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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说过这话吗?”云珏想了想“那一定是我方才没看清她的长相。”
闻言,越轻云翻了翻白眼,不想再和他说话。
“我听人说,林初柳的幼子病了,如今可好了?”云珏问道。
“好了,你听谁说的?”云轻云看着他问道。
云珏笑道:“御医天天往云王府跑,帝都一大半的人怕是都知道了,我还用听谁说?”
不过,他是听谁说的来着,好像是他的二弟。他是在二弟让人寻儿科圣手的时候,无意中听到的。
说起他那二弟,可真是跟云十三一样,对那林初柳的事儿格外上心。
“对了,你打算让那林家人在你府上住到何时?”他一本正经的看着越轻云问道。
那林初柳可在他府上住了大半年, 而且这期间还传出过不少闲话。
越轻云认为自己找云珏喝酒是找错了人,他也尽找自己不爱听得话题来说。
“住一辈子!”越轻云没好气的说了一句。
云珏一听笑了道:“那挺好,不过没名没分的,住着也不行,你给人一个名分,也好让我那二弟死心。”
知弟莫如兄,他看得出来,他那二弟也对那林初柳动了心。若云十三,要娶了那林初柳,他那傻二弟,便可断了那不该有的心思。他们云家也算得上是名门望族,族里那些老家伙和他爹极爱面子,是绝对不会允许,一个成过亲,还带着两个孩子的女人进门儿的。就算是为妾也不行,不过林初柳连平妻都不愿意当,又怎么会愿意为妾呢?还有他那二弟是一个很出色的生意人,他也做不到为一个女人,背弃整个云家,所以还是早点断了那不该有的心思比较好。
而这云十三就不同了,他向来我行我素脸皮厚,上头没有长辈,他若要娶林初柳,也没人敢说他,就算有人说他,他也是不会听的。林初柳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这云十三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倒是挺配的。
这云珏还真不愧是他的朋友,竟然如此懂他,也看出他喜欢上了林初柳。
“他早该死心的。”难怪云旗那臭小子以前会撺掇初柳搬出去呢!原来,他也对她动了心。还有别的男子对她动心,足矣证明她是一个好女人。
云珏不住的点着头道:“是、是、是所以你赶紧给她一个名分吧!好让他立刻、马上死心。不过……”他正色道:“替别人养孩子,你云十三能做到吗?”而且,那孩子的爹还就在帝都。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不怕尴尬吗?
越轻云拧起了眉,他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道:“我既想要她,便要接受她所有的一切,所以,我会爱屋及乌的。”那两个孩子本也就十分招人痛。
其实,他原本一直在犹豫的,可是如今她们都要从他府上搬出去了,有些话和有些决定他也应该做了。此生,能遇到一个让他心动之人不易,他自不该让她从自己身边离开。
云珏笑了笑,举起酒杯道:“那祝你幸福。”
“谢谢……”越轻云和他碰了碰杯,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何为知己?云珏这样的朋友便是知己。若是旁人,只怕是会说他疯了,也只有云珏,才会对自己说这些话。
与云珏喝完酒后,越轻云便回了王府,沐浴之后便睡下了。
翌日一早,凌霄刚喂完孩子,便有下人来说,让她去越轻云的院子一趟。
于是,她便穿着一身素衣,编着一条辫子去了。
院子里的凉亭里,越轻云穿了一身天蓝色的锦袍,头戴玉冠,负手而立。
凌霄进了院子,往里走了走,便瞧见了凉亭里,背对着她的越轻云,于是,她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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