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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也能分清楚轻重,知道现在情况紧急。
她快步跑出临时搭建的皇宫。
临时作为匈奴陪都的城池以前只是大景西部一个比较繁荣的城池,人口也不过二三十万。
经过大半年的扩建,被称为荣京的陪都,算上军队和新移民,有百万人口。
而此时此刻,火光冲天。
看到这一幕,胭脂倒吸口凉气,“怎么这么快?”
“燃烧.弹,敌人投放了燃.烧弹!”金壶眼中满是惊恐之色,说话的声音都颤抖起来,“该死的大秦!”
匈奴人专门对大秦的武器做过评估,其中就有燃.烧弹。
这种特殊的炮弹,甚至能够烧穿钢铁,附着在人体后,能之间把人烧成残骸,是非常恐怖的武器。
也是他们最畏惧的武器之一。
只是一直以来,他们根本就没有碰到过。
但是现在,他们碰上了。
只见,大火蔓延。
凶戾的敌军骑兵在街道纵横。
这些人手持钢枪,肆意收割生命,无差别的杀伤。
胭脂想到了大哥说的一句话:比虎豹更加残忍,比饿狼更加狡猾,放下一切道德,才能称霸天下。
中土人之所以不是匈奴的对手,就是因为他们被太多无形的东西束缚。
然而这一刻,胭脂想说的是,如果中土人脱去了这些无形的束缚,他们可能比匈奴人还要残忍,还要暴戾!
“杀!”
赵蒹葭西瓜等人护在中间,“杀进去,不要放跑任何一个人,生擒胭脂,我保他一个侯爵!”
这句话深深刺激了众人。
而接连的胜利,也养出了这支精锐,百战百胜之心。
这一刻起,他们就是当世强军。
匈奴又如何?
匈奴也怕死。
他们的骑兵很厉害,他们的铁浮屠或许是当世最强的骑兵。
但能够击溃他们的办法不是没有。
斩他们的马脚,便能击败他们。
骑马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大军入城后,分成十个队伍,在街道纵横。
他们的武器早就更慌,就连身上的盔甲,马身上的披甲,都更加的轻便,防护力更加强劲。
他们在荣京城内,肆意的撒谎,将大火带到了皇宫之下。
他们丢掉了所有的道德约束,手中钢枪,斩马刀,成了收割性命的利器。
他们就像是地狱来的阿修罗,在这一刻,在匈奴人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痕。
“退,快往后退,他们已经把路给封死了,过不去了。”
“前面的路也被大火给封了。”
金壶带着胭脂,想要冲出去,大量的骑兵顶在前面,可最终被杀退!
疑惑这说,是敌军来的太快,杀的他们溃不成军。
“你带一堆人,去东边,其余人跟我走北边,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胭脂此时已经穿上了甲胄,从马车上下来,骑上了自己胭脂马。
“公主,我......”
“听本公主的,如此还有希望,要不然,我们必然会被困死在这里。”
胭脂深吸口气,“然后,一部分人进入皇城内,紧闭大门,让他们以为我们在城内,转移他们的视线。”
金壶一咬牙,“听公主命令。”
这一批人,都是真正的匈奴精锐,足有三万人。
一万人跟着金壶杀去了东边,剩下的一万五千人,护送胭脂朝北城门而去。
其他人则是躲进皇城,误导他们。
胭脂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但是即便隔着老远,浓烈的烟雾都飘散过来,滚烫的热浪,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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