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砚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四十章 色彩,开局失业,我让歌坛大魔王回归,程砚秋,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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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姑娘和哥们睡一起那一晚,杠子一晚上没睡觉,身子弯曲在一起,像一只虾。

后来,杠子努力让自己变得有色彩一下,所以他喜欢上了抬杠,追求特立独行,摇滚喜欢重金属的,音乐喜欢小众的,只为了让自己多一丢丢色彩,哪怕能让对方眼里多一丝光亮。

杠子抽一口烟,烟已经到尽头了。

他抽了一半,风抽了一半。

后来啊。

姑娘和哥们分手了。

杠子替他们惋惜,也挺高兴的。但很快,姑娘背着一个双肩包,提着一把吉他离开了这个城市,而哥们也离开了胡同,慢慢地成为了一个歌手。

不过——

哥们运气挺不好的,出道两年,刚小有名气,天王出道。

接着,大魔王夺走了天王第一座新人奖。

从此,整个歌坛进入了狂奔的双王时代。

在那个时代,苦的不是双王身边的工作人员,也不是为他们摇旗呐喊的粉丝。

苦的是别的歌手,想要不掉队,就必须得学习,努力提升自己,哪怕模仿也好,不然潮流流行了,观众品位起来了,歌手还在唱以前风格的歌,谁买账啊。

他朋友就在那时候掉了队,现在是一个音乐工作室老板。

这两位朋友各自奔向远方,留下杠子依旧呆在原地,就像一只鸡,望着鸽子羡慕他们自由。

不过——

去年,杠子偶然得到消息,她回来了。

她在这条街上当驻唱。

杠子赶忙过去看,的确是她,依旧长发飘飘。

她当时拖着一个特别大的行李箱,不再是那个双肩背包了。杠子站在那儿看她,没来由一阵感慨,谁都不喜欢行李重啊。但不知不觉行李就变重了。

这就是人生啊。

杠子又点了一根烟,慢慢地踱步过去,向那姑娘驻唱的酒吧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杠子忽然想到了江阳。

他觉得江阳跟他特别像。

当然,这是给他自己脸上贴金,他是个资深舔狗和杠精,说出去要招人唾弃。

江阳有大魔王呢。

他们压根不是一路人。

杠子只是觉得,他们性格上有那么一点像。

就下午的时候,他们在谈大魔王音乐的时候,江阳默默听的的样子,特别像他跟以前哥们和姑娘出去时的样子,哥们和姑娘侃侃而谈,仿佛什么都知道,他只能在旁边听着,有一些内向,不自信,还有一些——

就是许多人坐在一起的时候,许多人是有色彩的,赤橙黄绿青蓝紫,而他们这种人就好像没有颜色,默默地坐在那儿,没人在乎,没人把话头引到你这儿,问你意见。

然后——

杠子觉得自己又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江阳跟他不一样。

今儿坐在那儿,石头这种人群中的焦点,很自然的把话头就引到了江阳那儿。

三哥会给江阳倒一杯柠檬水。

洪山会叮嘱江阳慢点。

文妮儿会关心的问江阳喝没喝酒,怕他一不小心掉水里。

为什么呢?

杠子吐一个烟圈,他真觉得他跟江阳一样,都是那种没有颜色的人。

他停下脚步。

坐在临水、路旁的椅子上,目光透过人群,穿过玻璃,看到他曾心心念念的姑娘,手里拿着话筒,穿着格子衬衫,慵懒的坐在吧台椅上,唱着一首民谣。

因为大魔王吧。

杠子忽然懂了。

他和江阳本是同一种人,但因为有大魔王,把江阳的没有颜色照耀的瑰丽无比。

就像杠子小时候做过的一个梦,他要娶现在酒吧内在唱歌的那个格子姑娘,到时候所有人羡慕、嫉妒、还有关注的目光都会落在他身上,就好像那是他人生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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