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 无罪辩护!罗浩VS张三!
报一丝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605章 无罪辩护!罗浩VS张三!,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报一丝啊,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好家伙,这是什么人间大奇葩?
狗落水谎称是人也就算了,后来人小伙子把狗救上来,怎么连一句最基本的“谢谢”都没有呢?
而且还反过来让救人的小伙给她的狗道歉,以及索要赔偿......
上下五千年,恐怕也找不出几个能有她这么极品的了。
程怡然被这么多目光注视着,也有些不太自然。
法官陈立军问道:“被告方,对这些证据可有异议?”
罗浩立刻开口道:“有!”
“我认可这份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跟合法性,但不认可其证明力度。”
“从视频中确实可以看到,我方当事人在狗落水呼救的时候,称呼是‘弟弟’,这也是让自诉人产生误解的主要原因。”
“但是还请各位知悉, 我方当事人并非有意诱导。”
“我方当事人对宠物狗的称呼就是‘弟弟’,而非特定情况下的特意用法。”
“关于这一点,我有证据请求出示。”
陈立军点头:“同意。”
罗浩便出示证据。
有程怡然的朋友圈截图;
有她发的抖音、小红猪等视频;
有她跟朋友聊天截图。
都跟宠物狗有关。
而在这些证据里,程怡然对宠物狗的称呼,都是“弟弟”。
“如各位所见,我方当事人对宠物狗‘蛋蛋’的称呼,一直都是‘弟弟’。”
“当日宠物狗落水,我方当事人在危急关头,情急之下,出于习惯和本能,使用了她最常用的称呼,这如何能算是故意杀人呢?”
故意杀人罪,是要有“故意”才行。
如果不是故意,那么即便造成了“杀人”的后果,也不是故意杀人罪,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也可能是“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等。
罗浩这番辩护,便是要将“故意”给辩掉。
只可惜,他的如意算盘怕是打不响了。
罗浩话音刚落,张三便起身开口:
“我完全同意辩护人方才所言。”
此言一出,众人都非常诧异。
上来就认同对方,还是“完全同意”......
这是哪门子辩护技巧?
难道就这么轻易认输了?
罗浩却目光微凝,感觉不对劲。
他曾经专门研究过张三,对他的风格和能力,自问都有很深的了解。
在罗浩看来,张三不可能是那种不战而降的人。
果然,
张三紧接着便话锋一转说道:
“但是很可惜,辩护人所言,与我方的主张并不冲突。”
“被告人呼救时所称‘弟弟落水’,确实有很大可能是习惯叫法。”
“然而......”
张三语气骤然变得严厉了几分。
“当我方当事人特意询问‘是有人掉河里了吗’的时候,她却很肯定的说‘是的是的’!”
“这里难道还存在什么习惯叫法?情急之下?”
“这分明就是故意为之!用心险恶!”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