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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

弥山寨。

这里,是整个港城最穷最乱的地方,小偷,抢劫、强奸、流浪汉...横行。

这里,没有规则可言,也没有人性可言。

这里,充斥低级的暴力和丑陋。

这里,男人不如畜生,女人如男人...

这里,是邪恶的天堂。

临近傍晚,一间破损并不严重的平房屋门开了一条缝隙,缝隙里探出一个黑乎乎的脑袋,左看右看之后,确定没人才挤出缝隙离开。

不一会儿,几个偷鸡摸狗的人来到这里,两人放风,两人从背后掏出匕首,缓慢逼近门口。

其中一人上半身微倾,先是提溜一只眼睛对着门缝左瞧右瞧,见院子里没人,胆子便大了几分,悄悄将缝隙推得更大,把整个上半身都探了进去。

忽地。

他瞳孔微缩!

人!

一个男人。

一个躺在轮椅上五大三粗的男人,正闭着眼睛。

瞬间,吓得他缩回身子,就要放弃这次入室偷窃。

能在这里扎根的主子,个个都是狠人,偷窃是最没种的那一批人,主人在家,他们可得罪不起。

“风紧,扯呼。”

刘勇压低了声音,一挥手,几人立马放弃这次的行动。

转身就走。

刚走没几步,刘勇脚步一顿,眉头紧锁。

不对,那人怎么有些熟悉?

好似在哪见过。

“你们在这里等我,我再回去探探。”

说罢,刘勇折返回去,贴着墙边,不发出一点声音。

瞳孔骤然紧缩,刘勇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

一百五十万!

一百五十万啊!

要是没记错,坤帮悬赏李旭,提供准确消息二十万,提供住址一百五十万,提着人头去...八百万!

八百万。

只有在偶尔买彩票的时候想一想这个天文数字,现在,就摆在眼前,只要用匕首割掉李旭的脑袋。

“咕咚。”

刘勇咽了咽口水。

色壮怂人胆,钱壮穷人胆!

他紧握匕首的右手已经搭上了木门,一只脚也迈进了院子。

躬着身子,踮着脚尖,像是一只熟透的大虾。

小小的眼睛里放着贼光,只有躺着的李旭,容不下其他。

近了,近了。

但!

距离李旭还有十米左右的距离,他猛地停住了脚步,脑袋的汗如雨下。

他,他的眉毛是不是眨了两下。

不,是三下。

也,也有可能是四下。

脑海中,想起来关于李旭的各种传闻,什么战神附体,一打三十个,杀不死的神之类的。

他握着匕首的手臂在小幅度颤抖。

万一,万一一刀杀不死怎么办?

而,而且,拎着李旭的头,兄弟们都在外面,岂不是要让他们喝汤。

说不定,心一狠,夜里刀了自己。

刘勇冷静下来,拿出手机拍了几张李旭的照片,又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来到门口又拍了几张照片,一挥手带着兄弟们离去。

八百万他觉得自己没这个命拿。

但是一百五十五,稳得一批。

女人,女人,女人!

在这帮人消失的同时,陈东从角落里缓缓出现,打电话联系坤帮负责此事的小头目。

“喂,我发现了李旭踪迹。”

“对,在弥山寨。”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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