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百花深处,京城一夜(1章求订阅!求月票求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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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深处16号,百花录音棚。
“不想再问你,你到底在何方,不想再思量,你能否归来么…”
“想着你的心,想着你的脸,想捧在胸口,能不放就不放…”
录音棚里,迟余切换了女声,正唱着一首新歌的开始问道。
录音棚外面,录音老师听着迟余的声音,露出沉醉的表情。
苏艾菲双手抱胸,看着里面闭目而唱的男人,心情起伏到了半个月前。
从《霸王别姬》剧组出来之后,迟余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仍然带着程蝶衣的样子。
开始,众人觉得,这是刚刚结束完一部戏,没有完全出戏的正常表现。
于是苏艾菲也就没有搁在心上。
只是一个星期过去了,迟余好像住在程蝶衣这个角色里了一样。
坐在院子,看着天空,时不时会来一句念白:“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
这可把苏艾菲吓坏了。
别是给不来了,那就是个大麻烦。
在苏艾菲的脑海中,还是会瞬间想起小丑希斯-莱杰,那个演过断背山,虽然老赵说过了,是药物过敏而死的演员。
但她知道,在《霸王别姬》里,程蝶衣是什么样子的人。
她去问了陈无极,毕竟这位是“始作俑者”。
陈无极来看了看迟余,发现他只是状态在角色里面,倒是没有别的问题,便建议道:“给他找个其他的事,分分心,兴许能早点走出角色。”
老赵也是这个意见。
国内,心理上有问题,马上就去找心理医生,还不是常态,或者说,还不是能被大部分人接受。
一说是去看心理医生,大部分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人有神经病。
苏艾菲于是听从了众人的建议。
开考虑找什么事,能让他分心。
出去拍广告,拍杂志,参加综艺,其实也是一种。
但以迟余目前的这个状态,肯定是不合适的。
万一到时候在节目里面,不时翘着兰花指,给人误会了怎么办?
现在迟余的形象,还不需要到去营销其他人设的时候。
就在苏艾菲一筹莫展时,一首歌曲的demo,进入到了她的视野。
她听了以后,除了一开始有部分是女声,可能会让迟余更走不出来之外,其他的部分,有点摇滚,光是demo就听起来挺嗨的。
这首歌叫《京城一夜》,没有情。
Demo上写着,作词是CS、LJH,作曲是CS。
苏艾菲查了查,没查出音乐圈里谁叫这个名字,或者简写。
不过这都都不重要,买下这首歌后,这首歌的全部版权,就已经完全属于苏唐传媒。
于是本着试试的心态,苏艾菲决定让迟余录这首歌,以转移注意力。
而且迟余也该出一首单曲,来解一解粉丝们的饥渴心态。
说起来,加上训练,三四个月泡在剧组里面,除了之间的一次东京国际电影节颁奖,就几乎不与外界接触。
于是就有一些粉丝,来苏唐传媒官方围博下边,请求迟余发声。
至少做出点什么动作。
哪怕拍个广告,放两张工作照片呢?
但是都没有。
他们质疑苏唐传媒对一个拿过四座影帝奖杯的艺人,完全没有拿出全部的实力去培养。
苏唐传媒却是哭笑不得,只是回应。
迟余在剧组,一切以拍戏为第一要务。
于是一些有些激动的粉丝,比如一个叫做安妮的,就跑到迟余的围博下边,问迟余是不是被苏唐传媒绑架了。
如果被绑架了,就眨三下眼睛。
这当然是在开玩笑了。
毕竟就算是迟余眨了三下眼睛,她和他们,也看不到不是?
外面在“质疑”苏唐传媒没有尽心尽力时,苏艾菲拿到了demo后,来到了百花深处的四合院里。
她从棉花胡同穿小路过来的。
跟老赵说出了这个主意后,老赵觉得这是个不错。
“录歌的话也行,毕竟唱歌也得有情绪,有情绪,就得从另一个情绪里面出来。”
他看着迟余天天快活成了民国的公子哥,也是怕的不行。
作为导演,他太知道,一个演员如果长期在一个角色里面,又出不来的话,会造成多深远的影响,甚至是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
毕竟人不是机械,大脑这玩意儿,太难琢磨了。
于是迟余就被请去录歌。
歌不错,虽然有些歌词看起来莫名其妙。
但是,歌词里面,却恰恰有一句百花深处,有一句等待了千年,好像写的正是自己一样。
于是他继续开口唱。
“one night in 京城,我留下许多情…”
“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
“one night in 京城,我留下许多情…”
“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
正是这一句,让迟余毫不犹豫地,要唱这歌。
从一开始的看起来不怎么正经的歌词,直接来到了历史的尘埃,来到了百花深处。
此时,外面,新街口南大街上喧闹不止,这片大地是一个正在苏醒中的巨人,每个人都怀揣着一个梦,有南方的乡愁,有北方的风。
百花深处,据说在以前有个王爷府,住着位格格,养着满园子的花。
所以就有了百花深处的名字。
“人说百花的深处,住着老情人,缝着绣花鞋…”
“面容安详的老人,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
如果写故事的话,这里应该这么写:
据说古时候这里住着一个妇人,妇人的丈夫万里戍边,而妇人一直在痴痴地等,后来丈夫战死沙场,妇人不知,还是在痴痴地等,一直等到满头银丝垂垂老去……
故事都会这么写,就像《赤伶》会编纂出一位抗日的英雄伶人一样。
人们在听歌的时候,总是希望歌的背后,有着什么故事。
这个习惯,从孔夫子注诗三百开始,就已经开始滥觞。
有大典故,曾因国难披金甲,不为家贫卖宝刀。
有小典故,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有典故,一首流行歌也就莫名地,有了高逼格,比如天青色等烟雨,比如几多对,持续爱到几多岁,比如晚风就像你的眼睛,杀人又放火。
故事,也确实似乎是这么写的。
听——
“把酒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
“人说北方的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
“穿着腐锈的铁衣,呼唤城门开,眼中含着泪…”
迟余的声音突然高亢,像是在怒吼,嗓子里,像是含着北方的风沙。
然后将那风沙抖落,声音再为之一变,如江南的烟雨,如百花深处的花香绵绵。
男声与女声在无缝衔接,似一个是亲历者,一个是诉说者。
“呜……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城门还不开…”
“呜……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良人不回来…”
“……”
迟余把自己的情绪,完全地,转入到这首歌里。
听在录音棚外的人耳中,歌中既有亲历者的苍凉、婉约,亦有诉说着的伤感,绕梁三日韵味无穷。
啪啪啪啪!
录一遍后,掌声响起。
当然,录一遍自然是不能就完事的。
“再找找感觉,迟余,你再看能不能往歌里,加入一些画面感。”录音老师说道。
迟余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坐在一旁,拿起保温杯喝了两口水。
如今是深秋或者初冬,拿保温杯这件事,也就变得合情合理起来。
刚刚这歌,唱的很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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