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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傅淮初自己都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堂堂太子竟然会亲自下厨。
并且还是在乡下,给一个平民少女做饭,两人此时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这要是让京城那些人知道,绝对惊掉大牙。
前段时间,傅淮初看着苏知阮每天都急匆匆地忙碌,他本可以放任不管,随她怎么样。
但无意中,他听到她感慨了一句,之前的二牛哥很温柔,若是他想起来以前,定然会和她一起举案齐眉地生活,齐心协力地干活。
傅淮初找到一个理由,他不能让苏知阮看出破绽来,现在他还需要留在这儿,所以要尽可能伪装成那个素未谋面,只活在苏知阮话语中的苏二牛。
他本想和她一起种田,上山找草药,但都被苏知阮以他要养病这个理由否决了。
最后,他一个太子,竟然留下来,像一个小媳妇一样每天给他和苏知阮二人做饭。
他动了动筷子,却并没有夹菜,心中在回忆,视线却看向了苏知阮。
她看起来心情很不错,一边大口吃饭,一边竖起大拇指,“二牛哥,没想到你做饭竟然这么有天赋,真好吃!”
她是发自内心夸赞的,米粥香浓软糯,入口即化,带着米的香味,青菜清淡爽口,咬一口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满口清香,鸡蛋羹没有一点气泡,用勺子挖一勺,香浓滑嫩,上面放着一些葱花,酱汁味道极好,每一口都香到让人咬掉舌头。
傅淮初看着女孩亮晶晶的眼眸,他夹起一棵青菜,突然说道,“我从未做过饭。”
苏知阮心想,要是他做过饭才怪,皇宫中金枝玉叶长大的太子殿下,未来王朝的掌权者,就算是他亲自下厨,谁敢吃啊。
但面上,苏知阮故作震惊,“二牛哥,那你在这方面的天赋不低啊,没想到刚开始做饭就能做的如此出色,谁要是跟了你,真是享口福了。”
傅淮初心情好了一些,他和苏知阮坐在一起,两人共同吃完了这顿饭,饭后,苏知阮积极主动收拾碗筷。
“二牛哥,等下我给你换药,你先回去吧。”苏知阮快速洗碗,一边嘱咐傅淮初。
见他微微颔首,随后走进房间,她这才松了口气。
不知情的外人或许会认为他们都住在一起了,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明眼人都认为他们是一对小夫妻。
但或许只有她一人知道,这一切,都是他们两人共同伪装出来的。
苏知阮假借着他是表哥,这才留住了这位尊贵无双的太子殿下,而傅淮初为了能留下养伤,又或者是躲避什么人,才顺着她的话头冒认了表哥这个身份。
她只是农女,而傅淮初是皇太子,若是等他回京城,回东宫,那她完成任务的难度就直线飙升了。
不如趁现在,尽可能快速完成任务,怀上他的孩子。
苏知阮洗碗之后整理了灶台,又擦了擦手,取了药粉和棉布回了房。
伴随着门“吱嘎”一声响,她首先看到的便是长身玉立,站在她那些草药抽屉前的傅淮初。
纵然是在这样的环境,这样的衣服下,他也难掩容色。
身量很高,宽肩窄腰,头发束起,眉眼清朗如明月星河,唇形也很好看,眼角下有一颗泪痣,不太明显,只有近距离观察,才能看到。他鼻梁高挺,棱角分明。
“二牛哥,你快些躺下,我来给你换药了。”苏知阮走近他,扬了扬手中的棉布和小瓶子装的药粉,“最近是不是好一点了。”
“好了很多。”傅淮初坐在床上,动了动手臂,“就是手上渗血了。”
“啊?”苏知阮看过去,发现右臂的剑伤渗出鲜红的血液来,浸染了棉布,她立刻坐在傅淮初身侧,“二牛哥,手臂抬高一些,可以减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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