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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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叹了口气,也没多解释,文哥摸着下巴想了想,说:“横岗公园那地方不行,你再别去了。”
“那里摆摊算命的,都是些老头老太太,人家是有固定顾客的,你这样的小年轻,不好跟人家竞争。”
“再说出入公园的,也基本都是些穷人,有钱人谁去那啊?穷人,一定是没有认知的,他分不出个好坏来,你从穷人手上赚钱,你只会越赚越穷。”
我虚心地请教文哥:“那我应该去哪发展呢?”
文哥是深城当地盗门的人,在深城发展多年,他是个贼,我不能指望他给我介绍有钱老板,但文哥至少能帮我找到个落脚点。
文哥眯着眼,并没有回答我,而是开始给我讲他这一行,说现在不比以前了,现在人出门不带现金,所以扫街只能扫一些手机,金银首饰之类的,属实没什么赚头,所以文哥所在的这个团队,主要在一些高档小区作案,专门盯着贪污蛀虫和其情妇的家下手。
从选择目标,跟踪,踩点到最后的下手,可能会持续几个月,甚至是半年时间,可一旦成功,拿走的金额数量往往非常巨大。
这些人家里一定藏有很多现金,古董字画啥的,关键是他们的钱不干净,被偷了也不敢报警。
尽管如今不比当初了,但哪怕他们团队里最底层的成员,一个月拿七八个也是一点问题没有的。
我听明白了,文哥之所以跟我说这些,是打算拉我入伙。
对别人来讲,这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手法不会可以学,经验没有可以练,只要胆子够野,心够狠,快速发家致富不是梦。
但这条路并不适合我,我是来渡劫的,渡劫的前提是亲身体会人间最底层的艰辛与苦难,我要是去当贼,这劫可就彻底渡歪了。
另外就是我这从小惯的臭毛病,我总想着凭自身知识去赚钱,哪怕赚的少,一次十块八块的我都愿意,让我当贼?我这傲骨首先就不能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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