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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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上次给他发短信,说想组局拍摄《仙剑奇侠传》的事儿,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想来真的。
对此方宇自然是不排斥的。
因为《仙剑》是他的第一本说,又因为是仙侠类型的小说,那时的他还没有什么名气,投稿了几个网站,都被对方用“不符合小说市场”的理由,拒签。
最后碰运气,被江城中文网的徐音音签下,也是因为当时的他没名气,签约合同里面,《仙剑》版权属于网站。
这次要是能够借用轩泽飞的手,将《仙剑》的版权给卖回来,也不错。
不管怎么说,自己的作品,版权在自己手上更安心些。
在网文界有许多大神作者都是如此,不出名前,迫于无奈,只能将小说版权签给网站,等自己成名,有票子后,就会找网站将自己所有作品的版权买下来。
当然,不是所有网站都愿意将版权买回给作者本人的,毕竟他们留着版权也许能赚更多的钱。
让轩泽飞出面,再合适不过。
就算买版权的费用是由他们两人平摊,以他与轩泽飞的关系,和轩泽飞那好说话的性格,他将拥有对小说版权的绝对话语权。
大不了,等轩泽飞将《仙剑》版权搞到手后,他再全款让轩泽飞让给他。
拿定主意,方宇回消息:“你口中的轩氏集团的公子,是叫轩泽飞吗?”
“对,就是他,你们认识?”
方宇:“我觉得将版权卖给他也不错,我没什么意见!”
反正《仙剑》的版权最后不管怎样都会被网站卖掉,网站不会让版权一直留在手中,现在网站还会好言好语的跟他商量,等哪天他的人气下滑,或者是遇到出天价的制片人,导演,网站也许就没这么好心了。
卖给别人,不如卖给轩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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