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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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恒听到大哥的话顿时一愣。
“你打到啥了?”他一边问一边朝上走。
林岳有些激动的声音传下来:“狗獾,我打到了一头狗獾。”
“狗獾!”
林恒震惊,这东西可不好打啊,鼻子灵的很,他大哥竟然运气这么好?
狗獾和猪獾大体上是一样的,只是狗獾鼻子是黑的看起来像狗鼻子才叫狗獾,猪獾鼻子是肉色的像猪所以叫狗獾。
其他的就是毛色的差别了。
快步走上去,果然看到大哥扛着一只棕色毛发的尖嘴动物,看起来和一两月的小猪崽子差不多大。
“厉害啊大哥,你咋打到的?”林恒看着狗獾有些震惊的问道。
林岳将狗獾放在地上,笑着说:“不是我,是丰收发现并且追上去咬住了,然后我帮忙给捅死了。”
“丰收?”林恒将手电照向不知何时已经回到他身边的细犬丰收,它黑色的毛发在晚上根本看不到,仔细一看发现它脖子和肩胛骨上都有伤口,显然是搏杀所致。
林岳看着丰收点头:“是啊,我以前还觉得这看起来细长干瘦的狗不行,但是今天才算是见识到了。不但跑起来速度飞快,狗獾都能追上,而且战斗力也够凶猛的,我感觉就是我不帮忙它也能将其咬死。”
林恒也看着丰收,他知道细犬打猎能力不错,但没想到它竟然这么猛,第一次进山就打了这么大一个猎物。
“不过这也正常,细犬本就是为古老的狩猎犬种,古代王公贵族很多都是用的细犬狩猎,就连西游记哮天犬的原型都是细犬。”他点了点头说道。
细犬看起来虽然有些奇怪,但本事很强,狩猎欲望高,对主人忠诚。
林恒一过来,它就跑回到自己身边了。
“是的,它可太猛了,我一定也要养一只去。”林岳点头肯定。
“走,咱们回去再说。”
林恒摸了摸丰收的脑袋,扛起狗獾往回走。
不多时他们就回到了庇护所,林恒将狗獾放下,丰收就围着它转了两圈,抬头看向林恒吐着舌头。
“不错,非常厉害,一会儿给你弄好吃的。”林恒将它拉过来摸了摸脑袋,然后从背包里拿出碘伏和治疗创伤的药粉。
这些都是他在城里买的,属于是带着的必需品。
给丰收涂抹了碘伏,然后上了药粉,林恒拿起一串烤肉尝了尝,烤熟的鸡肝的味道还算不错,兔子肝脏则有些腥味。
林岳喝了口水,吃了一串子烤肉询问道:“老弟,你今天找到人参了吗?”
“没有,不过我的收获也算不错,挖了五六十斤的三七。”林恒摇摇头,指着旁边的蛇皮袋子。
林岳走过去打开袋子一看,顿时惊呆:“这么大的三七,这一袋子得卖五六百吧?”
他服气了,本以为自己弄到猪獾运气已经够好的了,但现在一比他都不知道说啥了。
“都是特级货,卖个五六百很轻松。”林恒笑着点头,拿了最后两个葱油饼出来吃。
“我明天一定要去好好再找找。”林岳攥了攥拳头说,虽然没有看到人参,但这三七也很不错啊,说不定还有。
林恒微笑道:“咱们赶快处理狗獾吧,然后早点休息。”
这东西还是得立马就处理了,不然等变硬不太好弄,并且容易变质。
将皮剥了放在一旁风干,他们又继续给狗獾开肠破肚,肝脏、腰子、板油都挂起来晾着,峡谷里晚上温度低风还大没那么容易变质。
狗獾的肺部直接喂给了丰收,算作它的奖励。
大小肠肚子啥的都拿去河边洗干净,然后用塑料袋撒些盐装起来。
“这狗獾要切开分割还是就这样一个整体?”林岳看着林恒寻求意见。
“分割吧,都破开了。”林恒拿着匕首就开始切割,分成一条一条,他大哥弄一些盐抹在上面挂在洞外边的架子上晾晒。
狗獾分割好林恒一看手表已经是晚上九点半,虽然很累很累,但他还是叫上大哥去河边浅水处用石头布置了一个迷魂阵,中心放了一些狗獾肉当诱饵。
“行了,回去睡觉吧。”迷魂阵布置好林恒摇了摇头,实在是没有精力继续去抓鱼了。
回到庇护所,林恒在草做的垫子上一躺,揉了揉腿有些想念屋里柔软的床了。
今天的运动能比得上军队拉练了,走了至少三四十公里,这会腿都是酸痛的。
打猎真是一项体力活,一般人根本撑不下去。
躺在草上面没两分钟就沉沉的睡了过去,今天实在是累狠了。
因为有狗也不用警戒,睡得非常死。直到半夜被冻醒,两个人才一人抓了一条狗过来抱在怀里休息。
竖日一早,大概五点多一点无数大大小小的鸟都叫了起来,整个一交响乐团,就算是想睡懒觉都睡不着。
烦躁的爬起来,林恒揉了揉酸痛的腿,拿着弹弓悄悄的摸出去,很快就看到了悬崖上灌木丛上欢快鸣叫的‘绿胡刁子’。
拿起弹弓就是一发,瞬间有一只掉落下来,四周顿时也安静了许多。
接着林恒又连打了四只,才算解了气。
“老弟,昨晚进了不少鱼啊,还有一条七八两左右的鳜鱼。”林岳也起来了,在远处喊道。
“这地方物种就是丰富。”林恒走过来看着水滩里的鱼笑道,将小鱼抓出来丢给了三条狗。
将它们喂得半饱,他们又抓了一些自己烤着吃,昨天带的粮食都已经吃完了。
几只绿胡刁子烧光了毛他吃了两口肉剩下的也喂狗了。
随后将青狼犬来福拴在这里看肉,林恒和大哥出发继续去找人参,顺带打猎。
依旧是昨天那地方,这次两人不分的太开,而是相隔一段距离寻找。
出发时还不到六点,一直找到了早上九点钟,依旧没啥收获。
林恒就发现了一些灵芝,挖了两棵黄芪,剩下的啥都没找到。
他大哥那边情况也不算好,挖到了三棵党参十几棵太子参,剩下的啥也没看到。
最终两人在一个山谷停下来,这地方红升麻不少,极为漂亮,狗尾巴草一样毛茸茸的花絮形成漂亮的宝塔形,颜色还是粉红的。
林恒想了想,走过去挖了三四棵放袋子里。
“这东西又不值钱,你挖它干嘛?”林岳不解的问道。
“我挖回去栽屋里看花,长得好看。”林恒笑着说,搬弄园艺也是他的一项爱好,好看的东西都想种一点。
“那咱们还找吗?”林岳询问道。
林恒摇头:“不了,回去吧,下次再来。别到头来人参没找到打的猎物还臭了。”
“好,我喝口水就走。”
林岳说着就跑到旁边的山溪里蹲下就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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