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天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章:漠河,我有一只契约兽,白衣天涯,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漠河,这是一座位于荒漠之中的小城,方圆几十里黄沙环绕,除了漠河,没有其他地方可以供人生存。漠河与外界唯一的通道是一条时时刻刻都刮着风沙的粮道。
不过,漠河虽小,但却也是价值较高的所在,在漠河附近,有些数个大型空界,这些空界之中蕴含着不少珍惜的资源。而漠河是进出这些空界的必经之路,因此,漠河虽小,却也是较为繁华。
因为靠近空界,所以漠河之中聚集了大量的佣兵,这些佣兵都是为了周围的空界而来的。绝大多数的佣兵都不是漠河人,也不会在漠河呆很久,一般是进出空界一两次之后,便会离开。这些人,也时常被漠河人称作“脚差”,因为他们每次都是带着一堆钱银来,带着货物离去。
而在漠河久居的佣兵这是一般称作“供商”,久居漠河,对周围的空界相对来说会熟悉一些,大多数时候,外来的佣兵在没有从空界中得到足够多的资源时,就会从这些供商手中用钱财换取一部分资源。
在漠河久居的佣兵中,超过八成都是供商,因为从漠河离开到最近的城池,至少需要十天以上的路程。如果漠河的佣兵自己运东西出去,成本太高。毕竟,在漠河,是比较安全的,出了漠河,不仅需要面对恶劣的环境,魂兽的攻击,还要担心被人算计。
但是脚差则不同,他们本就是来漠河寻找珍惜资源,然后从漠河带出去,寻找买家高价卖出,赚个差价。这些人往往都会请一些修为较高的魂师坐镇。而漠河人看到已经有脚差帮忙把东西做出漠河,供商们也就不需要自己冒着危险自己运东西了。
在漠河众多供商之中,有个叫叶云的少年,虽然只是当了三年的供商,但在漠河却是名气不小。原因有两个,一是叶云年纪不大,二是叶云提供的货,都是精品,哪怕是那些在漠河混了十年的供商也不有的精品。
不过,叶云比较低调,也不怎么和人打交道,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人偏居在漠河的几间破屋里。不然就是自己一个人去附近的空界探险,一去就是几个月的时间,基本都是自己一个人前往。不过半年前,叶云出奇地买了一个女人,当自己的丫鬟,这件事还在漠河引起了一阵小轰动。不过,想想也不是什么怪事,叶云现在也是一个差不多二十岁的男人了,血气方刚,买个女人也不奇怪。
不过即使买了个女人,叶云依旧是住在原来的破屋,但他留在漠河的时间却是多了一些。
……
清晨的漠河,是漠河人最喜欢的时间,因为这个时间,可以较大几率看到阳光,以及相对清新的空气。
大约是阳光刚刚出现的时候,叶云的破屋里走出一个女人,面容清秀,身体消瘦,她就是叶云买下来的女人,名字叫蓉欣。女人轻手轻脚地从破屋出来,然后快步来到漠河的屠肉铺,从那里买了一块新鲜的肉。
一回到破屋,女人便忙碌地烧水,淘米,切肉烧菜。不仅是她,大多数漠河人早上都是这么忙碌,时间晚了风沙一来,估计一整天就得吃夹着沙子的食物了。
花了两刻钟多一点的时间,女人做好了早饭,然后打了盆热水,端到房间里。屋里,叶云已经起来,正在穿衣。女人把热水放下,然后服侍叶云穿衣,完毕之后说了句早饭已经做好了,便出了房间。
叶云用热水擦了擦脸,便出了房间,来到两人吃饭的桌子旁,女人已经将早饭准备好了。叶云习惯性地坐下,开始吃早饭。女人的手艺挺好的,起码做出来的饭菜吃起来不是干涩无味。
叶云吃的很快,仅是半刻钟的时间,叶云就将女人准备的早饭吃完了大半。吃完东西后,叶云取出一袋银币,交给女人,说:“这是这个月的月钱,和之前一样,多的你自己留下,不够了我再给你!”说完,叶云便起身,打算出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