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砚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一十四章 别哭,我最爱的人,开局失业,我让歌坛大魔王回归,程砚秋,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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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铮说不下去了。

他很自然的接过江阳手里的可乐喝一口。

江阳觉得因为这个而对不起的话,大可不必,他以过来人长辈的口吻说:“她不会怪你的。这事情还没有你抢了她一瓶可乐来的重。这个我有经验,你信我。”

他说这事儿跟反应快不快,胆子大不大,勇不勇敢没多大关系。

至于怪别人的念头,就更没有了。

江阳太有经验了。

他就眼睁睁看着车撞过来,他的腿却在地上扎根了一样不听使唤,脑袋一片空白。

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出车祸的人自己都这样,就更不可能怪别人了。

王铮看江阳一眼,“你安慰人的办法还挺别——哦,对不住。”

王铮忽然想起,他爸说江阳出过车祸。

这么说起来,这倒是经验之谈了,这让王铮觉得压在心底的石头变的轻一些。

他把可乐还给江阳。

江阳拒绝,这瓶可乐不干净了。

王铮打了个饱含二氧化碳的嗝。

他的悔恨还在于,当初告白的时候,王筝说他特爷们,让她特别有安全感,但在她最需要安全的时候,他却吓傻了,这让王铮一直耿耿于怀,觉得自己是个骗子。

他从小到大,一直在努力扮酷,当一个爷们。

但内心其实特别懦弱。

他记忆中第一次有意识的去装,是他的兔子死了。

他哭着去学校,他爸说男子汉哭什么哭,跟个娘们一样。到学校以后,不少同学也嘲笑他为这个哭,然后他回到家的时候,哭着把兔子肉吃了,还告诉了同学很香。

他觉得这能证明他特爷们了。

从那以后,他无论遇到什么事都故作坚强,努力的维持一个硬汉老爷们的形象。

直到王筝就死在他面前,戳破了他自欺欺人的假象。

王铮说到这儿摸了摸胸口,出乎他预料,这次想起来竟然没那么胃疼。

俩人在小区里走着,吸引了许多人目光,有些女人双眼还冒光。真不知道她们在想什么,江阳让王铮离他远一点,“咱俩间隔一步远,你别沾我光,看我的人还是多一点的。”

王铮瞥他一眼,“呵,毛头小子一个,还没长开呢,也就大魔王看得上你,剩下的谁多看你一眼啊,男人越老越有味道!”

江阳:“都老腊肉了,当然有味道。”

王铮:“小鲜肉容易变质,经得过岁月的熏染才行。”

“我结婚了!”

江阳让他这块老腊肉继续风干吧,他都让人吃到肚子里了,无所谓保质。

王铮:“我这块老腊肉想要的人可不少。”

江阳:“有什么用,我可是站在华语乐坛天后背后的男人。”

王铮争不下去了。

“你厉害!”

他竖起大拇指,别人都是拼爹,江阳是他见过的拼老婆第一人。

王铮又喝了一口可乐,打了个嗝。

后来每一次有人追他,或者王铮有喜欢的人时候,关于王筝死的记忆就浮现在脑海。那种悔恨的念头就能像潮水一样把人淹没,让他胃疼,甚至于自残的念头。

久而久之,他就不再靠近异性,对异性也敬而远之了。

“你这病,不轻啊,不是喝可乐能解决的。”

江阳说他认识一个心理学博士,“还有配套音乐疗法,改天试一下。”

王铮信了他,“好啊。”

走了两步以后,江阳忽然觉得不对,“那王老师怎么支教去了?”

王铮意外的看他一眼,摇了摇头,“这么多年了,不提了。”

他们慢慢地向小区走去。

王铮说《情书》写的不错,他最喜欢爷爷背着孙女的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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