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野猪拼命的原因(第一更)(最后两个星期了,求追读哇)
林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章 野猪拼命的原因(第一更)(最后两个星期了,求追读哇),惊喜八零李小烽林秀英,林叟,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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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听爸妈絮叨了会儿家长里短,几人就各自回了自己的屋子,收拾收拾,准备休息。
这个年代的晚上相当无聊,夫妻俩除了说说话和办那事,就没有别的娱乐项目了。
李小烽从门背后摘下块洗的干净的布条,借着月光擦了擦煤油灯的玻璃罩子,拧长控制灯芯的开关,划根火柴点上,再把擦干净的灯罩放回去,煤油灯芯就拉长了身子亮了起来。
往炕头上一靠,李小烽嗅嗅暖烘烘香喷喷的被窝,再看看糊满了墙的报纸,扑面而来的熟悉感险些让他哭出声。
林秀英是个爱干净的,总是把他们俩这个不到三十平的小屋子收拾的利利索索,窗明桌净,连抹布都要洗上好几遍才肯挂好。
因此不论何时,他倆这个小屋子都是干燥清爽的,没有一点潮气,即便只是最普通的泥坯房,住起来也没有任何的不适,反而舒坦得很。
这就是家里有一个勤快爱收拾爱干净的女主人的好处。
大嫂就不一样了,不仅不爱收拾,还特别能乱摆乱放,导致他每次去找大哥商量事,都觉得自己无处落脚......
就着热水洗漱完,铺好床铺,林秀英解开领口的扣子,脱掉衣服,只穿着贴身的薄亵衣就钻进了被窝。
东北的火炕很热乎,不用担心晚上会着凉,被子盖的太厚,反而容易生病。
李小烽也紧随其后钻进了被窝。
林秀英捋了捋头发,转过来诧异道:“咋这么早就歇了?”
“不去找你那几个哥们儿喝酒去?”
李小烽一愣,这才想起来平日里这个时候,他一般都在和那几个狐朋狗友喝酒打牌,或者偷摸点上盏煤油灯看连环画《爱与法》。
“今天哪儿也不去,就搁家陪你。”
一把将林秀英拉进怀里,嗅着她身上淡淡的肥皂清香,李小烽一时间心绪万千。
年轻时候的自己都在干嘛......大晚上这么漂亮的媳妇儿搁家里不管,跑去看什么爱与法?
八成是脑子有问题!
摸着林秀英缎子般的长发,李小烽情难自禁,一翻身压了上去。
“小烽,把灯先关了......”
“煤油四分钱呢,得省着点用。”
林秀英双脸通红,声音细若蚊蝇。
“不要,开着挺好的。”
“呜~”
一直到后半夜,屋内的煤油灯才缓缓熄灭。
……
翌日清晨,天还没亮,李小烽就蹑手蹑脚的起了床。
英子且还睡得香甜,白净小脸上的红晕还未完全消退,头发散乱一炕,跟只小猫一样蜷缩在被窝里,嘴角还挂着一丝晶莹剔透的口水。
李小烽微微一笑,盖住林秀英露在外面的胳膊,又把被子轻轻掖了掖。
到底是刚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睡的那叫个瓷实,这一顿动作都没把她惊醒。
找到水鞋,又翻了件浅蓝色布衣穿上,李小烽挑了把还算锋利的镰刀,轻手轻脚的就出了门。
围猎肯定要趟没路的草甸子荆棘窝子,有了水鞋,就能很好的保护住自己的腿脚,还能有效防止长虫咬人。
据老一辈说,这山上可是有土球子,咬上一口,半个点儿人就没了。
至于浅蓝色布衣,那是为了在视觉上和树木、猎物区分,免得被眼神不好的猎手开枪打到。
李小烽没有直接上山,而是先往屯子东边去,走了十来分钟后,在一家低矮的院子前停下。
“砰砰砰!”
一阵敲门声后,一个披着军大衣的小胖子就迷迷瞪瞪的开了门。
“咋地了烽哥,起这么老早。”
小胖名叫刘柱子,从小到大就是他的跟班,也是个混不吝的主。
“上山打野猪,整不?”
李小烽亮了亮自己手里的镰刀。
一听说要去打野猪,小胖原本五迷三道的眼睛立马就亮了起来。
“那必须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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