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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明显是在避重就轻,试图掩盖更大的罪行。
为了打破僵局,韦鸿宇决定再次提审于立广。
侦查员们采用了敲山震虎的策略,有意透露给于立广,邱老四已经被抓捕的消息。这一招果然有效,从于立广的表情上就能看出,他的侥幸心理受到了强烈打击。
不久,他便交代了一切。
据于立广交代,“刁志行案”中,李四喜、陈文彦和邱老四都有参与,而他自己只是在旁边放风,并没有直接参与动手。
案发当天晚上,四人在吃完夜宵后闲逛到玉泉河边,发现了独自一人的刁志行。
邱老四临时起意,准备抢劫刁志行。他走上前去,用借火的借口接近刁志行。
“兄弟,有火吗?借个火?”邱老四问道。
“我不抽烟,没有火。”刁志行回答道。
“没火儿行,钱有没有?借点钱花花。”李四喜也从旁边跟了过来。
“你们胆子倒是不小,我是派出所的,你们也敢抢。”刁志行试图用身份威慑对方。
“派出所的又怎么样?抢的就是你。”邱老四恶狠狠地说道。
随后,几人开始厮打。
刁志行奋力反抗,四个人一时半会儿还控制不住他。
邱老四见状,大喊一声:“掏家伙!”李四喜和陈文彦立刻掏出了身上的刀,向刁志行扎去。
邱老四则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根铁棍,狠狠地向刁志行的头上砸去。
转眼间,刁志行倒在了血泊中,一动不动。
于立广在一旁吓得呆立,几分钟后,他还在喃喃自语:“我们杀人了,我们杀人了。”
这时,邱老四猛地给了他一巴掌,恶狠狠地说:“谁杀人了?我们谁都没有杀人。如果你敢把今天晚上的事说出去,我就杀了你全家。”
于立广被吓得不敢再说话,而邱老四则和其他两人迅速逃离了现场。
至此,案情才算真相大白。
韦鸿宇和洪向荣根据于立广的供述,迅速行动,将李四喜和陈文彦也一并抓捕归案。在审讯中,两人也陆续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更多的证据被找到,包括作案工具、目击者。
最终,邱老四、李四喜、陈文彦和于立广都被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起诉。
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他们各自的罪行和态度,分别作出了判决。
邱老四作为主犯,被判处了无期徒刑;李四喜和陈文彦作为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二年。
而于立广虽然未直接参与暴力行为,但因放风和隐瞒罪行,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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