,从口袋里的手嗖的一声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就朝向毫无准备的王勇下部插了过去。
一道寒光闪过,饶是王勇反应极快,也被深深地刺中了!
随着王勇“啊哎”一声惊叫,张方丢下酒杯和刀子就夺门而出。
王勇的叫喊惊动了餐馆的老板。餐馆老板赶到出事的包间,但迟迟不敢开门进去,直到王勇自己跌跌撞撞地爬过来才把门打开了。
餐馆的老板一看地上红红的一摊都是鲜血,早吓得魂飞魄散。在慌乱了几分钟后,餐馆的老板还是哆哆嗦嗦地拨打了110和120。
其时,已经晚上十一点多钟了。
当闻讯而来的警车和救护车一前一后呼啸到达的时候,大部分附近住着的人还没有睡觉,所以前来围观的人特别多。
其中,爱慕公司的保安队黄队长就在其列。
黄队长借着警车的灯光和警务人员的手电,看清了倒在血泊中的人原来竟是刚从自己公司离职没少“祸害”公司的王勇,不免有点“幸灾乐祸”。
黄队长作为爱慕公司行政部一员干将,在强勇的“言传身教”下,也逐渐懂得了一些如何规避劳资风险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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