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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酥酥立刻多拿了一些装起来,“马大夫,这是您的,尝尝我的手艺。”
“好,那我走了。”
马大夫不纠结,闻着就香,程酥酥有手艺懂吃喝。
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还没见过几个农村人舍得放猪肉炒菜烙饼的,程酥酥就像是吃惯了好东西一样,做出的饭菜也让人食指大动。
马大夫骑着二八大杠,程酥酥露出羡慕的表情。
自行车要票还得一百多,相当于这个年代的小汽车了,很多家庭彩礼要是有辆解放牌自行车,那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户了。
再过几天多赚一点,她也要买自行车!
她正设想美好生活,忽然一只脏兮兮手朝着她伸过来。
对方一瘸一拐,头发乱糟糟,衣服上都沾着血。
“噢,等一下。”程酥酥掏出五毛钱放到他的手心,猫眼浮现可怜之色,“给你。”
那人很不领情,直接扔到地上,目光幽怨。
一般出苦力的扛一天大包不过几角钱,五毛钱足够买很多肉包子吃了,他还想怎么样?
程酥酥立刻冷了脸,捡起五毛钱,都是辛苦钱他还怪挑的,“既然不要,就别挡着我做生意。”
“程酥酥!”男人一字一顿,气急败坏,“你最在乎的程哥哥在你面前,你都没认出来吗?”
程酥酥美目瞪大,搜刮关于姓程的信息。
“程耀祖?你这么瘦了?你还敢叫自己哥哥,臭不要脸吧。”
程弦用手背用力抹掉脸上的灰和血迹。
“我是程弦,认出来了吗?”
“噢,是你!”
程酥酥这才发现这就是代替程母叫她回娘家的那个年轻男人,原主追到神魂颠倒的青梅竹马。
她知道她穿了书,却一直没有在乎书里关于程弦的描写,现在仔细想想也有印象。
原主原来是个大胖子,爱慕程弦这个家里贫困体弱从小被人欺负的病秧子,所以一直保护靠着身上的肥肉当他的盾牌帮他挨打。
程弦不仅不知道感谢她,还跟她撇清关系,等她嫁了人靠着顾译国的津贴过日子好了以后,原来大锅饭人民公社解散了,分产到户,不再集体供饭,自己种地自己吃,程弦不肯吃苦认为自己是未来的大学生是人上人,饿到两眼发昏去找原主。
原主叫他一起私奔,他出谋划策,最后原主卖了家当叫他一起私奔,他直接把原主带出来的钱骗走,最后真的靠着钱走门路上了大学成了老师实现逆天改命,原主跑路后弹尽粮绝,不得善终。
此人实在是黑心肠!
“认出来了?”程弦故作生气,“要是以前我绝不会原谅你,连你程哥哥都认不得了,算了不跟你计较,谁叫我惯着你,你家烙饼炒肉了?闻着还不错。”
他眼神惊艳又弥漫一层后悔,真的没想到程酥酥这么瘦了。
他一直在店门口徘徊了很久,才从声音上确定她就是程酥酥!
怪不得他一路打听大胖子程酥酥却找不到人。
原来程酥酥已经大变样,这模样,真事便宜她那不着家的丈夫了。
“那你就多闻闻。”程酥酥呵呵一笑,“空气是免费的。”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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